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飼養許可
① 人工繁育許可證就是馴養繁殖許可證嗎
你好,不是的。
人工養殖首先需要辦理陸生野生動物繁殖馴養許可證,達到可以經營利用以後,還需要辦理陸生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人工繁育許可證)。這是兩者之間的關系。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②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馴養許可證
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破壞或者侵佔。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貫徹實行對野生動物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鼓勵開展野生動物科學研究。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意識。
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公民有權舉報、制止非法傷害野生動物以及侵佔或者破壞野生動物生存環境的行為。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野生動物保護、救護、馴養繁殖、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或者舉報、查處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的有功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
第二章 野生動物保護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生物和工程技術等措施,依法保護和發展野生動物資源和生存環境。
第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傷害野生動物。
禁止破壞或者侵佔野生動物生存環境。
第九條 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建立野生動物資源檔案,為保護野生動物提供依據。
第十條 每年四月為本市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每年四月第四周為愛鳥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集中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 下列區域為野生動物重點保護區:
(一)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
(二)雙陽吊水壺溶洞風景旅遊區;
(三)石頭口門、新立城、太平池、雙陽水庫等大中型水庫庫區;
(四)國有林場的林區;
(五)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公園、大型綠地;
(六)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野生動物保護區。
在重點保護區內設立保護、發展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在這些場所內,嚴格控制開發建設項目。
第十二條 禁止在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堆積、傾倒污染物,經批准建設的項目,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第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因為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的,應當經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向省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特許獵捕證》。
第十四條 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對沒收和移交的保護野生動物的救護、飼養、放生、上交工作。市人民政府應當保證保護野生動物救護所需經費。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保護的野生動物受到自然災害或者疾病威脅,以及受傷、迷途、被困時,應當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或者移交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誤捕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無條件放生。
第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
保護的野生動物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經市、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後,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第三章 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
第十六條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到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馴養繁殖許可證》。
未辦理許可證的,不得馴養繁殖野生動物。
許可證實行免費年檢制度。
第十七條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二)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和技術。
第十八條 申請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馴養方案;
(二)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來源證明;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由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依法向市或省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持《馴養繁殖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申請後,符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發放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第二十一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批準的馴養方案進行。變更野生動物種類、停止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到原批准機關辦理變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二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應當遵守動物衛生防疫、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以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野生動物的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動物資源檔案,定期檢查、維護馴養繁殖場所,防止野生動物逃逸。
第二十四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獲取野生動物,不得擅自馴養繁殖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
第四章 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經營利用
第二十五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到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申領《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野生動物來源證明;
(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用途的說明;
(三)野生動物運輸許可證明。
第二十七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申請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屬於本市市區(不含雙陽區)范圍內的,由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屬於縣(市)、雙陽區范圍內的,由縣(市)、雙陽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發放許可證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持《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來源必須合法;
(二)按照批準的種類、數量、用途經營利用;
(三)不得對社會和公民造成危害;
(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標准。
第二十九條 嚴禁飯店、賓館、酒樓、招待所、餐廳及其他飲食攤點、制售葯品網點、商業網點等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
(一)用非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加工製作食品、葯品、產品;
(二)銷售以非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為原料的食品、葯品、產品;
(三)用野生動物名稱製作廣告或菜譜。
第三十條 收購、銷售、加工外埠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持有當地省級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產地證明和准運證及本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有關證明。
第三十一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繳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收費標准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依法沒收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除應當放生的以外,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需跨縣(市)、雙陽區運輸的,由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准運證。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未持有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准運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郵寄、攜帶。
第三十四條 運輸、郵寄、攜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按照準運證標明的種類、數量和起止地點辦理,超出准運證規定范圍的,應當重新辦理准運證。
第三十五條 公路、鐵路、航空、郵政等部門對無准運證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不得承運。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進入市場和未進入市場交易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依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扣留、沒收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當及時移交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的檢查,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不得拒絕與妨礙其依法執行公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罰款。沒有獵獲物的沒收獵捕工具,情節嚴重的並處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相當於恢復原狀所需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野生動物。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吊銷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可以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扣存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沒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吊銷有關證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補辦運輸證明;逾期未辦理運輸證明的,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③ 人工養殖林蛙需要到那裡辦理證件
可去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2016修訂)》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馴養繁殖許可證。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
委託同級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動物園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3)人工飼養許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2016修訂)》相關法條:
第二十二條 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科研機構進行科學論證後,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擅自將引進的野生動物放生於野外或者因管理不當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捕回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三條 從國外引進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以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從國外引進的其他野生動物,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以視為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④ 人工飼養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犯法嗎
只要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並且按照註明的種類飼養是完全合法的,譬如揚子鱷和梅花鹿都有人飼養。另外,動物園的那些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不也都是人工飼養的嗎?
