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裝許可規則
⑴ 鍋爐安裝需要哪些資質
你好,鍋爐安裝改造分為3個級別。
根據《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版TSG G3001-2004規定,鍋爐安裝改造權許可級別劃分如下:
1級 參數不限
2級 額客出口壓力≤2.5MPa的鍋爐
3級 額定出口壓力≤1.61VIPa的整(組)裝鍋爐;現場安裝、組裝鑄鐵鍋爐
⑵ 鍋爐安裝1級資質取證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准備哪些規范
首先,學習以下來三個文源件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
其次,登陸你所在省的省局網站,查閱需要提交什麼資料,需要什麼條件
再次,申請
⑶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換證需要哪些文件
關鍵是什麼設備,每類設備都不一樣的,要人家怎麼回答你:
一般來說,需要提交的通用文件回有:
營業執照復答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原證書復印件
需要持證的人員證書復印件
工程技術人員證書復印件
取證以來的總結報告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
質量保證手冊
上述為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鑒定評審時需要准備的文件:請查看TSGZ0005-2007
⑷ 鍋爐安裝3級可以從事什麼項目
1、鍋爐安裝三級可以進行額定出口壓力≤1.6Mpa的整(組)裝鍋爐、現場安裝、組裝鑄鐵鍋爐項回目。答
2、鍋爐安裝資質共分為一、二、三級資質,鍋爐安裝改造企業資質申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二)有固定的辦公地點、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和倉庫;
(三)具有與鍋爐安裝改造工作相適應的各類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安裝改造經驗;
(四)具有與鍋爐安裝改造工作相適應的工裝設備及檢測手段,以滿足焊接、脹接、起重、切割、彎管、築爐、試壓、熱處理及無損檢測、電器儀表等工作的需要;
(五)建立能夠確保鍋爐安裝改造質量的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與鍋爐安裝改造工作相關的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標准和制度;
(六)質量管理體系能夠有效運轉,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標准和制度能夠有效貫徹執行;
(七)對於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換證的單位,其安裝改造質量良好,4年內未發生過安裝改造質量嚴重責任事故,從事與原級別相適應的鍋爐安裝改造工作的間斷期不超過2年,持證期間內未出現過違反本規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條的情況。
⑸ 安裝鍋爐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嗎
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施工均需要資質證。按鍋爐的等級有相應資質證等級,請版查閱《特種設備安全權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TSG Z0005-2009)、《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等文件。
鍋爐鋪機和電氣儀表的安裝也需要機電設備安裝資質。
否則鍋爐的報裝、驗收以及後期的使用許可證不能辦理。
除非安裝的鍋爐是熱水鍋爐,容量非常小,在特種設備范圍以外,不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
⑹ 黑龍江省特種設備鍋爐安裝維修資質怎麼辦理
向黑龍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辦理。
程序:准備 、 申請、 受理、回約請評審機構 、試安裝、答評審、審核發證。
根據你要申請的許可證級別按TSG G3001-2004《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進行資源條件的准備。
按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編制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等。
⑺ 鍋爐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許可證 升級 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你好,請按TSG G3001-2004《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要求辦理。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
鍋爐安裝質量保證手冊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工程技術人員學歷證明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焊工、司爐工、水處理人員)(復印件)
外協合同(復印件)
第三章 鍋爐安裝改造許可程序
第六條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資格許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和審批發證。
第七條 符合本規則規定的鍋爐安裝改造單位,填寫《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四份)並附下列證明資料(各一份),向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一)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 單位情況介紹(應包括辦公室、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倉庫、車間、人員情況、質量管理情況等方面);
(三) 質量管理手冊;
(四) 其他需要附加說明的資料。
第八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接到申請後,對申請單位的條件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並出具書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見。
已經受理的申請單位可以從事受理范圍內的試安裝改造工作,試安裝改造有效期為1年。由於大型電站鍋爐安裝改造工期較長,允許申請l級鍋爐安裝改造許可的單位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後可以延長試安裝改造有效期1年。
第九條 批准受理的單位應當從受理之日起,在試安裝改造有效期內約請鍋爐安裝改造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鑒定評審機構)對其進行鑒定評審,逾期不申請鑒定評審的,原受理批准自動失效。
鑒定評審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二章規定,對安裝改造單位基本條件逐項審查,對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改造質量進行現場審查,檢查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和鍋爐安裝改造質量及原始記錄、質量證明書等資料。
鑒定評審工作結束後,鑒定評審機構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審批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鑒定評審報告。
第十條 審批機關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對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核,並履行報批手續,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級別的許可證。
第十一條 鍋爐安裝改造許可證書從簽發之日起4年內在全國范圍有效。
⑻ 壓力管道安裝資質CC1和JC1有什麼區別
是這樣規定的: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專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屬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
詳見;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TSG R3001-2006
第四條 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本規則適用范圍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分為1、2級。取得1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工作,取得2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維修工作。
取得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A3級註明僅限球殼板壓制和僅限封頭製造者除外),可以從事相應製造許可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
⑼ 鍋爐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3級辦理要哪些條件
你好,請按TSG G3001-2004《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要求,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辦理。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
鍋爐安裝質量保證手冊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工程技術人員學歷證明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焊工、司爐工、水處理人員)(復印件)
外協合同(復印件)
第三章 鍋爐安裝改造許可程序
第六條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資格許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和審批發證。
第七條 符合本規則規定的鍋爐安裝改造單位,填寫《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四份)並附下列證明資料(各一份),向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一)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 單位情況介紹(應包括辦公室、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倉庫、車間、人員情況、質量管理情況等方面);
(三) 質量管理手冊;
(四) 其他需要附加說明的資料。
第八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接到申請後,對申請單位的條件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並出具書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見。
已經受理的申請單位可以從事受理范圍內的試安裝改造工作,試安裝改造有效期為1年。由於大型電站鍋爐安裝改造工期較長,允許申請l級鍋爐安裝改造許可的單位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後可以延長試安裝改造有效期1年。
第九條 批准受理的單位應當從受理之日起,在試安裝改造有效期內約請鍋爐安裝改造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鑒定評審機構)對其進行鑒定評審,逾期不申請鑒定評審的,原受理批准自動失效。
鑒定評審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二章規定,對安裝改造單位基本條件逐項審查,對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改造質量進行現場審查,檢查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和鍋爐安裝改造質量及原始記錄、質量證明書等資料。
鑒定評審工作結束後,鑒定評審機構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審批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鑒定評審報告。
第十條 審批機關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對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核,並履行報批手續,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級別的許可證。
第十一條 鍋爐安裝改造許可證書從簽發之日起4年內在全國范圍有效。
…………
程序:准備 申請 受理 約請評審機構 試安裝 現場評審 審核發證。
依據:
TSG G3001-2004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
TSG Z0004-2007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
TSG Z0005-2007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維修鑒定評審細則
⑽ 壓力管道安裝1級資質可以改造維修嗎
是這樣規定的: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資格內的單位可以從容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
詳見;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TSG R3001-2006
第四條 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本規則適用范圍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分為1、2級。取得1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工作,取得2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維修工作。
取得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A3級註明僅限球殼板壓制和僅限封頭製造者除外),可以從事相應製造許可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