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授權的人
現實困惑
甲欠乙5萬元,後雙方鬧到法庭,甲聘請了其做律師的弟弟黃某作為自己的訴訟代理人,並在授權委託書中特別標明黃某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權利。後在訴訟中,黃某見欠條確實為其哥哥甲所簽,就承認了甲欠乙5萬元的事實,法院遂判決甲還錢,甲得知後,認為黃某無權承認欠條是甲自己所簽,於是上訴到二審法院,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決。那麼,黃某承認甲欠乙5萬元的事實有效嗎?律師點評
黃某的承認有效,他所承認的內容應該視為是委託人的承認。在民事訴訟中,授權代理人在代理范圍內的活動與委託人實施的活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代理行為產生的後果直接由委託人承擔。代理活動的後果根據代理授權的性質有所區別,對於特別代理人來說,其所為的一切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的活動都對委託人產生法律後果,即使是其對事實的承認導致直接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也對委託人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對於一般代理人來說,如果其對事實的承認導致直接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則對委託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中黃某是特別代理人,有代為承認訴訟請求的權利,因此他所承認的內容應該視為其委託人甲的承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第三款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當事人在場但對其代理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
特別提醒
從特別授權的內涵看,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權利,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所從事的行為的約束力當然及於被代理人。
⑵ 合同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可能會產生什麼風險
即便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的簽字,只要合同上加蓋了法人的印章(公章、合同章),在印章真實的情況下,仍可認定該法人已對合同內容予以了確認。
當然,從合同完整性角度,最好還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確認。
⑶ 投標文件中的授權人簽名不是本人,而是另一家授權人的名字,會出現什麼後果
您是說投標文件中簽字的授權人名字授權錯了是嗎?
或者說某一家單位跟你們一起投了同一個項目,然後在做文件的時候你們是在一起做的投標文件,拿到文件的時候簽字的時候弄串了,被別人簽在了你的投標文件上??
首先,請允許我很委婉的將事情假設成這樣。
1、投標文件的授權肯定是要授權給自己單位的人員來作為項目授權人在相關文件上簽字,投標文件才會生效。當然授權人和單位是需要存在勞動關系和社保關系的,這個在商務文件上絕對是需要體現出來的。
2、作為授權代表在投標文件上簽字,投標文件會產生法定效益,也就是說,簽字生效。投標授權人是作為項目的授權者代表投標單位完成並行使一切授權范圍內的權力和義務。所有文件經授權代表簽字,表示投標人認可。
3、線說簽字人不是投標人授權代表的情況下,出現的問題。投標文件上需要授權代表簽字,而實際簽字的人的名字不是授權代表,這說明授權有效而簽字無效。只有授權代表簽字才是生效的,當然如果是法人本身簽字,也是生效的,前提是法人親簽字,那樣完全可以忽略授權書的問題了。
4、再說說簽字的人名字是參與本項目的其他單位授權人的問題。作為招標放和招標代理,還有專家委員會等操作方,都會嚴肅看待這件事情。理由有3點。1)參加同一項目的兩家單位,是否存在關系。2)參加同一項目的兩家單位授權人之間的關系。3)兩家 授權人簽字為同一人的投標單位,是否純在違紀、串標等現象。
5、對於文件,既然是投標文件已經發現錯誤,就說明是已經開標結束了或者正在開標,或者在唱標階段。如果現場發現錯誤,那麼會當場廢標。然後另一家單位也可能會僥幸的未被發現而進入評標環節。前提是開標現場的工作人員沒有發現,或者發現了作為標注提交評標委員會評定。如果評審的專家沒有發現,或者專家不認為另一家單位存在問題,那麼另一家單位是有效投標,這要看評標委員會如何認定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也就是說,不僅簽錯了的投標文件的投標單位將失去參與的資格,另一家單位也會失去投標資格。嚴重的,也可能會接受監察部門的審查和處罰。
⑷ "授權代表"是指「授權人」還是「被授權人」
授權代表就是授權人。
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但其行政職權並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於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
在中國行政法學上,被授權人和行政機關一起被稱為行政主體。而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人。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簡單的說就是被授權人的權利是授權人授予的,授權人可以收回被授權人的權利。
(4)會授權的人擴展閱讀:
被授權人的特點:其行政職權並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於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
授權人的特點: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
授權人的作用:
(1)明確組織成員之間的關系,使分工更細致。
(2)使領導者能夠騰出時間處理領導活動中最重要的問題。
(3)為被領導者提供培養和鍛煉工作能力的機會,有利於不斷充實各級領導人員。
(4)能夠提高領導的決策的效率。
(5)能夠提高企業組織成員的士氣。
網路-被授權人
網路-授權人
⑸ 有股東會的授權,被授權人是否可以在法定代表人處簽字
不可以。
法定代表人在外為法人的法定代表,法人意思的表達是通過法定代表人實內現的。
那麼,根容據公司法的規定,執行董事、董事長、經理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董事長、經理可以由股東會產生,也可由董事會產生,所以,僅僅有股東會的授權是不可以簽字的。而是由法定代表人自己的授權比較合適一點。
⑹ 求法律達人解決:授權合同中,一般會帶有受權人經原授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轉授權……
1、轉授權的合同受到原授權合同的制約。
2、原授權合同未約定專受託人具有轉授權的權利的屬,受託人不得再向第三人轉授權。如確需要 轉授權,應當取得原授權人同意。未經同意,即為非法轉授權。
《民法通則》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利益面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姓名,職務是什麼意思
法定代表人:
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
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授權委託人:指授權委託他人代理某項事務的人,亦即委託人,相對方為受委託人或代理人;(此處特指受法人代表委託的代理人)。
職務: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⑻ 授權我當代理人辦的企業網銀,以後會需要我付什麼責任嗎
網上銀行是往來款項轉賬用的,我們公司的網銀代理人是財務主管,這就和公回司的電匯一樣,所以答你一定要改,如果下一個代理人操作錯誤,按照法律程序,公司有權起訴你,就算是你交接給他人,也要避嫌,你可以直接拿著授權書去銀行變更,具體手續因地制宜
⑼ 當微信被別人授權那個人還會用我的微信嗎
授權是登錄電腦微信的時候需要,手機微信可以操作退出電腦微信,退出後電腦微信再次登錄,還是需要手機微信掃碼才能登錄,你不掃別人就登錄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