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管理的原則
① 管理學授權原則
A.B.D
授權意味著兩方互相信任。如果連信任都做不到,那乾脆就別授權了。A
對於能力較強的人,應宜予授權,這樣既能將事辦好,又能鍛煉人;但對於能力較弱的人,不宜予授權,否則就可能出現失誤。B
老闆授予了誰什麼權力,要讓被授權者相關的部門清楚權力大小和權力范圍,從而避免出現其它部門和其他個人"不買帳"的現象。C
授權後一段時間,即使被授權者表現不好,也應通過適當指導讓人將功補過,不必馬上收回權力。否則容易使下級覺得自己並不受老闆信任。D
② <管理學> 簡述控制的基本過程;簡述正確授權的基本原則;簡述環境對系統的作用
1、<管理學> 控制的基本過程;首先是確定科學的衡量標准,然後核定控制的上線和下線。專進PDCA質量控制體系循環屬後,進行必要的監察和回饋,及時糾正偏差。
2、正確授權的基本原則;是依法進行崗位制度授權,(制度分權),零時進行書面委託授權及口頭委託授權。
3、環境對系統的作用是,積極方面和消極方面。客觀法律環境和自然環境對事務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和消極的影響作用兩個方面。
③ 涉密信息系統嚴格設定用戶許可權,按照什麼密級防護和什麼授權管理的原則
涉密信息系統嚴格設定用戶許可權,按照分層密級防護和最小授權管理的原則,控制涉密信息知悉范圍
④ 行政管理過程授權應遵循的原則
一、法定原則。工商行政處罰應遵循的法定原則是指應當受到工商行政處罰制裁的行為和工商行政處罰的形式、幅度都要由法律、法規、規章明文規定,處罰的作出要符合法定程序。「法無明文規定」的行為不受行政處罰,只有在法律沒有字面規定也沒有邏輯包括時才能認定是「法無明文規定」,對法律條文中一些技術性表述應當視為法有明文規定。
1、立法中常用的「空白條文」不能視為法無明文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在列舉違法違章行為時,有時條文中沒有規定行為的具體性,執法機關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根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某行為屬於投機倒把行為就不能視為「法無明文規定」。
2、法律條文中的概括規定不能視為「法無明文規定」。概括規定是指法律、法規、規章對某一問題所作為的不是明確的而是抽象的規定,這些規定具有一定的彈性,允許執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解釋,如《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八項中的「其他方便條件」就是一項概括規定。
3、受工商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由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如果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即不受處罰,沒有規定具體的罰則,也不能任意處罰。也就是說,工商行政處罰的形式與幅度必須由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執法者執法要符合法定程序。
二、適當原則。工商行政處罰應遵循的適當原則是指行政相對人違法違章行為的危害程度與其所受到的工商行政處罰的形式與幅度相適應。
適當原則不僅貫穿於執法當中,在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時就有一定的體現。危害程度嚴重的處罰也應較重,反之則較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中雖然有一定自由裁量的權力,但如果不考慮具體情節隨意處罰,畸輕畸重,顯失公正,則屬於違背適當原則。《行政訴訟法》賦予人民法院對顯失公正的具體行政行為可判決變更。因此,適當原則是行使工商行政處罰權時,應必須遵循的一個原則。
三、不重復處罰原則。這里是指對行政相對人的一個違法違章行為,只能處罰一次,不能對已經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為再作相同或類似的處罰。
1、在實踐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重復處罰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甲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違法違章行為作出處罰後,乙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後再行處罰。二是對同一違法違章行為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分別處罰。前者應嚴格按照辦案程序關於管轄的規定執行;後者,實際上是「法律竟合」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或擇其一,或擇重處罰,不能同時用兩個不同的法律、法規、規章作出兩個不同的處罰。不重復處罰原則是工商行政處罰應遵循的一般原則,但也是兩種特殊情況。
2、不重復處罰原則是工商行政處罰應遵循的一般原則,同樣也存在兩種特殊情況。
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違法違章行為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規章分別作出處罰,如對無照經營食品的個體工商戶,衛生防疫部門可對其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進行處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對其無照經營行為進行處罰。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其他行政執法機關處罰過的違法違章行為再作處罰,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違反稅務、衛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門的規章,除了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外,需要扣繳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有關管理機關應及時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應當注意的是這種處罰應是法律、法規、規章明文規定的,並且要以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為前置。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中遵循法定原則、適當原則和不重復原則,對於保障行政處罰行為的公正、合理、合法和權威性,以及維護行政處罰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理應嚴格遵循.
