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一般代理
Ⅰ 律師:律師代理許可權有哪幾種
刑事公訴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針對三個不同階專段,律師的許可權有屬所不同。在偵查階段時,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而這個階段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並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律師能做的還有,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對於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有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罪情形的,可以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件情況向辦案機關提出意見。到審查起訴階段後,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相關材料;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並與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權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向人民檢察院提出關於案件的辯護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被超期羈押的,辯護律師有權要求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釋放或改變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等。到審判階段時,辯護律師的許可權基本與審查起訴階段相同。不同的是,辯護律師依法出庭,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一審判決後,律師有權獲得判決書,在上訴期間,律師可會見被告人,聽取其對判決書內容及是否上訴的意見,並給予法律幫助。
Ⅱ 律師的一般代理許可權有哪些
根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律師可以行使以下許可權:
1、接受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容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2)律師一般代理擴展閱讀: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范圍:
1、擔任法律顧問;
2、擔任訴訟代理人;
3、擔任刑事辯護人;
4、擔任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
5、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Ⅲ 律師的一般代理許可權有哪些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委託人只授予代理律師代理當事人進行一回般性的訴訟活動,答而不能代理當事人進行實體性權利處分的授權代理。委託人只授予代理律師代理當事人進行一般性的訴訟活動,而不能代理當事人進行實體性權利處分的授權代理。《民事訴訟法》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因此,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為除「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這6項訴訟權利以外的所有其他訴訟權利。如果委託人希望對前述6項權利以外的其他訴訟權利的范圍作出限定,則其應當在授權委託書中明確寫明委託代理人享有的一般代理的具體許可權,否則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便視為包括前述6項訴訟權利以外的所有其他訴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代為收集提供證據、代為參加法庭辯論、質證。
Ⅳ 離婚案件請律師一般代理是什麼意思
離婚案件請律師一般代理也就是指一般授權,是指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庭
Ⅳ 律師的「一般代理」和「特權代理」有什麼區別
一般代理和特權代理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1、一般代理是指不享有獨家代理專營權的代理,即委託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對同一商品可同時委託幾個代理人代表委託人的行為。
2、特權代理是指代理人享有在某一地區獨家銷售委託人商品的特殊權利的代理。享有此種特權的代理人稱為「獨家代理人」或「特權代理人」。
二、特徵不同
1、一般代理特徵:一般代理根據推銷商品的實際金額和根據協議規定的辦法和百分率向委託人計收傭金,所以又稱傭金代理(commission agent)。
2、特權代理特徵是:凡是在劃歸獨家代理人掌握的地區內銷售的商品,他都應得到報酬,而不論商品是由他或是由其他人(包括委託人)經手銷售的。
(5)律師一般代理擴展閱讀:
代理的主要內容有:
1、協議的性質。
說明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
2、授權范圍。
如代理的業務范圍、時限和地段等;
3、傭金條款。
主要包括:計算傭金的價格基礎是CIF還是FOB,計算傭金的方式、傭金支付的時間和結算方法、傭金率及其計算方法等;
4、委託人和代理人雙方的義務規定。
通常規定,代理人必須經常就銷售情況定期向委託人提供咨詢或市場報告,有的協議則對代理人對商品售後服務的義務許可權作出規定,並對此義務的相應報酬及支付方法作出規定。
為了更進一步確保委託人的利益,有的協議明文規定代理人擔保客戶按期支付貨款,委託人支付代理人保付傭金;代理人的有關代理業務及其帳目應對委託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收受賄賂並參與委託人的競爭活動;代理人有將有關帳目提供委託人審核的義務等。
Ⅵ 律師代理許可權有哪幾種
刑事公訴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針對三個不同階段,律師的許可權有所不同。在偵查階段時,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而這個階段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並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律師能做的還有,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對於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有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罪情形的,可以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件情況向辦案機關提出意見。到審查起訴階段後,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相關材料;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並與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權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向人民檢察院提出關於案件的辯護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被超期羈押的,辯護律師有權要求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釋放或改變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等。到審判階段時,辯護律師的許可權基本與審查起訴階段相同。不同的是,辯護律師依法出庭,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一審判決後,律師有權獲得判決書,在上訴期間,律師可會見被告人,聽取其對判決書內容及是否上訴的意見,並給予法律幫助。
Ⅶ 開庭一般代理律師承認有法律效力嗎
變更,承認,放棄訴訟請求,需要特別授權。關鍵在於是承認事實還是承認訴訟請求。
Ⅷ 一個律師可以代理多個被告嗎 法律規定
您好,法律對於律師同時最多可以代理多少人沒有規定。
但是有以下限制:內
如果是民事案件,容一個律師可以代理一方原告或被告(不限人數),但不能做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個律師只能做一個被告人的辯護人。
希望對您有幫助。
Ⅸ 律師是全權委託的好,還是普通代理的好
全權委託比較好,這樣比較省心。
法律上是不允許所謂的全權代理的,所謂的全權代理實際上就是特別授權代理.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就是特別授權代理,特別授權代理是法律所允許的,但需註明具體的授權事項,例如:代為上訴、和解等.
特別授權給律師的話,你可以省心點.
建議:可以給特別授權,但是遇到實際上的賠償數額讓律師與你商量,經你同意後方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