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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許可人安全責任

發布時間: 2020-12-24 14:50:38

『壹』 電氣工作票得三種人的安全職責是什麼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

(1)確認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確認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正確完備。

(3)確認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適當、充足。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1)正確組織工作。

(2)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完善。

(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工作任務、安全措施交底和危險點告知,並確認每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簽名。

(4)組織執行工作票所列由其負責的安全措施。

(5)監督工作班成員遵守本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職責: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貳』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是什麼

正確答案: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回否正確完備。


4、所派答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5、簽發工作票時必須對當日工作程序和設備情況了如指掌;必須叮囑工作負責人准備、檢查好所用工器具,保證足夠的絕緣強度和機械強度;根據工作情況認為有必要停用重合閘的帶電作業必須明確通知工作負責人向調度申請撤除重合閘;在分組工作時人員搭配要合理,掌握職工情緒變化;同時要對工作班成員認真宣讀工作票並進行「兩交底」。


6、監督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在工作現場的認真落實。


7、提醒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結束後及時匯報供電,防止晚供電事故。

『叄』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哪些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

  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點分回析工作;

  2.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答和危險點防範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 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4. 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5. 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行方面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考核;

  6. 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工作票簽發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肆』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哪些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在安全操作規程中有明確規定。

一、安規中對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

1、工作任務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二、工作票簽發人應具備的條件:

1、熟悉設備系統及設備性能;

2、熟悉安全工作規程、檢修制度及運行規程的有關部分,

3、掌握人員安全技術條件,

4、了解檢修工藝。

三、工作票簽發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工作票一般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一式兩份。簽發時應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後交工作票簽發人審核,工作票簽發人對工作票的全部內容確認無誤後簽發,並仍應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作詳細交待。

四、向承擔工作任務的班組下達工作任務,一般由該班組工作票簽發人接受。

五、由工作票簽發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並交待工作任務,親自組織或委託工作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任務的全過程危險點分析,危險點分析要涵蓋工作任務的全過程,內容要涉及人身、設備、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人員狀況、對其他人員及設備系統的影響等各個方面,危險點分析要深入、具體、實事求是、有針對性。經危險點分析後,根據辨識出的工作任務全過程可能存在的危險點,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六、工作票簽發人向工作負責人交代工作票的同時,必須交代安全注意事項。

『伍』 工作票許可人的職責

工作票許可人的職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

一、電力線路工作許可人安全職責:

工作許可人(值班調度員、工區值班員或變電所值班員);

1、審查工作必要性;

2、線路停、送電和許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確;

3、發電廠或變電所線路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二、發電廠變電站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5)工作票許可人安全責任擴展閱讀: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職責 :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安規》、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工作現場布臵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危險;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4、專責監護人: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范圍;工作前對被監護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安規》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5、工作班成員: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並履行確認手續。

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並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陸』 工作票中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是什麼

工作票簽發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3)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工作負責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1)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2)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指導;(3)隨時檢查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和完全措施。

『柒』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由工作票簽發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並交待工作任務版,親自組織或委託權工作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任務的全過程危險點分析,危險點分析要涵蓋工作任務的全過程。

內容要涉及人身、設備、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人員狀況、對其他人員及設備系統的影響等各個方面,危險點分析要深入、具體、實事求是、有針對性。經危險點分析後,根據辨識出的工作任務全過程可能存在的危險點,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拓展資料

工作票簽發人應具備的條件:

1、熟悉設備系統及設備性能;

2、熟悉安全工作規程、檢修制度及運行規程的有關部分,

3、掌握人員安全技術條件,

4、了解檢修工藝。

『捌』 工作票中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是什麼

要是給你系統的說
理論的東西太多
簡單點吧
第一
電廠檢修都需要辦理工作內票
工作票負責人
就是容此項檢修工作的責任人
負責此項工作的監護
安全等責任
第一責任人
負責檢查此項工作的
安全性和安全的可靠性
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工作票許可人
負責檢查工做票里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工作人員是否適合本項工作
工作票簽發人
檢查工作的必要性

『玖』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哪些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

  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內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容點分析工作;

  2.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範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 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4. 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5. 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行方面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考核;

  6. 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工作票簽發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四不開工」原則是:

  1. 人員未全部撤離工作現場不終結;

  2. 設備變更交接不清或記錄不明不終結;

  3. 有關現場沒有清理干凈不終結;

  4. 檢修(試驗)人員和運行人員沒有共同赴現場檢查及檢查不合格不終結。

拓展資料:

工作票由設備運行管理單位簽發,也可由經設備運行管理單位審核合格且經批準的修試及基建單位簽發。修試及基建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名單應事先送有關設備運行管理單位備案。

應具備以下幾點條件:

(1)熟悉設備系統及設備性能;
(2)熟悉安全工作規程、檢修制度及運行規程的有關部分;
(3)掌握人員安全技術條件;
(4)了解檢修工藝。

『拾』 工作票中三種人安全職責是什麼

工作票簽發人:(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所派工作負專責人和工作班成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工屬作許可人: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工作負責人: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2.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4.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時還應加以補充;5.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6.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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