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
❶ 軟體計入固定資產應如何計提折舊
軟體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即其達到預定用途)開始至終止確認時止。在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其應攤銷金額,存在多種方法。這些方法包括直線法、生產總量法等。對某項無形資產攤銷所使用的方法應依據從資產中獲取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的預計消耗方式來選擇,並一致地運用於不同會計期間,例如,受技術陳舊因素影響較大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可採用類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方法進行攤銷;有特定產量限制的特許經營權或專利權,應採用產量法進行攤銷。
無形資產的內容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一)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二)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它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非專利技術一般包括工業專有技術、商業貿易專有技術、管理專有技術等。
(三)商標權
商標是用來辨認特定的商品或勞務的標記。商標權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四)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作品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還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特許權
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通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企業使用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業務的特權,如水、電、郵電通信等專營權、煙草專賣權等等;另一種指企業間依照簽訂的合同,有限期或無限期使用另一家企業的某些權利,如連鎖店分店使用總店的名稱等。
(六)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指國家准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幾種:行政劃撥取得、外購取得及投資者投資取得。
❷ 為什麼最近幾年計程車行業正在走下坡路
計程車行業就像一個大蛋糕,一方面因為公共交通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有能力有想法的企業紛紛進入計程車市場,希望從中可以分得一杯羹。
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極大地提高。幾年前,私家車普及程度較低,公共交通也不夠便利。而如今,小汽車進入千家萬戶,人們選擇出行方式發生了極大變化。計程車不再是唯一的選擇,它有了多種可替代選擇,此種情況下,計程車行業走下坡路是必然的。
❸ 轉讓土地使用權屬於轉讓無形資產么
營業稅抄的征稅范圍可以概襲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具體的來說呢,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3、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
所以,土地使用稅是與無形資產相分離的
❹ 在特許經營制度中,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總和即所謂的特許經營權
知識產權與特許經營的關系: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人通過訂立合同,將其擁有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許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活動。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權是被特許人通過特許人授權,利用特許人知識產權及經營模式等無形財產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人們對其智力勞動的成果及商業標記所享有的專有性權利。
兩種權利的界定表明它們有明顯的區別。但特許經營作為特許人利用自己的知識資本與他人貨幣資本相結合來擴大規模,進行低成本擴張,提高品牌影響力的經營模式,註定特許經營必然與知識產權有著天然的聯系。特許經營權實質上是一種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整合後的綜合性權利,並以傳統的知識產權如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服務標記、商業秘密為其核心內容。故而對特許經營權及知識產權關系的探討對保護這兩種權利及發展特許經具有重要意義。
一、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共同方面
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是兩種獨立存在的權利形式,但都屬於無形財產權的范疇,都是重要的可供企業長期使用,/考試大/收集/具有超額盈利性的無形財產。因此,特許經營權和知識產權都具備無形財產所具有的某些共同屬性。
1.客體的非物質性
特許經營權的客體是被特許人能否取得特許人許可,使用特許人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並獲得從事相應經營活動的資格。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知識產權人智力活動的成果。因此,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客體都具有不佔有空間位置,不具有物質形態的特性。
2.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都具專有性特徵
特許經營中的特許人經過自己長期奮斗努力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產品或服務,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商標、商號、技術、服務標記等成為吸引消費者消費的一種無形力量,也成為同行競爭者窺視的對象,同行競爭者希望自己投資,同時能夠獲得特許人的商標、商號、技術,服務標記、商業秘密等重要資源的使用權。這種需要促成了特許經營權的產生,也使特許經營授權使用體系得以形成。所以說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無形資產的輸出,一個特許人往往有為數較多的被特許人,但這種許可被特許人使用的權利只能歸特許人專有。也可以說,特許經營權只有向特許人去申請才可能獲得。知識產權實際上是法律賦予智力活動主體對其智力活動客體在一定時間、范圍內的專有權,以達到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社會、經濟、文化進步的目的。
3.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都具有時間限制的特點
特許經營權一般都存在使用的期限問題,特許經營合同中的一個重要條款就是被特許人使用特許經營權的期限。這種對特許經營權的時間限制一般來源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是法律為了平衡知識產權人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做的巧妙安排。/考試大/收集/從此意義上看,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是法定的,但知識產權人行使許可權時對被許可人的時間限制是由當事人約定而形成的。
二、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差異
雖然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有著某些共同屬性,但作為兩種權利形式,它們的差異還是非常明顯的。