⑤ 個人購買人工飼養的保護動物需要手續么
這個購買個人飼養的動物的話是需要手續的,不然的話法律容易去追究相關的責任,所以還是辦理手續比較穩妥。
⑥ 養殖許可證怎樣辦
辦理條件:
1 、申請人須具備相應的野生動物養殖經驗或聘請養殖技術人員;
2 、有養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
3 、野生動物種源來源渠道合法;
4 、野生動物的喂養食物有保障;
5 、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書面申請書(一式兩份);
2、獸醫技術證明(獸醫身份證、技術證書影印件)
3、可行性報告(包括技術、種源、場地、飼料等)
4、區林業局現場勘驗審核,省內一般保護野生動物報市林業局批准,其它報省林業局批准,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報國家林業局批准。
(6)人工飼養許可擴展閱讀
特種養殖的特點有以下:
1、飼養品類特殊,人們不常見,較陌生。
2、管理技術特殊,人們需要進一步了解和掌握。
3、用途和市場特殊。比如:狐狸的養殖,其用途主要是取皮製做服裝,以滿足人們穿著質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又如:蠍子的養殖,其主要用途是做葯材,現在人們將蠍子做成菜搬到飯桌上。狐狸和蠍子有著它們較特殊的用途。
在市場上,特種養殖受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的制約,說到底就是受人們購買力的制約。如果人們對裘皮服裝、蠍子的需要量大,並有相當的購買力,養殖狐狸、蠍子就大有可為,否則,就要慎重考慮。
4、特種養殖具有機遇性。特種養殖與常規養殖的不同在於,常規養殖是經常性的,特種養殖有一定的機遇性。
⑦ 國家級保護動物是否可以進行人工養殖
可以進行人工養殖,但是需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許可證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三十條規定:「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馴養繁殖許可證。以生產經營為主要目的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憑馴養繁殖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辦理程序:
(1)《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
(2)《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或《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
(3)證明申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包括引種協議書或意向書、有效批准文件、進出口證明書、收容救護處理文書等;
(5)證明其對馴養繁殖固定場所具有相應使用權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馴養繁殖所需資金來源證明;
(7)野生動物救治及飼養人員技術能力證明;
(8)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及野生動物飼料來源說明材料;
(9)申請馴養繁殖的各種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防逃逸設施、籠舍、隔離牆(網)等圖片,及面積、規格、安全性的說明材料;
(10)申請增加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需提交原有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材料,及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批准文件。
(11) 與申請項目相關的圖紙、照片及媒體材料
(12) 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⑧ 人工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食用
