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制度
①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安全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安全制度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1)食品流通許可制度擴展閱讀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證件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②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食品流通許可制度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③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各區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區縣分局窗口領取或網上下載);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於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並,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8、上海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補充說明: (1)委託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託)人應當在指定委託書的「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處詳細註明。 (2)關於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並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④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流程
食品流通證書的流程 一、應用: 1。經營者應當填寫申請表,向許可證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關材料: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商務部應出具預先核准名稱的通知。 2。經營場所的使用:確定固定的營業地點,與房東簽訂租賃協議(房東提供房產證),留下房產證復印件 3、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最好都是經營者本人,大型企業可以分開設置 ) 4。適用於食品行業的操作設備和工具一覽表 5,布局適合食品企業的商業設施。 6、食品經營、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7。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驗收: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照要求作出驗收決定。受理人負責受理申請人提交的許可證申請,審查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並簽署受理意見。 三、 審核: 受理後,各區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 審核。審核人對提交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復審,審查合格後,按照管轄原則指派現場核 查機關或人員,現場核查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填寫現場核查登記表並簽署核查意見。受 理人員和審核人不得為同一人。 四、批准:各區域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批結果,對行政許可的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審批決定。審批人應當審查提交批準的所有許可信息,並簽署批准意見。申請人決定準予的,應當在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的批准意見欄中簽名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申請條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一至四項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規定。准許。 五、許可證頒發:作出批准決定,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發證人出具證明時,應當對收件人的通知書和身份證進行審查,核對後簽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系統提供的許可證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准確、及時。
⑤ 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用
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哪些需要食品流通許可證1、食品廠經營自己生產的產品不需要食品流通,食品廠經營其他廠家生產的產品,需要食品流通。2、我們這邊的食葯局說這種情況也不需要,自己的生產許可證就涵蓋流通許可證應該具備的條件。可以直接經營銷售其他公司的產品 東莞食葯局回復的3、這個情況可能是具體分析吧,比如你生產速凍食品,你准備銷售其他公司的糧油,這種情況應該還是需要食品流通吧。。。現在食葯局對待食品流通許可,的確有點亂,像以前國家工商局對保健食品是不需要食品流通許可的,但現在歸食葯局管後,有些地方又要求辦理流通許可。但依據含糊。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食品流通許可是暫停了的。。4、生產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銷售自己生產的產品不需要辦理 不生產只銷售的產品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5、關於生產企業是否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是這樣把握的,生產企業生產銷售自己公司生產的產品不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只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即可;但生產企業銷售非自己公司生產的產品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比如你公司生產產品是花生油,那你想進口橄欖油進行銷售,那你就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但假如你從國外進口橄欖油自己分裝後銷售,那就只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6、《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和流通的許可;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①、你的在廠區銷售自己的產品,不需要辦理流通許可證;同時銷售他人產品,需要辦理!②、你不在廠區銷售,而在外面租店面進行發貨銷售,無論是自己的產品還是他人產品,都需要辦理。7、應該是生產企業不在外面單獨設立銷售公司取得單獨的營業執照的話,就不要辦理流通許可證
⑥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6)食品流通許可制度擴展閱讀: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⑦ 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辦理機構/部門 食葯監局、鄉鎮食葯監所
二、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作回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答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准予決定後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三、收費標准 此項目不收費
去食葯監提起申請,食葯監會把辦理相應的申請表、辦公場所資料、工作人員資料、法人資料等所需資料給你的,依照他們的要求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