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委託授權書
㈠ 請問,合同委託書怎麼寫呀
委託書
委託人(單位全稱或個人姓名):
身份證號:
被委託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工作單位:
委託事項:
1、具體事項;包括許可權、時間、費用的承擔;
2、有無轉委託權;
3、違約責任.
委託人(簽字蓋章):
被委託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㈡ 合同簽訂人沒有授權委託書簽字有效嗎
合同簽訂人沒有授權委託書簽字此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認就屬於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認,則屬於無效合同,其損失由簽訂人來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2)合同委託授權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㈢ 委託合同和委託書的區別是什麼
簡單的說,委託合同,是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對雙方有效而不出示給別人的合同,通常包括有委託與受託方的權利與義務,報酬等條款。而委託書是是委託人給受託人的授權證明,表示受託人有許可權為委託人處理某事務。格式沒有標准格式,看你需要哪方面的,律師有律師專用的,公司有公司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