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A. 辦理勞務派遣許可證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及辦理流程
(1)申請開辦勞務派遣組織的報告;
(2)成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可行性報告和實施方版案;
(3)勞務派遣組織的章程及有權關規章制度;
(4)辦公用房證明(契約、租用協議、產權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職務任命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辦理《勞務派遣資質證書》流程:
(1)勞務派遣組織具備法人資格後,應依照有關規定,到市、區縣稅務部門進行稅務登記。
(2)開辦勞務派遣組織,由主辦單位按隸屬關系經區縣勞動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企業主管部門審核。
(3)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4)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
B. 辦理一個勞務派遣許可證 需要哪些流程
勞務派遣許可證辦理應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稱許可機關)依法申請行政許可。依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如果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應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七條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申請人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第九條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第十條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許可機關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許可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許可機關
C.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D. 勞務派遣許可證怎麼辦理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勞務派遣許可證》,如未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辦理條件
1、 場地性質辦公或者商用區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實繳資金200萬元以上
辦理需要那些資料
1、 企業營業執照
2、 企業章程
3、 勞務派遣信息管理系統
4、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5、 擬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6、 場地使用證明勞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7、 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無法補齊、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接件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申請人材料不齊的,可出具《材料補正通知書》。
3、審查
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實地勘察,出具現場核查表,並作出初步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審查完所有材料後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
申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窗口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E.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需要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行政許可,在滿足條件通過審核之後下發《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第六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稱許可機關)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七條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申請人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第九條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第十條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許可機關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許可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應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許可經營事項、有效期限、編號、發證機關以及發證日期等事項。《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樣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印製、免費發放和管理。
F. 保定市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流程
坐標:河北保定協成會計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需要注冊公司前實繳注冊資本最低200萬,這個辦了剩下的就好辦了
G. 辦理勞務派遣許可證的程序和條件有哪些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稱許可機關)依法申請行政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申請人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