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權專監
㈠ 建設單位委託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有哪些方式
監理單位承擔的監理業務,可以由建設單位直接指名委託,或者由建設單位通過競爭方式擇優委託。建設單位可根據需要.委託—個監理單位來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全部或部分階段的監理,也可委託幾個監理單位承擔不同階段的監理。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GF-2000-02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第一部分
委託人 與監理人鹽城市順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約 ㎡
總 投 資:約 萬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准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准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標准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准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並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准、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准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在委託的工程范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准、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三條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建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國家有關工程方面的施工驗收規程。
3、業主提供的設計文件、施工合同。
第四條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費用控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協調管理。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單位以外的人和事。
第十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設計文件、地質資料、施工合同、施工投標資料。
第十一條委託人應在三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並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 。
第十五條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
第十六條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 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九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按工程實際造價結付監理費,暫約計人民幣 元。監理人員進場後付監理費的 %,主體完成付監理費 %,工程竣工時付清余額(竣工時暫按本合同約定工程造價結付監理費。委託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決算後的一周內,再以工程實際造價另行一次性結付監理費)。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工程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合同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工程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額外工作日數×合同報酬/合同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工程延期工作報酬:(報酬=延期工作日數×合同報酬/合同監理服務日)。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報酬,按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1、非監理人原因,本協議工程停建,委託人全額支付本協議約定的監理費;本協議工程改建,按改建後的實際造價結付監理費。
2、工期以實際開、竣工日期為准。
補 充 協 議 書
委託方與監理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工程《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1、本《合同》第三十九條之約定的監理費數額雙方均同意放棄法律效能。
2、雙方重新約定按工程實際造價 %結付。暫定人民幣 萬元結算,結算時間、比例不變。
3、本補充協議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4、其他:
委託方:
監理方:
年 月 日
㈡ 專監和總監的區別是什麼· 有什麼不同
監理分總監----總監代表----土建監理----專業監理,專業監理主要負責水電設備的技術版,以及施工工藝及驗權收,總監則是管理代表項目部所有的監理,就是1號人物。
總監,一般為某項領域的第一監管人,如項目工程總監,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在企業中也是高層管理人員。總監,指承擔對公司具有重要影響力或關系公司全局性的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者。站在不同角度,總監的職務定義存在本質的區別。在企業經營權層次,「總監」的崗位級別介於總經理和部門經理之間;在企業所有權層次,「總監」是接受董事會授權執行某項關系公司全局性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對董事會負責,因而在英文翻譯時往往使用「董事」這個單詞。
㈢ 監理公司主要在工程中起什麼作用
監理公司作用:
1、市場准入和市場行為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單位關系的限制性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3、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監理的依據和監理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資格要求及權力方面的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其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5、監理方式的規定。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實行旁站、巡視和平行驗收等方法,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3)公司授權專監擴展閱讀:
監理公司規范: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監理行業職業道德,不參與惡性競爭活動,嚴格履行委託監理合同。
2、嚴格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承接監理業務,特殊情況下,承接經營范圍以外的監理業務時,需向資質管理部門申請批准。
3、承攬工程監理公司業務的總量要視本單位的力量而定,不得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後,把工程監理公司業務轉包給其他工程監理公司,或允許其他企業、個人以本監理單位的名義掛靠承攬業務。
4、對於監理風險較大的建設工程,可以聯合幾家工程監理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承擔監理業務,以分擔風險。
㈣ 我局有個項目工程,監理費只有1萬1千元,准備直接委託監理公司監理,請問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嗎
不在法律規定的必須招標的范圍,可以直接委託
㈤ 監理單位屬於授權還是接受
1992年1月18日建設部令第16號發布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第二條規定:監理單位,是指取得監理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公司、監理事務所和兼承監理業務的工程設計、科學研究及工程建設咨詢的單位。
含義
監理單位是受業主委託對工程建設進行第三方監理的具有經營性質的獨立的企業單位。它以專門的知識和技術,協助用戶解決復雜的工程技術問題,並收取監理費用,同時對其提供的建築工程監理服務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
資質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 第13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第31條規定:「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
管理部門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㈥ 監理人員見證取樣是由監理公司授權還是建設單位授權
1、鋼材;2、水泥;3、砂;4、碎(卵)石;5、外加劑、6、摻合料;7、防水塗料專;8、防水塗料;9、防水卷屬材;10、磚(砌塊);11、輕集料;12、預應力筋;13、預應力錨具、夾具和連接器;14、裝飾裝修用門窗;15、裝飾裝修用人造木板;16、裝飾裝修用花崗岩;17、裝飾裝修用安全玻璃;18、裝飾裝修用外牆面磚;19、鋼結構金相;20、鋼結構用鋼材;21、鋼結構用焊接材料;
22、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螺栓連接副;23、木結構材料;24、幕牆用鋁塑板;25、幕牆用石材;26、幕牆用安全玻璃;27、幕牆用結構膠。
㈦ 裝修公司工程監理的職責范圍
我是八旗公司的,這是上海八旗監理-全程監理服務部分項目:
一、前期監理版
1、新房免權費驗收:免費為業主進行新房驗收。
2、圖紙監理
3、預算監理
4、合同監理
二、取得業主授權全權監理工地
三、現場施工監理
1、裝修材料進場驗收
2、水路改造及施工監理
3、電路改造及施工監理
4、泥工施工監理
5、木工施工監理
6、油漆、乳膠漆施工監理
四、後期售後服務
㈧ 監理公司委託我個人去辦理監理合同備案相關事宜 這個授權委託書該怎麼寫!
法人代表授權書
茲委派 作為我單位法人授權代表辦理 項目的合同備案工作,負責全權處理我單位在本項目合同備案中的有關事宜。法人授權代表在本項目合同備案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的一切有關事宜,我單位均予以承認。
法人授權代表(被授權人)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號:
授權單位名稱(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授 權 日 期 :
法人授權代表 (簽字):
(被授權人)
㈨ 求土建工程甲方代表授權書以及監理授權書
工程建設監理委託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准,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准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並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准。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參考
㈩ 工程監理公司如何注冊
正常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核——決定,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需要准備資料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食品生產項目,提交市質量監督管理局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11. 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