可以養殖和食用,但是要辦手續。 省林業廳申領《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及《經營利用核准證》 資料 1)、服務對象在本省范圍內馴養繁殖、經營利用國家二級(以上)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單位或個人。 2)、應提供的材料 ①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馴養繁殖、經營利用的申請書; ②有固定的場所和資金保障; ③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④有馴養繁殖及經營利用的技術和固定的技術人員; ⑤有合法的陸生野生動物種源或來源; ⑥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申辦程序及期限 ①經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初審,符合上述條件的,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發給《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或《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申請表》; ②經縣(市、區)林業部門初審和市林業部門審核同意後,隨附有關申請材料報省林業局。 ③經省林業局審核同意,屬馴養繁殖、經營利用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報國家林業局審批;屬馴養繁殖、經營利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在15個工作日內,省林業局或授權單位審批,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或《經營利用核准證》。 4)、收費標准按國家和省《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收費辦法》執行。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可養殖的有: 哺乳類 短尾猴 獼猴 藏酋猴 穿山甲 豺 黑熊 棕熊(包括馬熊) 小熊貓 石貂 黃喉貂 水獺(所有種) 小爪水獺 斑林狸 大靈貓 小靈貓 草原斑貓 荒漠貓 叢林貓 猞猁 兔猻 金貓 漁貓 河麂 馬鹿(包括白臀鹿) 水鹿 駝鹿 斑羚 藏原羚 鵝喉羚 鬣羚 黃羊 盤羊 岩羊 海南兔 雪兔 塔里木兔 巨松鼠 鰭足目(所有種)鯨目(除一類外其它鯨類) 爬行類 三線閉殼龜 綠海龜 凹甲陸龜 雲南閉殼龜 嫡龜 大壁虎 山瑞鱉 地龜 太平洋麗龜 玳瑁 棱皮龜 兩棲類 貴州疣螈 大涼疣螈 細痣疣螈 鎮海疣螈 細瘰疣螈 虎紋蛙 大鯢 魚類 黃唇魚 松江鱸魚 克氏海馬魚 胭脂魚 唐魚 金線䰾 大理裂腹魚 花鰻鱺 川陝哲羅鮭 秦嶺細鱗鮭 文昌魚 鳥類 江 豚 角?? 赤頸?? 鵜鶘(所有種) 鰹鳥(所有種) 海鸕鶿 岩鷺 海南虎斑鳽 小葦鳽 彩鸛 白䴉 白琵鷺 黑臉琵鷺 紅胸黑雁 白額雁 天鵝(所有種) 隼科(所有種) 鷹科其它鷹類 黑琴雞 柳雷鳥 岩雷鳥 雪雞 血雉 紅腹角雉 藏馬雞 藍馬雞 原雞 勺雞 白冠長尾雉 錦雞(所有種) 灰鶴 蓑羽鶴 長腳秧雞 姬田雞 棕背田雞 花田雞 小青腳鷸 灰燕鴴 小鷗 黑浮鷗 黃嘴河燕鷗 黑腹沙雞 綠鳩(所有種) 黑頦果鳩 皇鳩(所有種) 斑尾林鴿 鴉鵑(所有種) 鴞形目 灰喉針尾雨燕 鳳頭雨燕 橙胸咬鵑 黑胸蜂虎 綠喉蜂虎 犀鳥科 白腹黑啄木鳥 闊嘴鳥 鶴嘴翠鳥 鸚鵡科(所有種) 小杓鷸 白枕鶴 花尾榛雞 黃嘴白鷺 彩䴉 白鷳 黑頸鸕鶿 八色鶇科(所有種) 黑䴉 藍耳翠鳥 鵑鳩(所有種) 黑嘴端鳳頭燕鷗 銅翅水雉 沙丘鶴 黑鷳 鐮翅雞 鴛鴦 麻雀 無脊椎動物 虎斑寶貝 冠螺 大珠母貝 佛耳麗蚌 偉鋏叭 尖板曦箭蜓 寬紋北箭蜓 中華缺翅蟲 墨脫缺翅蟲 拉步甲 碩步甲 彩臂金龜(所有種) 叉犀金龜 雙尾褐鳳蝶 三尾褐鳳蝶 中華虎鳳蝶 阿波羅絹蝶
⑨ 人工飼養亞豹如何辦理證件
《馴養繁殖許可證》,請熟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在當地林業專部門申請屬辦理!程序: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2.現場查驗;3.簽證。
申請人需提交:①《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
②與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模相適應的馴養繁殖場所使用權、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資金儲備、固定資產投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等證明文件及場地、籠舍等相關照片;
③開展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
④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料;
⑤與動物輸出單位的協議;
⑥申請增加或從外省引進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須提交原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材料及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批准文件;
⑦申辦野生動物園的馴養繁殖許可證還須附有國家林業局批准立項文件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