⑤ 企業管理授權應堅持的原則是什麼
領導者授權的過程,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適當原則。第一,對下屬的授權既不能過輕,也不能過重。第二,不能超負荷授權,要看下屬的承受能力授權。第三,視單位大小、任務輕重、業務性質而定。
帶責原則。即授權的同時要明確下屬的責任,將權力與責任一並授予下屬,這就是帶責授權的原則。
可控原則。授權不僅要適當,還要可控。正確的授權,不是放任、撒手不管,而是保留某種控制權。
信任原則。領導者對於將要被授權的下屬一定要有較充分的了解和考查。認為可以信任者,才能授權。而一旦授權就要信任。
考績原則。權力授出後,就要留心定期對下屬進行考核,對下屬的用權情況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並與下屬的利益結合起來。
⑥ 9、 管理者為什麽要進行授權授權的基本過程和原則如何
考研的朋友過來看一看,要想走出平凡,就要先走入孤獨。
⑦ 企業管理授權應堅持的原則是什麼
領導者授權的過來程,一般應遵循源以下原則:
適當原則。第一,對下屬的授權既不能過輕,也不能過重。第二,不能超負荷授權,要看下屬的承受能力授權。第三,視單位大小、任務輕重、業務性質而定。
帶責原則。即授權的同時要明確下屬的責任,將權力與責任一並授予下屬,這就是帶責授權的原則。
可控原則。授權不僅要適當,還要可控。正確的授權,不是放任、撒手不管,而是保留某種控制權。
信任原則。領導者對於將要被授權的下屬一定要有較充分的了解和考查。認為可以信任者,才能授權。而一旦授權就要信任。
考績原則。權力授出後,就要留心定期對下屬進行考核,對下屬的用權情況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並與下屬的利益結合起來。
⑧ 酒店管理的授權原則
酒店授權應遵循的原則:
一、因事設人,視能授權。
明晰工作范圍、內容、標准、難易程度、時限等,依據授權者的能力大小和知識水平高低來確定。即授權予最適當的人。
二、明確所事項。
授權者必須向被授權者明確所授事項的任務目標,及權責范圍。這樣,有利於下屬完成任務,避免其推卸責任。
三、不可越級授權。
否則,引起各層次管理人員的被動,部門之間易發生矛盾。
四、授權適度。
所授權力是上級職權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必須授予完成該項任務所必要的權利。過度則等於放棄權利,不及則影響任務的完成,責任還在授權者。
五、適當控制。
在授權的實施過程中,授權者仍需按一定的程序適度控制 ,以便對意外及時作出補救措施。
⑨ 涉密信息系統嚴格設定用戶許可權,按照什麼密級防護和什麼授權管理的原則
2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
2.1基本原則
①適度安全的原則:由於信息泄露、濫用、非法訪問或非法修改而造成的危險和損害相適應的安全。沒有絕對安全的信息系統(網路),任何安全措施都是有限度的。關鍵在於「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去確定安全措施的「度」,即根據信息系統因缺乏安全性造成損害後果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採取什麼樣的安全措施。
②按最高密級防護的原則:涉密信息系統處理多種密級的信息時,應當按照最高密級採取防護措施。
③最小化授權的原則: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規模要最小化,非工作所必需的單位和崗位,不得建設政務內網和設有內網終端;其次,涉密信息系統中涉密信息的訪問許可權要最小化,非工作必需知悉的人員,不得具有關涉密信息的訪問許可權。
④同步建設、嚴格把關的原則: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必須要與安全保密設施的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要對涉密信息系統建設的全過程(各個環節)進行保密審查、審批、把關。要防止並糾正「先建設,後防護,重使用,輕安全」的傾向,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統使用審批制度。不經過保密部門的審批和論證,信息系統不得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⑤注重管理的原則: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三分靠技術,七分靠管理。加強管理可以彌補技術上的不足;而放棄管理則再好的技術也不安全。
⑩ 簡述財務管理的分級授權原則
財務分級授權管理是指公司在經濟活動發生前,區分經濟事項的性質、風險等因素,本著內控、合規的原則,按照既定程序對其正確性、合理性進行審核,並確定是否允許其發生所進行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