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事代理
需要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整体费用应该在四万左右
❷ 高校人事代理和事业编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存在意义不同。
人事代理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
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般为非公务员序列的事业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事业编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3、适用范围不同。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❸ 北京某211高校中招聘的管理岗位“按编制内一级 人事代理管理”是什么意思在不在编有没有编制档案
以下是来我给你查的相源关资料,供你参考
第二章 人事代理的种类
第四条 人事代理按编制权限分为两类:
(一)二级代理:凡占用学校正式编制且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控制数内,具有明确工作岗位按人事代理方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适用二级代理。二级代理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我校教职工同类同等人员的工资、津贴、劳保及合同书中规定的待遇。
(二)一级代理:凡占用学校企业编制、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人事代理方式短期临时聘用的人员适用一级代理。一级代理人员在聘用期间所发生的薪酬及各类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的待遇,不享受学校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及其他正式编制人员待遇,其行政、档案关系均由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具体事宜按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
❹ 我是一地级市事业单位刚入编人员 6月批编现在办手续 原来是临时工时 单位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办了人事代理
不可能的事
因为入编的前提就是调档,没有调档是入编不了的。
❺ 北京有高校现在教辅人员招聘,如果是一级人事代理,非事业编,这是属于给户口的性质吗
人事代理就是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主体即服务对象不是北京市高校,而是派遣机构了,所以没有事业编制。至于能不能解决北京户口需要看派遣机构有没有户口指标和给不给解决了,户口解决与否和高校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❻ 办理人事代理后享有哪些服务中有一个是档案工资的晋级,那么档案工资的晋级什么意思。是我以后工作的工资
比如说公务员,本科工资定级好像是25级,每个级别的工资都不一样,上升一个级别是需要工龄之类的,所以说档案工资晋级了,你的工资就涨了。
❼ 请问高校招聘 一级人事代理和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啊,谢谢啊!!!
事业编制就是所谓“铁饭碗”
一级人事代理就是合同工
❽ 一个大学的国际交流处说是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请问是什么意思解决户口吗
有编制,档案放在人才市场。这个应该在北京比较多吧。
❾ 单位评定的初级职称和人事代理评定的初级职称一样吗
一样的,评定后得到一本资格证
❿ 我是大连一公立中专人事代理制教师,我刚工作是初级职称,请问如何才能升职称是靠年限还是要通过考核
在学校待遇差距可能不大。最核心的问题是,到学校一般看重的是工作相对轻松,工作很稳定,没失业危险。但是人事代理不太稳定,你最好问清楚有没有事业编制。有编的教师不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拿退休金,和工作时差不多,甚至更多;人事代理的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那养老金,养老金可很少啊,只是全社会平均水平。
很多高校都对新进入其内部工作的职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而且,这些人目前绝大部分集中在硕士这个层次。如果是博士的话,则不实行人事代理。对于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要和高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的期限从1年到3年不等。同时,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等都由高校委托教委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但是,党团关系依然要转入高校相应的党团支部。合同到期后,如果高校和人事代理人员不再续签合同,则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很多高校之所以对硕士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而对博士依然延续传统的事业编制,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同时,这些原因也构成了人事代理制度的特点。
