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生产许可证
Ⅰ 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领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 2、接受企业申请。企业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应明确告知企业所缺材料,退回企业补充,待补全后再予接受; 3、材料审查和受理。接受企业申请后,应当组织审查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企业在20个工作(1个月)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4、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对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安排审查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审查组对其生产的食品按规定进行抽样,交由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应当采取纠正措施或整改,经确认或复审符合规定要求的,再对其进行抽样检验; 5、审核批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并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家之间总局审批; 6、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复,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及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7、统一公告。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Ⅱ 上海虹桥区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qs证了,现在改为sc证了,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Ⅲ 外省的食品安全许可证可以在上海用吗
外省的食品安全许可证不可以在上海用。
一、依据我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同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申领卫生许可证。
二、依据《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路名或门牌号改变的,应当凭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需要改变的,或原生产场所扩建、改建的,或加工场所、主要工艺、设备等项目需要改变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后卫生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食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地点需要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上述法规已经很明确了,对于外省企业持有的食品安全许可证,在上海新办企业时必须到有关部门申领食品安全许可证,并接受监督、管理。
Ⅳ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就能生产并销售食品吗
前者指的是食品生来产加工企自业必须有的,后者是销售流通领域的。
对的。
Ⅳ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332032401013
该证号无搜索信息,可能是假的。
Ⅵ 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许可证区别
生产许可证即通常说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包括食品在内,共有66种工业产品在经营销售时需要印贴QS标志:
1 ;人造板
2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
4 ; 冶炼用耐火材料
5 ;圆股钢丝绳
6 ;轴承钢材
7 ;泵
8 ;空气压缩机
9 ;蓄电池
10 ;机动脱粒机
11 ;防爆电气
12 ;砂轮
13 ;内燃机
14 ;电线电缆
15 ;电焊条
16 ;电力整流器
17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1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19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
20 ;化肥
21 ;农药
22 ;橡胶制品
23 ;液压防喷器
24 ;钻井悬吊工具
25 ;电热毯
26 ;助力车
27 ;香精香料
28 ;眼镜
29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
30 ;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
31 ;港口装卸机械
32 ;公路桥梁支座
33 ;汽车制动液
34 ;特种劳动防护产品
35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36 建筑外窗
37 ;建筑卷扬机
38 ;摩托车头盔
39 ;水泥
40 ;混凝土输水管
41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
42 ;建筑防水卷材
43 ;铜管材
44 ;铝、钛合金加工产品
45 ;广播铁塔
46 ;电力线路金具
47 ;输电线路铁塔
48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
49 ;水工金属结构
50 ;水文仪器
51 ;岩土工程仪器
52 ;制冷设备
53 ;救生设备
54 ;抽油设备
55 ;燃气器具
56 ;饲料粉碎机
57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
58 ;危险化学品
59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60 ;棉花加工机械
61 ;防伪技术产品
62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63 ;税控收款机
64 ;加工食品
65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
66 ;化妆品
Ⅶ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甚至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济性质(组成形式)要由营业执照来确定。
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企业性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从事食品生产,需要先去质监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然后再找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如果只是从事食品零售,或者现场制售提供餐饮服务的那种,那就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但你需要在工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3,如果既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又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则可能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涉及食品,都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Ⅷ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就能生产并销售食品吗
前者指的是食抄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有的,后者是销售流通领域的。 对的。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销售食品时所必须的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是销售特殊食品,即酒类时所需要针对特定食品所需要的证书。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被废止,被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
Ⅸ 上海开个食品厂,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开办食品厂肯定是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还要取得营业执照。必须有法内人代表。还容要有资金规模。可能还需要有健康从业证。食品是关乎人身身体安全。肯定要身体,人要健康。你如果这些东西都没,怎么可能那里开办食品厂?食品厂开办肯定是给别人吃的。必须要严格检验。
Ⅹ 个人如何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
个人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只能成立公司或者小作坊,才能到当地食药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