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占許可使用權
⑴ 獨占許可使用和獨家許可使用的具體解釋
本題正確答案為A獨家許可
獨家許可權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而獨占許可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
⑵ 專利的獨占許可是什麼意思
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享有獨占使用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人使用費。這種合同要求專利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但不能許可第三者使用該專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
⑶ 什麼是獨占許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包括以下三類:
一、獨占使用許可。該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已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二、排他使用許可,該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已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三、普通使用許可,該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已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⑷ 如何區分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之間的關系
如何區分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之間的關系?如何區分兩者之間的關系呢?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都是屬於專利許可的中的重要內容,實施怎樣的許可關繫到專利人的利益問題,什麼情況適合實施獨占許可,什麼時候適合實施專利的排他許可都需要專利人精心的來了解實際情況,以及對自身專利的重要規劃。如何區分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之間的關系專利權的排他性許可是指除專利權人外,只許可一個排他性的實施該專利,不能再許可其他人實施該專利。專利權的獨占許可是指只許可一人獨占實施該專利,不能再許可其他人實施該專利,同時,專利權人也不得實施該專利。要是排他許可就是你和甲可以用,其他人都不可以用要是獨占許可,那隻能甲使用,你自己也不能用。排他許可的話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間和地域范圍內獨家享有使用該專利的權利,專利權人自己仍然保留在這一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使用其專利的權利。而獨占許可合同是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獨占許可相對來說比較獨特,有些專利人可能會誤解,實施的專利獨占許可那這不相當於自己都用不了專利了?是不是意味著專利就已經是轉讓出去了?非也,實施專利獨占許可其實專利權人還是專利人本身,但只是專利人對授予許可人一種時間上的約定,從某時到某時自己包括第三方都不能用該專利,時間已過方可。
⑸ 什麼叫知識產權獨占許可
你好
知識產權獨占復許可也制就是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享有獨占使用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人使用費。這種合同要求專利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但不能許可第三者使用該專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4專利分許可合同(又稱子許可合同或者轉售許可合同):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將其取得的使用權再許可給第三人使用,那麼被許可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許可合同相對原許可合同來說,就是分許可合同。應當指出,這必須在原簽訂的許可合同中已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被許可人才有權簽訂分許可合同,專利權人也有權從分許可中收取部分使用費。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⑹ 比較獨占許可,普通許可以及排他(獨家)許可的區別
1、獨占許可證。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指許可人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准許一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
在獨占許可中,被許可人獲得了在合同規定范圍內該注冊商標的獨占使用權,只能由被許可人使用該注冊商標,連許可人即注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注冊商標,否則即構成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排他許可證。商標權人和被許可人使用的並行,指許可人在同一時間內准許一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不得再准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但許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
3、普通許可證。「薄利多銷」的形式,指許可人在同一時間內准許一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不但許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而且還保留了許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在普通許可中,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注冊商標的使用權,至於許可人使用該注冊商標以及其他第三人經許可使用該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都無權干涉。
(6)獨占許可使用權擴展閱讀:
商標許可形式及法律風險:
商標許可基本形式包括獨占使用、獨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種。
1.獨占使用許可形式,是指許可人將注冊商標的使用權授予一家被許可人,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許可人放棄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標使用權。
2.獨家使用許可形式,是指在商標使用許可人存續期間,除商標許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形式,是指許可人可以將被許可商標許可多家使用,同時商標權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商標,這種形式較為普遍。
由於商標本身的創新價值不高,更多體現為具體使用商標企業的商譽和信用,因此若企業希望獨占使用,則可能採用洽談商標轉讓的方式直接獲得商標所有權。
正因為這種特點,商標許可與專利許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許可是商標許可中最為常見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許可,被許可方同樣需要在一定區域、一定時間、一定領域內排除競爭,若商標權人在同一區域同時許可多家使用商標,必然影響被許可人的利益。
在普通使用許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對商標權人的必要限制,應當認為被許可方面臨法律風險。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標權人不得在特定區域、時間、領域許可第三方使用商標,商標權人在特定區域、時間、領域自營的限制等。
參考資料:
商標使用許可-網路
⑺ 商標權獨占許可問題,獨占許可後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嗎
馬穎秋律師抄解答: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您提出的關於商標權獨占許可的這個問題。商標權獨占許可是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即在規定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對授權使用的注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許可人不得再將同一商標許可給第三人,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獨占許可的使用費比其他許可證要高得多,所以只有當被許可人從產品競爭的市場效果考慮,認為自己確有必要在一定區域內獨占使用該商標才會要求得到這種許可。被許可人的法律地位相當於「准商標權人」,當在規定地域內發現商標侵權行為時,被許可人可以「利害關系人」身份直接起訴侵權者。那麼,獨占許可後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嗎?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被許可人只有商標的使用權,沒有商標的所有權,所以不能再次許可他人使用。比如說,如果A許可給B,只能B用,A不能用,其他人也不能用,當然B也不能許可給別人C用。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⑻ 什麼是商標獨占使用權
商標獨占使用權,是在商標許可中應用比較多的,實際就是把商標許可給別人後,除了許可人,其它人都不能用這個商標了,包括商標注冊人也沒有這個權利,這就是商標獨占使用權。
從專業上,可以這樣解釋:獨占性使用權,是指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家行使其權利,並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權利。一般是商標權、專利權具有這種特徵。 商標獨占使用權一般有以下幾個特徵: (一)屬於派生的權利。商標獨占使用的被許可人只有在和商標注冊人簽訂了獨占使用許可協議後,才享有對商標的獨占權,也就是說,商標獨占使用權的來源是合同的約定,而不是法律的規定。屬於間接產生的權利。 (二)商標注冊人不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在訂有商標獨占使用許可協議的情況下,雖然商標並未發生轉讓,注冊人的名義也沒有發生變化,但獨占使用的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成為唯一有權使用注冊商標的人,包括商標注冊人在內的其他任何人不能再使用該商標。商標注冊人喪失了商標的專有使用權是商標獨占使用許可區別於普通許可和獨家許可的顯著特徵。 (三)獨占使用的期限和地理范圍受合同限制。商標獨占使用許可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圍。超過約定的期限,獨占使用許可人則不再具有獨占權,這一點有別於注冊商標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