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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食品流通許可

發布時間: 2020-12-20 09:26:22

①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

3、相關工作人員的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經營場所環境及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等相關材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

1、將材料提交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2、相關工作人員將對經營場所進行看點,核查經營場所物品擺放是否合理,操作區與就餐區是否區分開等;

3、生產設備、環境、衛生條件都滿足條件,便會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②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各區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區縣分局窗口領取或網上下載);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於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並,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8、上海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補充說明: (1)委託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託)人應當在指定委託書的「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處詳細註明。 (2)關於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並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③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流程

食品流通證書的流程 一、應用: 1。經營者應當填寫申請表,向許可證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關材料: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商務部應出具預先核准名稱的通知。 2。經營場所的使用:確定固定的營業地點,與房東簽訂租賃協議(房東提供房產證),留下房產證復印件 3、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最好都是經營者本人,大型企業可以分開設置 ) 4。適用於食品行業的操作設備和工具一覽表 5,布局適合食品企業的商業設施。 6、食品經營、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7。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驗收: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照要求作出驗收決定。受理人負責受理申請人提交的許可證申請,審查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並簽署受理意見。 三、 審核: 受理後,各區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 審核。審核人對提交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復審,審查合格後,按照管轄原則指派現場核 查機關或人員,現場核查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填寫現場核查登記表並簽署核查意見。受 理人員和審核人不得為同一人。 四、批准:各區域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批結果,對行政許可的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審批決定。審批人應當審查提交批準的所有許可信息,並簽署批准意見。申請人決定準予的,應當在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的批准意見欄中簽名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申請條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一至四項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規定。准許。 五、許可證頒發:作出批准決定,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發證人出具證明時,應當對收件人的通知書和身份證進行審查,核對後簽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系統提供的許可證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准確、及時。

④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⑤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⑥ 哪些行業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了!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⑦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流通許可證已於2015年10月1日起廢止,停止申請,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對象 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三種主體業態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路食品銷售商六種經營形式。
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
其中特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 所使用面積為3000㎡以上;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500~3000㎡(含500㎡,不含3000㎡);中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 150~500㎡(含150㎡,不含500㎡);小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20~150㎡(含20㎡,不含150㎡);微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 用面積為6~20㎡(含6㎡,不含20㎡)。
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
經營形式定義詳見《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暫行)》、《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暫行)》。
二.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 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 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製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製作飲品)、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按要求應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
三.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程序 第一步:大廳咨詢或網上申請後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及提交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材料接收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第三步: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特別提請注意: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可在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由於軟體版本不同,下載列印的文書應當與PDF格式的文書一致。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3.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
4.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期間需要變更或到期延續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新辦、變更、延續、注銷、補辦,應按照相對應的申請表上的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註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列印(圖紙除外),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
(2)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的名稱完全一致,申請書的填寫符合要求,內容填寫完整、准確,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3)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果是分支機構,還需提供其上級證明性文件。
(4)申請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欄後填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其中屬法人的,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屬個體工商戶的,填寫業主姓名;屬法人分支機構或者其他組織的,填寫負責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請材料均應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騎縫章(沒公章可由申請人簽字)。
提示:關於申請人 食品經營者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
該食品經營者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許可,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該食品經營者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⑧ 食品流通許可證具體去哪個部門辦理呢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單位:由當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和辦理。 從2014年3月1日開始,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再由工商部門負責發放,而由當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和管理。 辦理程序:
1、從業人員要到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抽血化驗辦理個人健康證,7天左右,費用100元左右,如果是小型的超市商店,負責人辦一個就可以了,如果是大型的最好主要的骨幹都要辦理。
2、確定一個固定的經營場所,和房東簽訂租房協議(自有住房提供房產證),留下房產證的復印件。

3、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工商部門審核一個名稱,工商部門審核通過後,出具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經營者持身份證復印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除了上面三項外還會要求提供下面思四項材料: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最好都是經營者本人,大型企業可以分開設置。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圖。 衛生間平面分布圖,一般含有消毒池一個,清洗池兩個,消毒櫃一個。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這二項內容可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經營者復制後列印出來就行)

(8)辦理食品流通許可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⑨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9)辦理食品流通許可擴展閱讀: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⑩ 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辦理機構/部門 食葯監局、鄉鎮食葯監所
二、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作回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答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准予決定後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三、收費標准 此項目不收費
去食葯監提起申請,食葯監會把辦理相應的申請表、辦公場所資料、工作人員資料、法人資料等所需資料給你的,依照他們的要求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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