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驯养许可
㈠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允许私人养殖吗
您好,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要求和程序都比较麻烦。
实施机关:国家林业局
承办机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三)《林业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策字[1991]6号);
(四)《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48号)。
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三)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四)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五)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六)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七)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八)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九)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十)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数量:无数量限制
程序:
(一)申请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
(三)国家林业局或其委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
(四)审查合格的,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查不合格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期限:20日内。经批准可延长10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㈡ 国家级保护动物是否可以进行人工养殖
可以进行人工养殖,但是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条规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程序: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5)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0)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11) 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图纸、照片及媒体材料
(12)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㈢ 如何办理陆生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许可证 和 经营利用核准证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一、实施机关
林业局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条
三、条件
(一)申请条件
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经营场所、经营种类、来源、年经营数量、年销售额等。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原、复印件或提交所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和1寸照片6张;
4.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程序
1.审核材料,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现场查验;
3.签证。
4.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上报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审批。
五、数量
有数量限制。在资源允许利用的范围内。
六、期限
20日(行政许可法42条)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1.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成交额6%。
2.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成交额4%。
3.利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在国外表演、展览:纯收入50%。
4.利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生产中成药、保健品的:销售额1%-2%。
5.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一般保护动物:(1)动物及其产品:成交额4%;(2)、生产中成药、保健品的:销售额1%;(3)、科学研究的:成交额2%。
(二)收费依据
1. 林业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林护字[1992]72号;
2.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
3.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依据
河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
(二)条件
(1)申请条件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2)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3、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4、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5、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6、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三)程序
1.审核材料,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现场查验;
3.签证。
(四)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期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㈣ 买已被合法驯养的国家保护动物做宠物犯法吗
饲养黄金蟒合法。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说明,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黄金蟒已经不是野生获得,而是人工繁育的,完全符合驯养繁殖的概念。
㈤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繁殖驯养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办好了,有养殖数量的要求吗
没有数量上的要求。
只不过你在销售和运输过程中还要办手续,譬如运输证,那样还需要交资源补偿费,多交易就多交,以此来控制。
獐胆子很小,饲养规模很难进一步扩大,而且产品销路仅限于江浙局部,想要做大不容易。
㈥ 领养国家保护动物需要什么条件
具备下来列条件的单位自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的技术
(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二)野生驯养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三)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场所和设施,技术就跟别想了,保护动物资源少,往自然保护区送都来不及,哪还有多余的给非专业人士当宠物养的。
别以为自己像养猫养狗一样对动物“好”它们就舒服,只有在自然环境和专业维护的环境中才是适合它们的。你到了哪个国家都一样,保护动物怎么都不可能随意交给非专业人士饲养的,要是哪个国家敢这么做那那个国家的保护动物早就绝种了。
㈦ 如何合法饲养、买卖、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部分)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
所以你想养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去省里面申请,而且必须符合养殖条件。具体可参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㈧ 个人购买人工饲养的保护动物需要手续么
这个购买个人饲养的动物的话是需要手续的,不然的话法律容易去追究相关的责任,所以还是办理手续比较稳妥。
㈨ 贩卖人工饲养的保护动物犯法么
贩卖人工饲养的保护动物犯法。
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专动物。因科学属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