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
⑴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代理哪些业务
可以做的业务都写在兼业代理许可证上。
办理兼业代理许可证,找合作的保险公司代办,按要求提供资料并给钱。实际办理机构是各省保监局。
⑵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保险兼业代理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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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险代理机构许可证有效期是多少年
专业保险代理的许可证是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到期必须换证。
兼业保险代理的许可证是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也是三年,到期换证。
由当地保监局负责。
⑷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可采取():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种类包括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两类。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我国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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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根据规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保险兼业代理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回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答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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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都是发给什么企业的请高人指点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是兼业代理销售保险的企业需要取得的许可证。也就是说,取得兼业代理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是保险公司要取得的许可证件。
⑺ 有没有网站可以查询“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
1、当地保监局的网站可以查询得到;
2、当地保监局的电话查询。
⑻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到期了怎么办要走什么样的流程 越详细越好 谢谢
银行、证券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需要自己去保监局办理,其他行业的比如车商等可以由保险公司帮代换证,保险公司也比较熟悉。
第三章 许可证的换发
第十三条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向保监局申请换发。
第十四条 申请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应交回原许可证(正、副本),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换证申请文件;
(二)换证清单(包括申请机构及代理险种等情况);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最近两个完整年度代理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六)最近三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
第十五条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申请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保监局应当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前2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做出是否批准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六条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监局不予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一)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欺诈、误导等严重违规行为;
(二)不具备与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三)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吊销《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
⑼ 保险兼业代理有什么特点有哪些相关规定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从其业务种类看,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分别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汽车保险为主,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机构则以车商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个人、单位的汽车拥有量迅速增加,从而促进汽车保险的需求增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也促使汽车保险成为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主导险种。另外,经营汽车保险的兼业代理机构的数量比较多,业务办理程序相对简便,方便了顾客投保。目前,汽车保险兼业代理的保费收入已占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保费收入的50%以上。
(2)人身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机构,其业务以专门针对这些机构的特点所设计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为主。目前,银行、邮政代理业务已成为当前寿险公司保费的重要来源。由于各保险公司和银行、邮政部门对代理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寿险公司之间对该渠道的竞争以及各兼业代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渐加剧。
2000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管理、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管理、保险兼业代理执业管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需经过中国保监会核准后,才能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中国保监会对经核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保险公司只能与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关系,委托其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还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展业禁止行为、兼业代理合同、代收保费的专户管理、手续费结算、业务台账和业务档案、定期接受培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⑽ 请问 银行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是到当地保监局办理的,不过不能由银行直接办理,需要通过与你合作的保险公司去办理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
2007-12-12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项目: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
受理机关:所在地保监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人:拟从事兼业代理业务的机构
申报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材料;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电脑数据盘;
5、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审查期限: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1、《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内容由于保险兼业代理人名称或主营范围变更而需变更的,应在3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办理变更事宜。
3、保险兼业代理人因方式合并或撤销、解散等事宜而不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应在1个月内交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