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經營的企業
㈠ 授權經營的介紹
企業的授權經營實際是一種通過與其他被授權方企業簽訂有關技術、管理、銷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約,取得對該企業的某種管理控制權。其需要簽定許可證合同。
㈡ 企業怎麼進行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
授權是分階段、分層次、分類授權,是授經營權,而不是所有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要堅持黨的領導。確保國有企業更好地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堅持權責明晰分類授權,做到權責對等、動態調整;堅持放管結合完善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改革的全過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精細嚴謹、穩妥推進的工作要求,確保改革規范有序進行。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以授權經營體制為主的國企改革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台,加快改組組建步伐。國內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應該是中大咨詢,他們官網有挺多這方面的參考案例的。
㈢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授權經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授權經營 指國家根據需要,將一定年限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後授權給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行授權經營或國家控股公司試點的企業經營管理,同時轉增國家資本金。被授權經營的企業可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發給的授權書,向其直屬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以作價出資(入股)或租賃等方式配置土地。
㈣ 特許經營和授權經營相同嗎
許經營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特許人向受許人提供一專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即特屬許人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許人使用,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與幫助。受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特許經營有它獨有的優點,實踐表明,通過特許建立自己的公司比獨立經營成功的機會更大:70%的非特許經營的新公司都以失敗而告終,90%的特
許公司卻都獲得了成功
㈤ 關於授權經營
授權主要是授予你可以銷售該廠家的產品,並沒有限制你只能銷售該廠家的產品,所以你還是可以銷售其他雜牌產品的。
㈥ 什麼是授權公司
公司授權委託是指授權委託他人或公司代理某項業務,公司是委託人,代理人是被委託人,被委託人必須在委託人做授權和委託范圍內的事情。說的簡單些,就是你給別人錢,讓別人按照你的要求替你做某項事情。
1、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
2、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授權經營的企業擴展閱讀:
許可證合同的限制性條款:
授權方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往往在許可證合同中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①產量及品質的限制。對利用授權的商標、專利和技術訣竅生產的產品產量水平進行限制,並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授權方擁有對被授權方企業生產過程的監督權;
②產品銷售地區的限制。授權方公司為了防止被授權方企業侵害自己在被授權方以外地區的利益,通常在許可證合同中規定被授權方企業不得越區從事生產和銷售活動;
③原材料、零部件采購的限制。在許可證合同中,授權方公司規定,被授權方企業生產被授權產品時,應從授權方 公司或由其指定的供給商,購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㈦ 什麼叫授權經營模式
企業的授權經營實際是一種通過與其他被授權方企業簽訂有關技術、管理、銷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約,取得對該企業的某種管理控制權。其需要簽定許可證合同 1、許可證合同的含義 許可證合同,又稱特許權合同,或技術授權。指授權方與被授權方簽訂合同,允許被授權方使用授權方獨有的注冊商標(trademark)、專利(patent)以及技術訣竅(know-how)等。 2、許可證合同的轉讓費用 在許可證合同中,被授權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金額,向授權方支付專利權費(royaky)。該費有兩種支付方式,即定額支付和比率支付。 3、許可證合同的限制性條款 授權方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往往在許可證合同中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①產量及品質的限制。對利用授權的商標、專利和技術訣竅生產的產品產量水平進行限制,並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授權方擁有對被授權方企業生產過程的監督權; ②產品銷售地區的限制。授權方公司為了防止被授權方企業侵害自己在被授權方以外地區的利益,通常在許可證合同中規定被授權方企業不得越區從事生產和銷售活動; ③原材料、零部件采購的限制。在許可證合同中,授權方公司規定,被授權方企業生產被授權產品時,應從授權方 公司或由其指定的供給商,購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㈧ 什麼是企業的授權經營
企業的授權經營實際是一種通過與其他被授權方企業簽訂有關技術、管理、銷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約,取得對該企業的某種管理控制權。其需要簽定許可證合同
1、許可證合同的含義
許可證合同,又稱特許權合同,或技術授權。指授權方與被授權方簽訂合同,允許被授權方使用授權方獨有的注冊商標(trademark)、專利(patent)以及技術訣竅(know-how)等。
2、許可證合同的轉讓費用
在許可證合同中,被授權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金額,向授權方支付專利權費(royaky)。該費有兩種支付方式,即定額支付和比率支付。
3、許可證合同的限制性條款
授權方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往往在許可證合同中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①產量及品質的限制。對利用授權的商標、專利和技術訣竅生產的產品產量水平進行限制,並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授權方擁有對被授權方企業生產過程的監督權;
②產品銷售地區的限制。授權方公司為了防止被授權方企業侵害自己在被授權方以外地區的利益,通常在許可證合同中規定被授權方企業不得越區從事生產和銷售活動;
③原材料、零部件采購的限制。在許可證合同中,授權方公司規定,被授權方企業生產被授權產品時,應從授權方 公司或由其指定的供給商,購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㈨ 請簡述哪些情況下適合採用授權經營方式。
企業的授權來經營實際是一自種通過與其他被授權方企業簽訂有關技術、管理、銷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約,取得對該企業的某種管理控制權。需要簽定許可證合同。
即企業授權外國企業使用本企業的專利、專有技術知識、商標等進行生產和銷售,並向被授權企業收取許可費或分享利潤。許可經營可以分為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可轉讓許可和交換許可。
條件:存在投資限制;暫時領先的技術;非主線產品;推廣自己的技術標准;東道國法律完善,對知識產權保護比較好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