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授權
1. 勞動仲裁授權委託書中的委託事項和許可權怎麼填寫
許可權分2種,一般代理,特別授權代理!
第2種相當於,代替你的進行勞動仲裁!
2. 勞動仲裁授權委託書具體的填寫範例,能給個大案嗎
提供如下,抄僅供參考:
授權委託襲書
委託人:(個人的填寫姓名等個人身份信息,屬單位的寫單位的基本信息)
受託人:(填寫受託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委託事項:因某某勞動爭議仲裁糾紛案,本人特委託受託人作為我的仲裁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一般授權;
或者,特別授權,要具體寫明: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代為反訴、參與調解、和解等。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時間:
3. 仲裁委託書怎麼寫
勞動仲裁授權委託書
授 權 委 托 書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你委受理_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規定,特委託下列人員為我方代理人:
1.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2.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事項和許可權如下:
委託人: (簽名或蓋章)
受委託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註:本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在接到受理通知書或應訴通知書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一份委託人留底,一份交受委託人。
仲裁文書樣本之九的說明
本委託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製作的。
本文書是供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委託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代理人時填用的。
委託人或委託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寫明委託的事項和許可權。
委託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委託人是個人的,應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受委託人應簽名或蓋章,然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4. 勞動人事仲裁授權委託書如何填寫
各地勞動仲裁機構有統一格式的授權委託書,只要按要求填寫即可。但要注意的是委託許可權,這個很重要,受委託人需要有明確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5. 仲裁授權委託書的範例
_____仲裁委員會:茲委託下列人員為我方仲裁活動代理人:(1)姓名:_______ 工作單位專: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電話屬:____________(2)姓名: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代理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___________(印章)(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名或印章)___年___月____日
6. 勞動仲裁委託書開庭時交授權委託書行嗎
也行,最好開庭前遞交委託書,以便於仲裁庭通知你委託人開庭,你的委託人也可有提前閱卷的權利
7. 勞動爭議仲裁委託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你委受理的關於
勞動仲裁爭議一案,依照法律規定,特委託
為我方代理人,參加本案仲裁活動。
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
工作單位及職務:
住址:電話:
委託事項和代理許可權如下:
代理人在委託許可權范圍內簽署的有關文書我方均予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年月日
受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年月日
8. 怎麼寫勞動仲裁委託書
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基本內容包括六部分。
1、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2、訴訟請求;
3、事實和理由;
4、結束語和呈文對象;
5、最後落款,寫明申請人姓名和日期;
6、應附上至少一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具體說明如下:
1、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如:申請人為勞動者,要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要寫明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申請人為用人單位,基本格式同上。
2、訴訟請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主張的事項,如,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賠償金、加班費、拖欠的工資等等
3、事實和理由。一般應簡明扼要地寫明勞動者的入職時間,所在崗位,月薪,以及勞動爭議發生原因。事實與理由方面的內容一般宜簡潔,不必贅述。
4、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寫明申請人姓名和日期,需注意的是落款處的申請人姓名需申請人本人簽字。
6、應附上至少一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如是證人證言,需提供證人的姓名及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此外除了需了解上述勞動仲裁申請書的基本格式,申請勞動仲裁時,還需注意以下事項:
1、勞動關系是勞務派遣性質時,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一是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者的用人單位,二是用工單位,即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的單位。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一般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①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②勞動關系證明,或其它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
③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④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
⑤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當事人應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託書;
⑥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8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8)仲裁授權擴展閱讀:
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注意有關事項:
1、當事人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2、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名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不適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為仲裁代理人。
3、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利害關系人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公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4、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請求和接受調解。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發生變更或被解除代理的,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5、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代理人的,代理人應提交律師事務所開具的介紹信。當事人委託近親屬為代理人的,應提供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證明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書。當事人委託有關的社會團體或所在單位推薦人為代理人的,應提供社會團體或單位開具的證明。
6、公民代理人參加勞動仲裁活動不得向當事人收取報酬。當事人與代理人應簽訂不收費的協議書,並提供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不收費協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7、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對代理人資格進行審查,查驗律師執業證書、其他相關證明、證件。委託代理人提供虛假證明、證件,欺騙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取消其代理資格。
9. 仲裁代理人有哪些許可權
仲裁代理人在當事人提交的書面委託書中被授權擔任總代理人的,其代理權包括申請仲裁、申辯、申請迴避、調查證據、參加仲裁庭和陳述辯論等,但被代理人承認的除外。當事人放棄或者變更仲裁請求,和解、反訴的,應當具有委託人的特點。
當事人提交的書面委託書授權仲裁代理人擔任總代理人的,其代理權包括申請仲裁、申辯、申請迴避、調查證據、參加仲裁庭和陳述、辯論等。被代理人接受的,其代理權為:代理或者變更仲裁請求、和解、反請求的,委託人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代理權變更或者終止的,被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仲裁委員會或者仲裁庭,仲裁委員會或者仲裁庭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
(9)仲裁授權擴展閱讀:
一、仲裁代理人的類型
仲裁代理人包括法定仲裁代理人和委託仲裁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行使代理權的人。委託代理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並在授權范圍內,代為進行仲裁活動的人。
法定仲裁代理人即仲裁當事人的監護人,而委託仲裁代理人的范圍較廣,仲裁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由地聘任任何適當的人為其仲裁代理人,代表當事人參加仲裁程序。
二、仲裁代理人的特點
1、只能以被代理的當事人的名義參加仲裁活動,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仲裁活動;
2、必須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進行仲裁活動;
3、仲裁代理人參加仲裁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權益,自己本身與糾紛無利害關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雙方當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參考資料:人民網-如何理解指派仲裁員或仲裁 程序之通知的適當性
10. 勞動仲裁授權委託書必須申請律師作為代理人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抄,勞動仲裁授襲權委託書不必須聘請律師作為代理人。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