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
Ⅰ 原告去世直系親屬可以代理嗎
原告去世後,其繼承人是可以代理的訴訟,但繼承人也可選擇繼續或是放棄,這時法院會裁定中止訴訟,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有繼承人的,裁定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第一百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Ⅱ 關於民事起訴 多個原告的委託代理的問題
原告A可以委託其來女原源告B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這是符合民事訴訟法關於民事委託代理的相關規定的。原告B在開庭的時候需要向法庭提交原告A的委託授權手續,包括原告A的身份證復印件,原告A的身份證原件最好帶至法庭備查,以及原告A簽字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需要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是否包括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事項。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Ⅲ 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什麼時候做什麼
宣讀訴狀-舉證-質證-辯論(代理詞)-最後陳述。
Ⅳ 律師可以在一審中代理原告 二審代理被告嗎
不可以:
律師法第三十九條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一審與二審為同一案件,因此律師不能在二審時為對方當事人代理。
Ⅳ 原告能否委託同一案另一原告作為其代理人
不涉及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原告委託同一案另一原告作為其代理人是可以的。
《民事訴版訟法》第五十權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如果有多個原告,就是民事訴訟法中的「共同訴訟」。如果原告人數多於10人,在我國可以適用代表人訴訟制度,即所有原告推舉一到兩個作為代表人,代為行使訴訟權利。如果原告人數不到10個人, 同案原告是可以成為訴訟代理人的。
(5)原告代理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對訴訟標的有沒有共同的權利義務,是共同訴訟當事人間能否相互委託的依據。如果有共同的權利義務則可以相互委託,如果沒有,則只能代表當事人自己的意思進行訴訟。在必要共同訴訟中主要特徵是就是標的的同一性。
Ⅵ 原告代理詞怎麼寫
偶也不太會,看著辦吧!~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依據《XX訴訟法》第XX條之規定,我接受本案原告方的委託,作為原告XX的委託代理人,出庭參加原告XX訴被告XX游戲廳搶劫一案的訴訟。出庭前我全面查閱了本案案卷材料,進行了必要的調查。今天又認真聽取了法庭調查,對本案的事實有了全面的了解。本代理人認為,根據本案現已查明的事實和我國的法律精神和相關規定,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被告的侵害,致使原告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而被告在本案中的辯駁亦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的。理由現闡述如下:
1.
2.
3.
4.
……
綜上所述,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是有法律依據的,我方建議法庭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XX元,充分採納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見,作出公正的裁決。
Ⅶ 兩原告,一原告委託另一原告代理委託書怎麼寫
第一種意見認復為,可以共同委託制同一代理人。理由是: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不同,雖然刑事訴訟中已明確禁止同一案件中多個被告共同委託同一代理人,但民事訴訟中並沒有明令禁止該代理行為,根據民事訴訟中「法無禁止即允許」的原則,該案多個被告是可以委託同一代理人的。
第二種意見認為,不可以共同委託同一代理人。理由是:1、同案被告如果有著共同的利益,若多個被告共同委託同一代理人,則該多個被告有可能串通損害原告利益。2、同案多個被告間如果存在利益沖突,則難以同時維護幾個被告的合法權益。
Ⅷ 法院開庭原告可以委託代理人嗎
法院開庭復,除了離婚案製件,原告可以委託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可以不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8)原告代理擴展閱讀
委託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代理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託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代理人取得委託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Ⅸ 民事訴訟共同原告委託另一名原告代理可以嗎
民事訴訟兩位共同原告,其中一名原告委託另一名原告代理訴訟,是完全可以的,回法院一定會同意的。
《民答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