1.權利產生方式不同
特許經營權的產生主要來源於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合同,是一種基於約定授權而產生的權利。而知識產權是一種法定權利,授權的客體及其范圍,授權的條件與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規定。
2.專有性程度不同
特許經營權基於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約定而產生的特點決定了被特許人行使權利時應以雙方當事人的事前約定為界限,受控於特許人,向特許人繳納特許費,需要遵從特許人在經營中的各種標准和模式。尤其是被特許人對特許經營權的處分會受到嚴格地限制。而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性權利,可依法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能。
3.主體要求不同
獲取特許經營權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盈利,故決定了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雙方當事人的資格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雙方都應具有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如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不得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法官、公務員,不能取得特許經營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知識產權是因智力活動或顯著標記而取得的權利,/考試大/收集/因此,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權主體的范圍比較寬泛,受限很少。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不得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法官、公務員在滿足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成為知識產權的權利人。
4.客體的具體指向不同
雖然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同具有客體非物質性的特點,但他們客體的具體指向不同。特許經營權的客體是針對從事特許經營的「資格」。而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中所創造的精神產品。
5.權利內容不同
特許經營權的內容具有豐富開放的特點,從特許人的角度而言,特許經營權包括知識產權,是授予、理念和制度安排、資金營運方式、管理手段、操作系統、經營人員的服務方式等。而知識產權的內容是法定的、特定的,包括排他權、轉讓權、許可權、請求保護權等。
6.人身屬性存在差異
特許經營權是一項直接指向財產內容基於授權而取得到的權利。與人的精神活動無關,是一項單純的財產性權利,不具有人身屬性的特點。而知識產權的獲得與人的精神活動密切相關,是人格的延伸,知識產權因而是兼具人身屬性和財產屬性為一體的權利。
三、特許經營權與其中所包含知識產權的關系
特許經營產生發展的歷史表明,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有著緊密聯系,與包含其中的知識產權同生同亡,相輔相成。
1.特許經營權與其中的知識產權同生同亡
特許經營權本身包括特許人自身的知識產權,而且以其為核心內容。特許人從一開始授權,簽定特許經營合同,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就是其內容中的核心部分,沒有關於知識產權授權的特許經營是不可想像的,也就不成其為特許經營。可以說,特許經營權與其包含的知識產權同生。從被特許人的角度看,/考試大/收集/特許經營權喪失的同時,使用特許人知識產權的權利也隨即喪失,從此來看,特許經營權喪失的同時使用他人相應知識產權的權利也就隨即喪失,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共亡。
2.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相輔相成
特許經營權的實現需要藉助其中的知識產權,通過利用其中的知識產權可以使特許經營權中蘊含的經濟利益得以實現。一方面,可以擴大特許人的市場份額,提升其品牌影響力,提高競爭實力,實現企業低成本地快速擴張。另一方面,被特許人可藉助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實現自己投資盈利的終極目標,省卻自己創名牌、研發技術,籌措創業的艱辛。
知識產權豐富成就了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合同是所謂的「一攬子」協議,在此協議中,許多條款是關於特許經營權中知識產權的內容,如:關於商業秘密的保密條款;商號的使用;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沒有這方面的內容,就沒有所謂的特許經營,特許經營權便是空洞無物的。
特許經營權是傳播知識產權的有效途徑;同時特許經營權的實現需要藉助知識產權這只臂膀,兩者相輔相成。
❺ 知識產權是什麼意思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禁止權。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
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5)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擴展閱讀:
按照內容組成,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構成,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❻ 8.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的翻譯是:什麼意思
專利權使用費 patent royalty;
royalty rate (因它從銷售中按比例提取的)
特許費: license fees
❼ 社會對殘疾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殘疾證事實上就是一個身份證明,就跟身份證一樣,只是證專明你是一個殘疾人。如果屬是地方殘疾證的話,一至四級,可以申請低保。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其他方面的優惠如下: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市內公共汽車免費;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
❽ 工資避稅怎麼避
1.現金方式發放
為了工資避稅,有些公司會以現金方式發放薪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不過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將會被取代。對那些想在現金工資避稅上做文章的企業來說,以後要想用這種方式「偷稅」「漏稅」是無法實現了。
2.虛開發票抵扣
這算是許多企業常用的風險較大的避稅手法,不但違規而且違法。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沖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這種工資避稅方法企業能夠抵扣成本員工到手工資高,近年來一直十分受歡迎。然而7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嚴發票令」堵死了「發票抵工資」的後路。
3.虛增人頭虛列
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交五險一金才能稅前列支,因此許多企業利用這個漏洞,使用無業人員或退休人員的身份證虛列工資,甚至編造職工名字虛增人頭,使用虛假工資單入賬。因為稅務局平時不審核五險一金和工資之間的邏輯關系,因此被鑽了空子。然而金稅三期上線後,全員全額申報,再加上社保審計與稅局大數據共享,此種工資避稅方法已經沒有生存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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