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和專有設備
1. 一個設備怎麼對其零件和整體分別申請專利
大致上按照你的說法是可以分開的,不會有影響!
但是具體的還是要知道你的技術方案才能給到確切的方向!
有些創新型比較大的產品,分成10多個專利的情況也是有的,互相都不影響,只是保護的更全面而已!你這個想法是很好的!
希望能幫到你,歡迎追問,望採納
2. 專利申請中的「設備」和「裝置」有什麼區別
設抄備是指基本具有特定實物形態和特定功能,可供人們長期使用的一套裝置,如:車床、鍋爐、水泵、汽輪機等等;
裝置是指機器、儀器和設備中結構復雜並具有某種獨立功用的物件。
區別:設備是個完成的概念,裝置是部分獨立物體的概念
這兩個詞,在專利中沒有區別,具體關注的是其構成部件,而不是名稱。
3. 我有一個有關設備的專利,已同時申請發明及實用新型,發明還包括了使用方法,現在又開發了一個類似的設備
你好,我正好是專利代理工作的,我就簡單談談我的意見吧。
首先先談談設備的問題,你要明專確你設備的改屬進是否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如果具有,那你完全可以再針對改進後的設備申請專利,對你的改進之處進行保護,而你之前的專利就看其對於你來講是否重要了,如果在你改進之後,之前的專利沒有用處了,那完全可以直接放棄,如果之前的專利比較重要,那就繼續申請,前後專利是不沖突的。如果你的改進點創造性不足,但是又想保護,目前可以通過要求國內優先權來做,沒有什麼問題。
對於方法而言,首先要看之前的專利是否保護了這種發明構思,也就是你說的原理,如果保護了你這種原理,那你如果再重新專利,在先申請是會構成你在後申請的抵觸申請的,所以此時不建議重新申請,浪費財力,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在先申請已經有意識的保護到該原理,你也沒有必要再就方法申請專利了。其實有沒有對發明人要保護的方案進行適當的上位,是鑒別代理人水平的一個方法之一,現在很多代理人是發明人給什麼就寫什麼,是對發明人的一種不負責任。
以上僅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4. 設備怎麼避開專利
首先要了解一下現有專利和現有技術,也就是檢索;其次,撰寫的時候,盡量突出自版己設備的發明點權,做到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充足;最後,要反復修改,做到簡要、清楚、完整。
對於設備類的專利,建議申請同日,萬一發明過不了還能保證實用新型授權。
5.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
企業的技術成果要申請來保護,還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來保護?這個問題值得思考。如果企業也有這樣的疑問,那麼小編建議看看這篇文章,了解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然後再做打算。
6. 專利申請中的「設備」和「裝置」有什麼區別
設備是指基本具有特定實物形態和特定功能,可供人們長期使用的一套裝置,如:車床、內鍋爐、水泵容、汽輪機等等;
裝置是指機器、儀器和設備中結構復雜並具有某種獨立功用的物件。
區別:設備是個完成的概念,裝置是部分獨立物體的概念
這兩個詞,在專利中沒有區別,具體關注的是其構成部件,而不是名稱。
7. 成套設備、機組和復雜的檢測設備中常含有專用無形資產(包括專利和專有技術),能舉個例子嗎
坐在灰色石椅上,
身邊環繞著粉色、白色的鳳仙花
那無邪的面孔,
我把悲傷
放進語言的唇中,
它是唯一和我呼呼一起悲傷的事物。
8. 公司是否擁有整套設備的所有專利
可以啊,除非整套設備都是你們公司自己發明的,在基礎上改進的實用新型就算了。
如有幫助隨時問我
9. 我想做一台設備,人家已經有了發明專利,但是只是方案,我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嗎
需要看你的方案在他的專利中是否已經披露,如果已經披露是不行的。
當然了,現在實用新型專利是沒有實質審查的,有可能會給你授權,但是你要是想拿這個去打官司告人侵權,恐怕對方就可以用在線技術抗辯了,甚至可以拿在先專利無效掉你的專利。
10. 一個發明專利裡面可以有兩個設備嗎一個專利可以涉及兩個技術領域嗎
可以,但應滿足專利的單一性要求。理解中,攝像是獲取圖像,顯示是輸出圖像,有差別的。
總體上來說,應為一個技術領域,不過這實際並不重要,只不過是專利局審查時便於分類罷了。
可寫:涉及成像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