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授權書
Ⅰ 請問委託書與授權委託書有什麼區別
委託書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單位現委託
(姓名)作為我單位合法委託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該委託代理人的授權范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文件和處理______________活動有關的事務。在整個__________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代理人無權轉換代理權。特此委託。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樣本)
日期:
年
月
日
競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委託授權書
委託單位:**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受託單位:**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一、委託事項:
************************************
二、委託許可權:
1、***************
2、***************
委託時限:
**********-----*********
特此委託
Ⅱ 授權委託書中的特別授權指的是什麼,在委託書中是否可以省略
特別授權代理,授予代理人一定的處分實體權利的權利,如放棄、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等。特別授權要對所授權的實體權利作列舉性的明確規定,否則視為一般委託。
委託許可權授權是委託書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權委託書只授予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的權利,而無權處分實體權利。在委託書上只需寫明「一般委託」即可。
(2)一般授權書擴展閱讀:
特別授權注意事項:
1、委託人以特別授權賦予律師除了一般代理許可權以外,尚具有代理當事人對案件的實體問題處理直接做出決定並明確表態的訴訟代理。
2、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因此,律師在訴訟過程中進行涉及處分實體權利的訴訟行為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訴訟行為時,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Ⅲ 授權委託書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致:
茲委託
先生/女士作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義參加貴中心
項目(項目名稱、招標編號)的招標。
委託期間:本授權書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委託人名稱(公章):
受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住所:
委託人注冊地/營業地: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Ⅳ 委託書是一般授權好還是特別授權好
一般情況下都是一般授權,如果要特殊授權要寫明具體許可權
Ⅳ 授權委託書的委託許可權范圍如何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二種代理方式。
一般授權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行為,而無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特別委託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訴訟行為外,可以根據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如代為當事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或履行款等。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5)一般授權書擴展閱讀
簽署授權委託書的注意事項:
授權委託書的格式
授權委託書並無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達意思,盡量規避風險,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盡量完備和詳細,這樣方便第三人核對相關信息,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在實務中,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不可或缺。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簽署,出具給第三人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所以在授權委託書中不僅要有受託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託人的基本信息。
Ⅵ 項目經理授權委託書的格式一般有哪些
授權單位:廣州市圖威電子有限公司 (蓋章) 。
法定代理人: (簽名) 。
授權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簽發日期:20XX年X月X日。
附:
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
職務:監控工程業務經理
註: 1、超越授權地域范圍使用本《法人授權委託書》均屬無效使用。 2、授權事項范圍內,被授權方通過合法方式代表授權方從事活動的,其法律後果方由授權方承擔,否則被授權方任何超越授權事項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產生的一切後果概由被授權方自行承擔。 3、授權期限到期或授權被授權方提前撤銷後,被授權方仍以授權方名義行事的,對授權方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後果由被授權單位自行承擔。
Ⅶ 商品一般代理授權書怎麼寫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Ⅷ 授權委託書期限寫多長時間合適
根據你要辦理事情的事情實際完成時間來決定,比如事情大概在2018年9月30日之版前辦好,那就權寫本委託書的有效期為:2018年9月30日止,逾期無效。
(8)一般授權書擴展閱讀: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