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許可經營
㈠ 在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增加食品和酒類銷售,需要什麼許可證
銷售酒需要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具體介紹如下:
1、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2、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3、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
營業執照增加經營范圍需要哪些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經營范圍 ;
3、 公章;
4、原公司章程;簡單來說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即為領表咨詢、申報登記、領取執照、審查、核准、發照。
(1)酒類許可經營擴展閱讀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並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㈡ 酒類批發許可證和酒類零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酒類批發許可證和酒類零售許可證的區別:
一:業務范圍不同,酒類批發許可證業務范圍針對的是批發業務,酒類零售許可證主要針對的是酒類零售。
二:許可證辦理要求不一樣
酒類批發許可證辦理要求: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取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並符合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三)有熟悉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人員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酒類許可經營擴展閱讀:
申請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省酒類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設區的市或者縣(市)酒類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和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均為三年,當事人需要延續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按年度進行檢驗。未按規定進行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繳銷其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或者零售許可證。
在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和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內,酒類商品銷售者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和經營范圍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㈢ 酒類經營許可證
廣東省酒類批發許可證辦理指南
辦事內容及申請條件
(一)經營主體應是獨立的法人或合夥企業;
(二)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其中: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以上,倉儲面積80平方米以上,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以上;
(三)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
(四)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人員和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所需的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通知書;
(二)衛生許可證;
(三)倉儲、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四)省酒類專賣管理部門頒發的酒類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辦理的程序:
申領《酒類批發許可證》的單位(企業),按要求填寫《廣東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有關材料,一式三份報市酒類專賣管理局部門審核批准。
受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收費標准及依據:本行政許可不收費。
東莞市經貿局酒類零售許可證申領程序
申請人填好《廣東省酒類零售許可證申請表》以及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二份,A4復印件,裝訂成冊)。
(1)申請報告;
(2)法人代表身份證;
(3)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通知書;
(4)衛生許可證;
(5)倉儲、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6)省酒類行業協會頒發酒類從業人員(1名)資格證書(東莞市酒類行業協會負責組織培訓,辦公地址:東莞市莞城運河東一路183號經貿中心A座19樓1902室,聯系電話:22245198 22245268 傳真:22245298,網站:www.dgaia.com.cn 郵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時限:10個工作日
酒類零售許可證年審程序
申請人填好《200Х年度廣東省酒類零售許可證年檢表》(加蓋公章)以及提交省酒類行業協會頒發的酒類從業人員(1名)資格證書復印件。
受理時間:每年3至6月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東莞市經貿局辦公窗口電話:22247811
㈣ 食品經營許可證包括酒類流通許可證嗎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酒類屬於食品。目前在市場上銷售的內瓶裝酒為預包裝食品容、廠家生產的散裝酒作為散裝食品,在食品銷售環節都是作為普通食品監管。在許可環節上不做特殊要求,在日常監管中主要就是檢查經營者是否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對於酒類銷售,我省在食品經營許可中,僅僅進行備注,並沒有進行條件許可。自釀酒只出現在消費環節,作為自製飲品許可,並在製作工藝中進行管控。
同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即可從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銷售、貯存和運輸,無需對經營酒類進行專門的備案。酒類備案是商貿部門的行政規章(土政策),其規定與《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不相符。根據《立法法》的規定「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應「改變或者撤銷「下位法的相關條款。
㈤ 如何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
一、法律依據:
《上海市酒類商品產銷管理條例》
《上海市酒類商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和監督管理辦法》
二、受理部門:
上海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三、許可條件:
1、具有與經營業務相匹配的資金;
2、具有符合所經營酒類商品的特性,且能確保酒類商品的質量與安全的經營場所,具有與所經營酒類商品相匹配的倉儲場所;
3、具有符合所經營酒類商品的特性,且能確保酒類商品的質量與安全的管理制度;
4、具有熟悉酒類商品業務知識的人員;
5、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材料:
1、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申請表(完整填寫,包括簽名、日期,加蓋公章);
2、酒類商品批發許可告知承諾書(簽名、日期,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 (復印件應與原件一致,原件核對後退回,復印件加蓋公章);
4、食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要求同第三項);
5、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外國公民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6、代為申領行政許可委託書(完整填寫、加蓋公章);
7、受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8、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明(使用證明復印件應與原件一致,原件核對後退回,復印件加蓋公章,產權證明提供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9、倉儲/物流操作協議使用證明、產權證明(材料遞交要求同第8項);
10、酒類商品經營管理制度(須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五、申領程序:
表格下載/現場領表------准備材料------交許可證業務窗口------受理------領取《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十個工作日)
㈥ 請問酒類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通知書。
2、衛生許可證。
3、倉儲、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省酒類專賣管理部門頒發的酒類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二、辦理的程序
申領《酒類批發許可證》的單位(企業)按要求填寫《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有關材料,一式三份報市酒類專賣管理局部門審核批准。
受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收費標准及依據:本行政許可不收費。
(6)酒類許可經營擴展閱讀:
酒類經營許可證既包含了批發也包含了零售,只有符合以下條件運營酒類的企業才可注冊酒類經營許可證:
1、經營主體應是獨立的法人或合夥企業。
2、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其中: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以上,倉儲面積80平方米以上,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以上。
3、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
4、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人員和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進口酒類經營許可證
㈦ 如何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
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的具體事項: 一、辦事內容及申請條件 (一)經營主體應是獨立的法人或合夥企業; (二)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其中: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以上,倉儲面積80平方米以上,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以上; (三)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人員和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所需的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通知書; (二)衛生許可證; (三)倉儲、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四)省酒類專賣管理部門頒發的酒類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㈧ 為什麼不能辦理酒類的經營許可證
《酒類經營許可證》不是在工商部門辦理的,是到當地縣區級的商務部門申辦的。
酒類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辦酒類銷售許可的,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縣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酒類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並書面說明理由。
辦理酒類經營許可,應當具備符合規定的經營場所和衛生條件,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還應當具備符合規定的注冊資金、倉儲設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熟悉酒類知識的專業人員。
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名稱預核准通知書》復印件1份;
2、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1份;
3、全體股東簽名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個體工商戶免交);
4、經營場地證明1份(屬自有場地的提交自有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屬租賃場地的提交租賃協議原件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6、申請經營進口酒零售的,還需提供供貨方的《進口酒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和供貨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各1份;
7、申請辦理《酒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變更的,交回原頒《許可證》正副本原件,並提供變更依據材料復印件(如董事會關於變更事項的決議、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新場地證明等)各1份。
(8)酒類許可經營擴展閱讀:
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所需流程:
1、填報酒類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原件審核,留存復印件一份;
4、管理制度復印件;
5、熟悉酒類知識、酒類有關規定和標準的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酒類批發經營者要提供酒類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8、進口酒類經營者須提供《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