第一,伴随前几年高等院校大规模扩招,高校的师生比例失调,教师队伍急需扩大。一开始,由于博士稀少,高校教师队伍扩充的目标就主要盯在了硕士身上。开始的几年,硕士进入高校还可以享受传统的事业编制,他们的名字还会出现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高等院校教师名册上。后来,硕士也急剧扩招,市场供应旺盛甚至相对过剩,而毕业的博士人数也逐年扩大。于是,高校就逐渐把“扩军”的目标转移到了博士身上。但是,博士毕竟还比较稀少,招收博士依然较为困难。可是高校教师编制有限,为了日后能够为博士进入留出空间,同时也要缓解眼下的人员缺口,所以,很多高校便对硕士实行起人事代理制度了。这样,新近招收的硕士既不用占用高校事业编制,为更高层次的人才流出位子,又有效地缓解了高校的人员需求,所以,人事代理制度大受欢迎。
第二,人事代理制度有效地减轻了高校的用人成本。进入传统的事业编制的教师,如果不出特大事故,即使平时在教学科研上有个磕磕绊绊,也不会被辞退。同时,事业编制的教师的生老病死全部都由高校和财政担负起来。但是,人事代理的教师就不同。高校会像公司一样,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会从高校自己的账户上为这些人员支付工资。这个群体与教育行政主管机关的在编教师名册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和其工作的高校有关系。如果这些人在平时的工作中稍有错误,他们就要担心高校是不是会解除和其签订的聘用合同。他们也会担忧,等到合同到期的时候,高校是不是还会和其续约。高校也会在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的时候维持聘用,在财政缩紧的时候辞掉这批人。这种十分灵活的用人方式,被很多经济学家认为是中国多年来经济可以保持高速增长的原因之一。
综上,高校中的人事代理制度将教师分为两个群体,用形象的比喻说,那就是进入传统事业编制的教师就好像是“正规军”,而人事代理教师就如同“游击队”、“民兵”、“土八路”。用中国劳动领域的术语称,那就是前者是“正式工”,后者是“临时工”。正是这一特点,直接导致了人事代理人员的各种显性和隐性危机。
首先,在目前以及今后很长时间内中国劳动力市场供明显大于需的情况下,由于担心合同被解除和日后合同的续订问题,所以人事代理人员普遍不敢对院系的事务直言不讳的发表意见,而是变得谨小慎微。在这种谨小慎微的过程中,高校的教学科研纪律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但是人事代理人员的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也同时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和高校提倡思想自由格格不入。
其次,高校可以抓住人事代理人员的这种“天生的弱势”,在某些待遇上采取歧视性措施。例如,参加科研学术会议的名额、晋升高级职称的人选等等。而人事代理人员碍于“保住”饭碗的考虑,未必敢对高校的做法提出强烈的异议。
再次,即使人事代理人员兢兢业业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他们头上的紧箍咒依然不能去除。随着博士供应的增加,高校今后的录用人员将只能是博士,这对提高高校教师整体学历水平无疑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也不能绝对,因为有很多博士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课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也有很多博士,虽然头顶着博士学位,但是其科研能力甚至不如很多硕士)。如果,人事代理人员不能在段时间内取得博士学位,那么等到高校院系新进入的博士越来越多、师生比平衡之后,高校很可能就会对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人事代理人员实行“一刀切”似的裁员。
复次,一旦不能和高校续订合同,那么人事代理人员将可能会面临再就业的难题。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上竞争力如何,取决于几个因素:学历、工作经验、年龄、社会阅历等。在学历上,这个群体不占劣势。但是,在目前高学历人员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再像其刚刚毕业时那样占有或多或少的优势。在工作经验上,这个群体有着较为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经验。但是,这个工作经验如果不用在寻找高校工作领域,那么其价值大打折扣。毕竟,人家公司、企业等招收的是工作的员工,而不是天天给老板上课的先生。在年龄上,这个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将会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失去当初的年龄优势。在社会阅历上,由于高校中的人际关系相对简单,所以一旦踏入复杂的外部社会,如何适应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另外,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聘任制”和“聘用制”。前几天,国家发布消息,明年开始在全国所有的事业单位中推行聘任制。这里的聘任制是指单位职工依然属于事业编制,只是在具体的岗位实行聘任。例如,一位教授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会被高校聘任在副教授的岗位上;一个助教可能被聘任到教学行政岗位上。但是,不管聘任到什么岗位上,都不是高校辞退职工或者接触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不会产生人事代理制度所发生的效力。事业编制人员在和单位的关系上依然稳定。可是,聘用制则不然,高校如果在合同期内不满意该人员,可以通过付出微小代价或者不付出代价而解除该聘用合同。在合同到期后,高校也可以非常主动地选择不再续签聘用合同,从而使人事代理人员“失业”。
同时,鉴于中国社会由来已久的正式工、非正式工之分,加上《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出现的种种令劳动者担忧的现象,所以,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人事代理人员身上潜藏着各种危机,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