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運輸許可證證
❶ 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1、兩者的用途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2、頒布或者說發布機構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
道路運輸證是運政人員將營運證和運管費繳訖證合並為道路運輸證,發放給經營者。
3、證件的有效期不同(年審時期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證每年度審驗一次,由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按省、地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的規定向有關單位發布具體時間和要求,對車輛台數較多的單位可上門審驗,台數較少的單位或個體、聯戶,可按行政劃分鄉或片區集中審驗。
❷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料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2)車輛運輸許可證證擴展閱讀
申請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條件:
第六條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並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運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貨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註明經營范圍。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貨運站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註明經營范圍。
對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投入運輸車輛。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並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❸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如今,道路運輸的發展是越來越快了。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唯一可以合法取得經營道路運輸的憑證。
一般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那就要取得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的必要條件。
一、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要符合國家規定,車輛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業標准;
2.申請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要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集裝箱專用運輸車,要有固定的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3.申請從事冷藏保鮮運輸的,要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冷藏保溫專用運輸車,要有專用的冷藏設施;
4.申請從事罐式運輸的,要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罐式專用運輸車,在車上要有專用的容器、設施;
5.申請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的,要有和所運輸的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二、辦理許可證對駕駛人員要求: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通過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並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辦理許可證的車輛條件:
1.一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噸以上1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
2.二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100噸及以上2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
3.三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0噸及以上3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
4.四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300噸及以上的超重型車組。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向縣級政府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申請材料審核、匯總、審批;
5.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
3.現有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舊車營運證注銷單原件及復印件;
4.柴油、汽油為單一燃料且總質量>3500kg的新車及前次等級評定日期超過規定時限的重組舊車,需提供《河南市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核查報告》原件;
5.達標車型核查報告原件;
6.已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等從業證明;
7.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希望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❹ 道路運輸許可證如何辦理
項目名稱]道路貨物專用運輸企業經營許可(含經營范圍的變更)
其中:1、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A)經營許可
2、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B)經營許可
3、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經營許可
4、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罐式容器)經營許可
5、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非專業)
6、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罐式容器)(非專業)
[辦理機構]市、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辦理地點]上海市城市交通業務受理中心(建國東路525號)
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道路國運輸條例》
2、《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交通汽車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辦理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2)從事集裝箱運輸的
① 集裝箱車輛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② 國際集裝箱運輸車輛的車頭牽引力在145千瓦(含)以上,掛車噸位在20噸(含)以上。
(二)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件;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從業資格證。
(二) 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車輛管理制度;
(3)駕駛員管理制度;
(4)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5)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提供材料]
(一)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表9)[辦理道路運輸證時另提供《上海市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基本信息採集表(主表)》(表1)、《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信息登記表》(表2)、《道路貨物運輸車輛信息登記表》(表3)];
(三)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四)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新車須出具購車發票或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舊車組建的須出具行駛證復印件和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檢測報告);
(五)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許可證18元
[辦理流程]流程二
[牌證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❺ 道路運輸許可證
您好,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資料如下: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❻ 道路運輸許可證怎麼辦
申請人到自己公司或者個人所在地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申請條件所要求的有關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准後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6)車輛運輸許可證證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同一線路有3個以上申請人時,可以通過招標的形式作出許可決定。
❼ 車輛運營證和車輛經營許可證有什麼不同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申請從事客、貨運經營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這里所稱車輛營運證是泛指,不是特定的證件名稱。為貫徹《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部分別制定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並對車輛管運證的名稱具體規定為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條例》沒有具體規定車輛營運證的名稱,所以按照法律上的規定,交通部門可以依據《道路運輸條例》並根據實際管理的需要,通過部門規章具體規定車輛營運證的名稱,這與《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並不相抵觸,也不應當引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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