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
① 《食品安全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食品安全許可證》即《衛生許可證》,以重慶市長壽區為例,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並領取申請表。
(二)將填寫准確的申請表及申報材料交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管轄科室審查;各街鎮經營單位(飲水、游泳場所除外)將申請表及申報材料交當地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審查。
1、對申報材料合格的單位予以受理,並出據申請受理通知書。
2、對不合格單位要求限期內補全材料,逾期未補全資料的單位視為未申請。
3、對申報材料合格的單位指定兩名以上監督員進行現場審查,對現場審查合格的,監督科室簽署「擬同意申報的經營項目」的意見後送所領導審批;
各街鎮經營單位(飲水、游泳場所除外)經當地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審查合格並簽署意見後送區衛生監督所管轄科室簽署意見再報所領導審批。對現場審查不合格的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不予批准。
4、申請人將全部審批資料送交區行政審批大廳衛生局窗口領取衛生許可證。
二、《食品流通許可證》已廢止,經營食品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以洛陽市為例,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申請人通過河南省食品葯品行政審批及電子監察平台進行網上填報。符合要求後,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許可申請。
(三)審查: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需要現場核查的進行現場核查。
(四)決定: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情況,作出准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五)頒發許可決定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1)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四條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②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法定回代表人答(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
3、相關工作人員的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經營場所環境及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等相關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
1、將材料提交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2、相關工作人員將對經營場所進行看點,核查經營場所物品擺放是否合理,操作區與就餐區是否區分開等;
3、生產設備、環境、衛生條件都滿足條件,便會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③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④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⑤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
3、相關工作人員的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經營場所環境及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等相關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
1、將材料提交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2、相關工作人員將對經營場所進行看點,核查經營場所物品擺放是否合理,操作區與就餐區是否區分開等;
3、生產設備、環境、衛生條件都滿足條件,便會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⑥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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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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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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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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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⑦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⑧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有哪些要求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要求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從事食品生產、貿易的食品類公司,需要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其中,食品生產型公司,必須申辦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包含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二、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各區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區縣分局窗口領取或網上下載);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⑨ 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辦理機構/部門 食葯監局、鄉鎮食葯監所
二、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作回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答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准予決定後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三、收費標准 此項目不收費
去食葯監提起申請,食葯監會把辦理相應的申請表、辦公場所資料、工作人員資料、法人資料等所需資料給你的,依照他們的要求做就可以了。
⑩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流通許可證已於2015年10月1日起廢止,停止申請,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對象
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三種主體業態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路食品銷售商六種經營形式。
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
其中特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 所使用面積為3000㎡以上;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500~3000㎡(含500㎡,不含3000㎡);中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 150~500㎡(含150㎡,不含500㎡);小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20~150㎡(含20㎡,不含150㎡);微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 用面積為6~20㎡(含6㎡,不含20㎡)。
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
經營形式定義詳見《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暫行)》、《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暫行)》。
二.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
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 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製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製作飲品)、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按要求應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
三.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程序
第一步:大廳咨詢或網上申請後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及提交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材料接收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第三步: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特別提請注意: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可在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由於軟體版本不同,下載列印的文書應當與PDF格式的文書一致。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3.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
4.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期間需要變更或到期延續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新辦、變更、延續、注銷、補辦,應按照相對應的申請表上的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註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列印(圖紙除外),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
(2)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的名稱完全一致,申請書的填寫符合要求,內容填寫完整、准確,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3)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果是分支機構,還需提供其上級證明性文件。
(4)申請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欄後填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其中屬法人的,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屬個體工商戶的,填寫業主姓名;屬法人分支機構或者其他組織的,填寫負責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請材料均應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騎縫章(沒公章可由申請人簽字)。
提示:關於申請人
食品經營者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
該食品經營者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許可,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該食品經營者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