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葯許可
『壹』 怎麼辦農葯許可證
劇毒化學抄品(含劇毒農葯、滅鼠劑),向所在地的轄市(區)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經審核同意報市安監局[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經貿委窗口(以下簡稱「中心」經貿委窗口)受理]
審核同意後,報省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後發放經營許可證;
成品油(含運輸工具用液化氣)的經營單位直接向市安監局(「中心」經貿委窗口受理)提出申請,
由市安監局審核同意上報省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後發放經營許可證。
『貳』 農葯經營許可證
最好還是去辦理一個,你們能申請下來生產許可證,那麼經營許可證就更回容易了。按照文件規定,在答生產地址銷售本廠生產的產品是不需要經營許可證的。如果以後你們有銷售其他廠家的產品,那麼就需要經營許可證了。並且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19條和21條之間是有些模糊,主要看你們當地農業部門的理解。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去辦理一個,很容易的。
『叄』 如何辦理農葯經營許可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農源葯管理條例》規定農葯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農葯:
(一)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
(三)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四)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農葯管理辦法》規定申經營農葯的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農葯:
1、經營人員必須經過有關農葯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2、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
3、有與期經營的農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經營單位和個人資格證明;
2、經營場所照片;
3、安全防護設施、措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照片及書面說明;
4、管理制度書面材料。
『肆』 農葯的批准文號和解釋
不知道問的是不是農葯登記證號還是農葯生產許可證號?
1、農葯登記證號分為四種:
(1)臨時登記證號以(臨時的漢語拼音縮寫)開頭,其後順序加註產品批准登記的年號和產品編號。如LS2001475中,2001表示該產品是2001年獲准登記的,475表示該產品在2001年度獲准登記產品中的順序編號。
(2)農葯正式登記證號:以PD(品登的漢語拼音縮寫)開頭,對於國外公司的產品,依次在PD後加產品編號和登記年號,產品編號和登記年號之間以「-」相連。如PD220-97;對於國內登記的產品,依次在PD後加登記年號和產品編號,按產品取得正式登記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列,如PD92105;對於同一產品有多家獲得登記的,依次在登記證編號上加上兩位數以下的生產企業編號。生產企業編號和登記證編號之間以「-」相連。如PD84107-30
(3)農葯分裝登記證號:一般在原廠家提供的農葯登記證號的基礎之上加「-口XXXX」口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XXXX表示序號。
(4)衛生殺蟲劑的農葯登記證號:臨時登記證號以「WL」(衛臨的漢語拼音縮寫)開頭,其後加登記年號和產品編號。正式登記以「WP」(衛品的漢語拼音縮寫)開頭,其後加產品編號和登記年號,產品編號和登記年號之間以「-」相連。
2、農葯生產許可證號:HNPaaXXXX-b-yyyy,其中aa為省市代碼,XXXX為企業編碼,b為產品類型,yyyy為產品名稱。
『伍』 誰知道農葯經營許可證怎麼辦
甲種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查、發證程序:
劇毒化學品(含劇毒農葯、滅鼠劑)回,向所答在地的轄市(區)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經審核同意報市安監局[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經貿委窗口(以下簡稱「中心」經貿委窗口)受理]
審核同意後,報省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後發放經營許可證;
成品油(含運輸工具用液化氣)的經營單位直接向市安監局(「中心」經貿委窗口受理)提出申請,
由市安監局審核同意上報省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後發放經營許可證。
乙種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批、發證程序:經營單位向所在地轄市(區)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並由所在地轄市(區)安監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安監局(「中心」經貿委窗口受理),
經審核合格後,發放經營許可證。
還有一種就是鄉鎮的辦法:
農葯經營在我國在法律上還屬專營,由供銷(含農資)、農業三站、廠家(採取直銷)經營,但近年來,已經變樣啦~~~現在政策也允許中郵經營(個人看來,是政策大過法律啦),還有,各地供銷社只有給錢,就給個委託書,可以委託你經營(呵~~`在法律上應該也是違法的),只要有委託書,你去工商辦理營業執照就行了,不用辦什麼經營許可證的(呵~~~有法不依呀)。
『陸』 如何辦理農葯經營許可證
答:《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第31條規定,申領農葯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回縣級以上農業答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根據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農葯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柒』 怎麼辦理農葯許可證
《農葯管理辦法》規定申經營農葯的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並內經農業行政主管部容門審核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農葯:
1、經營人員必須經過有關農葯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2、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
3、有與期經營的農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經營單位和個人資格證明;
2、經營場所照片;
3、安全防護設施、措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照片及書面說明;
4、管理制度書面材料。
『捌』 怎麼辦理農葯經營許可證和農葯危險品經營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葯管理條例》規定農葯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回件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答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農葯:
(一)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
(三)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四)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農葯管理辦法》規定申經營農葯的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農葯:
1、經營人員必須經過有關農葯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2、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
3、有與期經營的農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經營單位和個人資格證明;
2、經營場所照片;
3、安全防護設施、措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照片及書面說明;
4、管理制度書面材料。
『玖』 如何辦理農葯經營許可證
你好,需要找農業局、食品葯品監督局,需要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第三十條內 農葯經營實行許可容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農葯經營。申領農葯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不少於一名的植保專業技術人員;(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銷售、倉儲場所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等設施、設備;(三)有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員工業務培訓制度;(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營的農葯屬於危險化學品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 申領農葯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根據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農葯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拾』 申請農葯經營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葯經營者申請農葯經營許可證需要具備下列條件:(《農葯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
(一)有農學、植保、農葯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葯管理規定,掌握農葯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葯的經營人員;
(二)有不少於三十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於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並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葯經營區域;
(三)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葯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櫃台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
(四)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於記載農葯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台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五)有進貨查驗、台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葯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限制使用農葯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農葯相關專業知識和病蟲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人員,並有兩年以上從事農學、植保、農葯相關工作的經歷;
(二)有明顯標識的銷售專櫃、倉儲場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設施、設備;
(三)符合省級農業部門制定的限制使用農葯的定點經營布局。
農葯經營者的分支機構也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限制使用農葯經營者的分支機構經營限制使用農葯的,應當符合限制使用農葯定點經營規定。
(10)農葯許可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農葯經營許可證:(《農葯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一)專門經營衛生用農葯的;
(二)農葯經營者在發證機關管轄的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
(三)農葯生產企業在其生產場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農葯,或者向農葯經營者直接銷售本企業生產農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