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技術產權
⑴ 中外合資企業外方能否用專利使用權和專有技術出資,可以的話是否需要經過知識產權局
1、當然可以。
2、如果不是在中國享有的專利權,肯定不需要經過知識產權局。
如果是在中國享有的專利權,可以到知識產權局備案。
如果只是專有技術出資,也不需要經過知識產權局。
⑵ 工業產權是指無形資產的一種專業類型,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版權。這句話對不
工業產權,是指人們依法對應用於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創造發明和顯著標記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按照《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我國,工業產權主要是指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
⑶ 技術秘密與專利有什麼區別求解答
技術秘密和專利主要從概念、構成條件、有效期限、權利和法律保護、費用和風險六個方面來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是商業秘密的一種,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中的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秘訣、工藝流程、設計圖紙、技術數據、化學配方、製造方法、技術資料、技術情報等技術科學方面的專有知識,也就是技術秘密所保護的對象。
專利:《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與實用新型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應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其它條款的規定。
二、構成條件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要求不為公眾所知悉(即秘密性)、能帶來經濟效益、實用性並採取保密措施(即保密性),其中採取保密措施是保證不為公眾所知悉的重要保證,也可以說採取保密措施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范疇。
專利: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則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三、有效期限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的保護期是以其保密狀態的存續期間為准,只要嚴守秘密,並且不被新技術所取代,其保護期間是無限的。
專利:專利的專有使用權有法定的保護期,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期滿之後,專利權將會自行消滅,相應的技術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
四、權利和法律保護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持有人的權利主要體現在阻止他人以不正當方法使用其技術秘密,如竊取他人技術秘密,違反保密條款向他人透露技術秘密等。技術秘密持有人無權制止他人通過正當途徑發現或者獲取技術秘密的行為。
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專利:專利權人對專利技術享有排他的獨占權,專利權人有權許可他人實施專利,並收取使用費,有權轉讓其專利權。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五、費用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的保護費用主要取決於具體情況,對屬於技術秘密的文件來說,在文件顯眼處標明「技術秘密」等字樣,鎖進櫃子就足夠了,對於技術設備或工藝流程,配備保安人員就可以了。對於相關的技術人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負有保密責任,並給與技術開發或發明人適當的獎勵或報酬。
專利:申請專利的過程較長,不一定所有的專利都能夠授權,並且需要交納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各種附加費用,授權之後每年要交年費,加起來不是一個小數目,相比來說要比技術秘密所花的費用高。
六、風險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權利人由於粗心大意而泄漏秘密、或由於其他人的獨立發現而公諸於眾,都可以使技術秘密不復存在。
專利:對於技術秘密來講必須採取積極的措施才能保證技術秘密的存續,而專利只要客觀上滿足條件,就可以在有限的期間內享有權利,相對來說,技術秘密權利人所承擔的風險更大一些。
⑷ 知識產權是否包括非專利技術如何認定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
不包括,知識產權的內容: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
在知識產權中,一般拿專利和專有技術作比較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
⑸ 公司如何對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
對任何一家企業,專利都是少數,商業秘密是多數,一個企業可能沒有回專利,但絕答對會有商業秘密。 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首先應識別商業秘密資產,並進行重要度分類,例如分成:絕密、機密、秘密或或者是1級、2級、3級。分類的目的是找出最需要保護的商業秘密,使保護程度與商業秘密的重要度相吻合,平衡保護成本與保護效果。 然後,對識別出來並分類的商業秘密,識別和分析其面臨的泄密風險。識別和分析泄密風險的目的是採取有的放矢的保護措施。 最後,根據商業秘密的泄密風險,選擇並實施適當的保護措施,消除或降低泄密風險,達到保護商業秘密的目的。 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很多,例如物理保護措施、網路保護措施、加密保護措施、人員保密措施、組織保密措施、流程保密措施、監控保密措施等等,企業應根據商業秘密的重要度和面臨的風險,選用適當的保密措施,避免出現保護不足或保護過度的情況。參見:商密衛士—中國商業秘密保護網
⑹ 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1、保密性不同: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利技術是公開的技術 。
2、時效性不同 :專有技術在保密狀態下可以沒有期限;專利技術有法定期限 。
3、地域性不同 :專有技術沒有地域限制;專利技術在批准授權的地域內受保護 。
4、權利取得方式不同 :專有技術是事實上的佔有;專利技術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獲得 。
5、法律保護不同 :專有技術受相關法律的保護;專利技術受專利法的保護。
(6)專有技術產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專利主管機關也應向社會公開公告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一方面使社會了解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監督專利權的授予;同時也為公眾提供發明創造信息和利用發明創造的機會。
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有技術,一般指的是非專利技術,屬於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從廣義上講,也屬於知識產權的范疇,國外會受到商業秘密法的保護,在我國沒有專門的商業秘密法,而是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了對商業秘密保護的內容。
⑺ 專有技術屬於工業產權嗎請詳細解釋
選B是對的
⑻ 專有技術的產權權屬證明材料有哪些如何取得
世界上的財產可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有形財產又可分為動產回和不動產答。動產即可移動的財產,如汽車、傢具、牲畜……。不動產就是永久固定在土地上的財產、如橋梁、土地、房屋……,也稱不可移動財產。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也稱智力成果權,它指的是通過智力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所謂財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智力勞動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權,它是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一個法律概念。
⑼ 請問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攤銷多少年
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可以歸為無形資產的則需要攤銷,無形資產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1) 法律法規、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2) 法律、法規未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了受譽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譽年限確定;
(3) 法律法規、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於10年的期限確定。
(9)專有技術產權擴展閱讀:
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某項無形資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對有確切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如專利權、專有技術等採用加速攤銷法中的年數總和法進行攤銷。對於沒有確切年限的非專利技術,可以不作攤銷,為了對這一類無形資產進行價值補償,可以建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規范無形資產管理與衡量無形資產價值。
對無限壽命的無形資產,如外購商譽,則不應當攤銷。外購商譽能在多方面起作用,難以分清其在各方面作用的權重,對於這類無形資產應採用定期評估的方法,定期調整帳面價值。
⑽ 專利和專有技術有什麼區別嗎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版類智力活動的權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