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辦事處
1. 我司駐外地辦事處的授權書該怎麼寫
授權書
本授權書宣復告:
茲授權XX先生制為我公司在某某地方辦事處某某職務負責人,全權負責我公司在某某地區的市場拓展及行政管理工作。
特此授權!
授 權 人: (法人簽字) (公章)
被授權人: (辦事處負責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註:在授權書後應附有經公證機關蓋章並由公證員簽字的公證書)
2. 分公司與辦事處的區別
代表來處和辦事處的區別:在一般情源況下海外公司在國內設立聯絡處為代表處,而國內公司在各省市設立聯絡處為辦事處。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是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國內的業務聯絡機構。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外商投資企業辦事處是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設立的辦事機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從事業務活動的合法憑證是《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依據該《注冊證》,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從事業務活動。簡而言之,代表處是指外國(或地區)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辦事處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機構。
3. 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區別
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交稅方式不同
從企業所得稅看,辦事處由於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沒有業務收入,不存在利潤,也就沒有應納稅所得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分公司而言,企業所得稅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可以匯總後由總公司集中繳納。
對於由總公司匯總繳納的,由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開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公司憑此證明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一般來說,匯總納稅優於獨立納稅,因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盈、虧可以相互彌補。
3、經營能力
根據工商法規要求,有經營行為的分支機構必須採取分公司形式,無經營行為可以設立辦事處。在工商登記方面,辦事處和分公司都屬於公司分支機構,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從分支機構職能上看,辦事處只能做銷售協調,不能經營。分公司能與客戶簽合同,開發票,全面展開業務,這是兩種分支機構最重要的區別。
4. 由街道辦事處蓋章的授權書有效嗎
由街道辦事處蓋章的授權書有效的
授權委託書只要是委託人的真實簽名或蓋章,都是生效的版。但是實踐操作中,尤其是重大事項的辦理,為避免麻煩(比如澄清授權事實的成本),最好使用公證授權的方式,這樣受託人辦理委託事項更加方便、順利。
如果是訴訟或仲裁中委託律師,因律師職業的公信力以及執業特點則無須如此。
一、申請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3、擬辦理公證的授權權委託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託書)。
二、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
1、法定代表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託的權利等,授權委託書。
5. 經銷商與代理商有什麼區別經銷商跟辦事處又有什麼區別
代表處和辦事處的區別:在一般情況下海外公司在國內設立聯絡處為代表處,而回國內公司在各答省市設立聯絡處為辦事處。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是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國內的業務聯絡機構。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外商投資企業辦事處是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設立的辦事機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從事業務活動的合法憑證是《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依據該《注冊證》,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從事業務活動。簡而言之,代表處是指外國(或地區)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辦事處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機構。
6. 如何注冊辦事處
境外公司在國內可以設立代表處或是辦事處。
(一)該境外公司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填寫申請書,確定代表處的名稱、派駐人員、業務范圍、地址之類的;
(三)該境外公司的銀行資信證明;
(四)董事委任書、授權書。詳細情況也可向當地所在外經貿咨詢
7. 分公司與辦事處有什麼區別
代表處和辦事處的區別:在一般情況下海外公司在國內設立聯絡處為代版表處,而權國內公司在各省市設立聯絡處為辦事處。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是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國內的業務聯絡機構。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外商投資企業辦事處是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設立的辦事機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從事業務活動的合法憑證是《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依據該《注冊證》,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從事業務活動。簡而言之,代表處是指外國(或地區)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辦事處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機構。
8. 不知道分公司與辦事處有什麼區別辦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分公司、辦事處稅收待遇各不同
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為分公司;一種為辦事處。分公司可以從事經營活動,而辦事處一般只能從事總公司營業范圍內的業務聯絡活動,這是兩者的最大區別。
一、經營能力
根據工商法規要求,有經營行為的分支機構必須採取分公司形式,無經營行為可以設立辦事處。在工商登記方面,辦事處和分公司都屬於公司分支機構,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從分支機構職能上看,辦事處只能做銷售協調,不能經營。分公司能與客戶簽合同,開發票,全面展開業務,這是兩種分支機構最重要的區別。
二、稅收待遇
分公司、辦事處稅收待遇不同,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上。分公司和辦事處的最大差異就是分公司可以有合法的經營行為,而辦事處只能為總公司聯系業務,開據發票和發貨都必須由總公司完成。
從企業所得稅看,辦事處由於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沒有業務收入,不存在利潤,也就沒有應納稅所得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分公司而言,企業所得稅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可以匯總後由總公司集中繳納。對於由總公司匯總繳納的,由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開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公司憑此證明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一般來說,匯總納稅優於獨立納稅,因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盈、虧可以相互彌補。
從增值稅上看,辦事處由於不從事經營活動,所以在當地無需繳納增值稅;而分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在當地繳納增值稅。
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下:
申辦條件: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註: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桉手續。
辦理時限: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勢,五個工作日發照
9. 我們是一家公司,想委託某人為某一地區辦事處的負責人,應該怎樣寫受權委託書,謝謝大家。
委託人: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委託人為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委託人是律師的,只寫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委託人因XXXX(寫明案件性質及對方當事人)一案,委託XXX為XXXX(一審、二審或再審)的代理人(或辯護人),代理許可權如下:
(委託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只寫「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審進行辯護」)
(委託經濟、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須寫明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如代為起訴、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