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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许可证代办

发布时间: 2020-12-06 07:39:17

⑴ 重庆市在办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查询

重庆市建委官方网站查询办事进度。

⑵ 重庆长寿消防安全许可证哪里办

这个是在当地来行政审批自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的。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检查合格后出具的就是消防证。

⑶ 办理重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办理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
一、法人关于安全生产的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签字
二、特殊作业人员名单:比如说叉车证、电焊/气焊工证
三、扫描件要和原件相符:尤其是变更栏也要扫进去
四、安全机构人员应该是专职安全员(也就是持C类证的人员)
五、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只有下发文件是不行的(流于形式);应该有人员签字
六、要有工伤险(含在养老保险里的,可以开社保证明)和意外伤害险。其中工伤险起码要涵盖十一人,要提供近三个月的发票
七、关于救援预案:1、对于危害性较大项目缺乏可预见性的预案;2、出现问题后也要有紧急救援预案。
八、关于职业病:1、有哪些职业病;2、会产生什么后果;3、如何预防职业病
九、如果没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可以出具一个不需要使用起重机械的说明。
十、机构组织管理图仅仅有架构不行,还要有人名
十一、要有成立安全生产科的任命文件
十二、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十三、对于“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过于简单”的刁难,可以提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企业职工体检分析报告》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可以出具劳保用品的发票即可
营业执照副本年检记录要齐全,新办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只有年份,无小圆章,接下来年检会在年份上加盖小圆章。
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负责人任命文件及组成人员明细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救援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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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想在重庆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注意什么,找人代办是不是快一点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 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示意图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8.如果你找的是代办公司,那还需要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需要的申请条件:

1.由法人或负责人作为申请人
2.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品种要写清楚,并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经营
3.要分隔适当的食品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注意卫生以及与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距离
4. 有经营设备,并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5.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许可证6.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

⑸ 重庆重庆市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需要哪些资料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权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⑹ 重庆市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需要哪些文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书;
3、《安内全生产容许可证》正副原件和复印件
4、《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意年产量,小于3万吨或1万立方米的要求有县安监局出据的砂石场偏远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复训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只要是电工、焊工)
8、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风险抵押金的证明)
9、社保局的工伤保险(一般都是保一年,注意保险有效期)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主要是地下矿山)
11、和医院等签署的救护协议
12、爆破作业人员证照和复训记录(委托爆破公司的要补充上和爆破公司签订的协议)
13、砂石场需要县级安监局出据的未发生事故证明;
14、规章制度;
15、2012年起延期的需要《安全现状评价》、标准化建设。

最好还是到县局去咨询哈。

⑺ 重庆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一)凡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并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第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
(三)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市建委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企业均通过注册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向市建委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等专业资质类别的企业,由市建委送市水利等部门审查后审批。市建委主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构为市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四)市建委、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对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市建委、区县(自治县、市)建委不予受理,且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市建委、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市建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应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建委)。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向市建委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市建委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建委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八)对申请延期的申请人审查合格或有效期满经市建委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市建委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样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章有效。由建设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每个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四个副本。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建委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委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后,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十三)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市建委申请补办。
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四)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施工发包时,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核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承揽施工业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
《规定》施行前(2004年7月5日)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
(2004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十五)市建委由市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将违法事实等书面告知市建委。
市建委检查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的,或根据区县(自治县、市)建委或相关部门书面告知的违法事实等,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外地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市建委将其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十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等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等抄告市建委。
(十七)市建委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十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委应当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依法终止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十九)市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六、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行政处罚
(二十)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该企业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十一)市建委或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二十二)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市建委立即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证30日至9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处罚。
(二十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 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安全许可证和资质需要什么相关资料

先办好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营业执照版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权、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授权书、办公场所证明、企业股东证明、验资证明、董事会决议、主要管理人员如,建造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公司简介、公司工程业绩证明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考试A证不少于2人,企业法人或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考试B证不少于14人,专职安全员考试C证不少于4人,另外就是交钱了。不是很具体,建委和市安监局网站有办事流程,请详细咨询。

⑼ 在重庆办理卫生许可证难不难。。需要多少钱

其实办证并不难,只不过不知道你是准备在重庆的哪一个区县开餐馆,因为办证版是在相关权的区县办理的。大概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交体检费,大概在96元左右。其次领2张表格后就去照相,如果自己带有相片也可以不用等(照相要有4人才可以洗出来,因为一张相纸可以打四张登记照),贴上相片盖章后就直接到各科室去检查,好像要照X光,还要检查些大肠杆菌,最重要当然是抽血啦。。。体检完后下周二至周四到防疫站还要填一个卫生知识培训表格,填完后就可以去领证了。

⑽ 重庆在哪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食品流通许可企业类的办理)

设定依据:《食品安全法》

受理机关: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县分局
决定机关: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县分局
决定机关: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县分局
受理地点: **区/县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分支机构的,或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应当为房屋产权证;不是自有产权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住宅楼还应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注意:身份证明包括两个慨念:1、身份证印件;2、相关任职证明:如股东会决议、任命书等。(除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负责人任职证明外,其余经营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均应提交);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制度文本应当载明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培训制度以及开展食品进货查验、质量自检、质量承
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的制度;经营企业、食品批发企业的制度文本,还应当载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台帐的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
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对其
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指直接接触食品的经营人员)。
8、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如办公设备、货柜货架及盛装器具等。)
9、食品经营设施空间示意图。(包含经营场地内布置情况及周边情况。)
10、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
11、其他有关文件(如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乳制品经营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许可证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受理—现场验收(企业类型由分局食品流通科现场核查,个体类型由镇街食药监管所进行现场核查)-区食药监分局最终审核。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或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是否年检: 否
备注:申请人经济性质是个体的到所在地的街道食药监所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经济性质是企业类的到**区/县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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