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律師見證
㈠ 香港律師公證與大陸律師見證、公證有什麼區別呢
香港公司律師公證, 又稱香港律師見證,一般用於香港企業在大陸設址代表回處或港資公司時的答 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於香港公司在內地購置不動產使用。香港沿用英國的公證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國沒有"公證人"這專門職業。由於實行判例法,所以也沒有統一的公證法律,公證人可由律師或其它執業者擔任。在執業范圍上很狹窄,通常只能見證當事人宣誓或簽名,在可能的情況下辨別文件的真偽,一般不對文件內容的真實合法性負責。但由於這種形式的公證人歷史悠久,業務國際性而非地區性,並且他們的名字及簽名式樣都在大部份領事館及有關法院登記,所以又稱為"國際公證人"。而內地的公證制度基本沿用大陸法系的公證制度,比較健全,公證事務由公證處承擔,公證員獨立辦證,業務包括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辦理公證事務可以進行調查,要對證明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㈡ 如果雙方簽訂協議,找律師見證,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情況下,合同只需要雙方簽訂而不需要第三人見證或公證,但律師見內證或公證機關容公證的話,可以幫助當事人完善合同內容,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只不過也要看合同內容、性質及法律規定,如果是不違法的合同,有雙方的簽字,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不過如果合同內容涉及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那就是無效的。
㈢ 香港律師見證和香港律師公證有什麼區別
「香港律師見證」,它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或申請,指派具回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答資格,並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
「香港律師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比如說香港公司公證(又稱香港公司律師見證),一般用於香港企業在大陸設址代表處、國內投資公司或者法律訴訟時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於香港公司在內地購置不動產使用等。一般最常見的是香港公司文書在大陸使用,這就需要辦理司法部授權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然後出具公證說明書,最後轉遞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其實,兩者比較起來還是有一定的區別,國內現仍沒有法定的律師見證制度,雖然也有律師作見證的,相比起來還是公證效力最高,且香港就有比較健全的律師見證制度。
㈣ 委託人必須告訴見證簽名的律師合同的內容嗎如果律師要求知道,可不可以不告訴
你好!見證是律師法律服務業務的一種。律師見證只能證明合同雙方簽專訂合同的真實性,由於律師屬的參與,又對合同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核,也能盡量避免雙方合同條款的歧義。但是,合同的履行涉及合同雙方的誠信,律師不能保證來自合同當事人原因的風險。有糾紛的話,委託了律師,律師則應盡職服務
㈤ 律師見證程序
1,在當地司法局網站上應該有查詢。2,一般來說律師不會做這種有損當事人利益的事情,否則你投訴他。3,協議有效。
㈥ 律師見證應有哪些程序
一、委託合同的簽訂
委託律師見證,應當由當事人親自或者派代理人持委託代理證件與律師事務所簽定委託見證合同,合同見證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律師見證。
二、律師審查工作
律師事務所受理當事人的委託後,應指派兩名律師進行見證。見證律師對委託的見證事項作下列審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主體資格;
(二)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能力;
(三)當事人的委託見證內容的合法性;
(四)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五)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六)見證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三、談話筆錄
見證律師應當親自與當事人談話,對談話的主要情況作好記錄,作為見證的依據。對於情況特殊的當事人,還應做好錄音、錄像等工作。
四、出具律師見證書
見證書內容應包括:
(一)參加見證的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和見證律師姓名;
(二)見證事項;
(三)見證過程;
(四)見證的法律和政策依據;五)見證結論;
(六)見證律師簽字、蓋章,並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見證書按統一格式製作,每個當事人各執一份;如當事人需要,可增發若干份副本。律師事務所應留存一份見證書,連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附卷備查。
五、歸檔
律師見證工作完成後,應立即將有關材料立卷歸檔,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應當對當事人的見證事項盡保密義務。
㈦ 借款合同律師見證的流程有哪些
一.律師見證:
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或申請,指派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並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
二.目的和作用
(1)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
(2)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合法性。
從法律屬性上看,在我國律師見證仍屬於「私證」,依法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不同於公證的證明力,公證書一般可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即使如此,律師見證依然有很強的證明力。律師見證一般可以參照律師協會編制的操作指引進行,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和原則性。
三.見證的流程
1、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簽訂委託見證合同。
當事人委託律師進行見證時,律師會請當事人首先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並說明委託見證借款合同簽訂過程,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和證據。
律師對委託見證的當事人認真接待並製作筆錄,然後根據當事人所提供的要求和材料。符合見證條件的,應由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簽訂委託見證合同。
2、審查。
律師接受委託後,將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認真地進行審查分析。這是見證真實性、合法性的保障,也是見證的必經程序。審查的內容包括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可信,有關文件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果律師認為不完善或者有疑義,會讓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並根據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律師還將審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法律資格。
3、見證。
借款合同簽訂時,見證律師應監督法律文件的製作、復制,證明它們的真實性、合法性。
㈧ 簽協議需要律師見證嗎
問:
簽協議需要律師見證嗎?
答:
簽任何協議都不需要律師見證。
有的協議可能需要公證,公證和見證不是一個概念。
有的協議簽訂前可以向律師咨詢,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㈨ 受託人拿律師見證的賣房授權委託書能補辦房產證嗎
賣房委託書,不是找律師辦理。
是房主本人和配偶,憑身份證,戶口本,專結婚證,房產證,契屬稅證,土地證,到本地公證處,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代理人代替自己簽字行使權利。
需要把授權委託公證書和以上證件交予指定代理人,身份證可以給復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簽字辦理。
㈩ 什麼是律師見證,律師見證業務指引
律師見證,不同於其他的人員見證,專指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作為見證人,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的見證,屬於「私證」,但有很強的證明力。律師見證一般可以參照律師協會編制的操作指引進行,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和原則性。
律師可以承辦下列見證業務:
(1) 委託人親自在律師面前簽名、蓋章;
(2) 委託人簽署法律文件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該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合同/協議、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聲明、遺囑;
(3) 其他法律行為(其他法律事實)發生的真實性或其過程的真實性,例如:
a.委託代理關系的設立、變更、撤銷;
b. 財產的繼承、贈與、分割、轉讓、放棄;
(4) 文件原本同副本、復印件是否相符;
(5) 委託人委託的其他見證事項。
註:此條為律師見證業務的范圍。在制訂過程中,曾有「律師事務所不能辦理涉及帶欺詐性成份或非法集資性質的所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代養(加工)回購合同、購(傳)銷合同,不宜辦理認購權益卡、會員卡為名集資性質合同的法律見證業務」。主要是考慮這類業務見證可能會涉及一些詐騙的行為,顧慮律師會成為犧牲口;但還有些委員認為,本操作指引規定內容不宜過窄,法律未禁止、沒有證據證明是欺詐性質的合同如果一律禁止見證似乎沒有依據。後經商議,將以上行文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