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代理行
⑴ 什麼銀行貸款最容易
說到借款,很多人都會想到銀行貸款,一般銀行貸款的常規要求包括:1、借款人版需要是中國大陸居民並且符權合貸款年齡;2、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借款人有穩定收入;4、借款人徵信良好;5、借款人有良好的還款能力;6、其他銀行貸款條件。不過,由於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在提出申請後等待銀行核實審批才能發放,時間較長,很多人就選擇了一些大品牌靠譜的信用貸款來解決急用錢的問題。
這里提示大家,信用借款最好選擇市面上靠譜的大品牌,比如支付寶旗下的借唄,度小滿金融旗下的有錢花。有錢花是純線上申請的平台,申請簡便、放款快、借還靈活,用戶可以主動申請。有錢花的息費透明,大品牌更加靠譜利率低,日息低至0.02%起,借款一萬元一天利息最低2元,最高可借額度20萬,可以滿足大多數貸款者的需求(點擊進入有錢花官方了解更多)。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⑵ 剛成立的外資生產企業,請貿易公司代理出口,生產企業要去辦理商檢備案及去海關注冊嗎
如果你們的產品是法定出口商品檢驗表上規定的商品品種,那就必須有工廠去出入專境檢驗檢屬疫局申請出口工廠資格檢驗和出口產品的出口品質檢驗,並且每批出口產品都必須由他們檢驗,合格後發放商檢憑單和商檢批次號,只有拿到了商檢憑單和商檢批次號的產品才能夠有代理公司辦理報關出口,沒有這兩項的產品不允許出口。
⑶ 中國平安銀行是什麼性質的
平安銀行,全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跨區域經營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中國大陸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1.2335億元,總資產近1.37萬億元,總部位於廣東省深圳市。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安銀行股份共計約26.84億股,佔比約52.38%,為平安銀行的控股股東。在全中國各地設有34家分行,在香港設有代表處。
(3)外資代理行擴展閱讀: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文化
1、願景:國際領先的科技型個人金融生活服務集團
2、使命:對客戶負責、對股東負責、對員工負責、對社會負責
3、價值觀:價值最大化是檢驗平安經營管理一切工作的標准
4、核心理念:專業創造價值
5、品牌口號:專業,讓生活更簡單
6、文化特徵:危機意識、包容、簡單
7、公司訓導:專業領先、誠信服務、創造價值、回饋社會;
⑷ 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有什麼區別
一、概念不同
政策性銀行是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或政府的相關政策進行投融版資活動的金融機構,權如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商業銀行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為其基本業務的金融機構(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等)。
二、資本金來源不同
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一般來源於政府財政撥款或政府參股;而商業銀行的資金本主要是靠吸收存款。
三、經營方式不同
由於政策性銀行多由政府出資設立,所以在業務上也由政府相應部門領導;商業銀行大多採取的是股份制形式,業務也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
四、經營目的不同
政策性銀行是為了支持某些部門的發展而設立的,主要是專款專用(比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是為了扶持農業;中國進出口銀行是為了扶持民族出口產業;國家開發銀行是為了扶持國家基礎建設),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銀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政策性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業銀行
⑸ 論述北京的對外貿易狀況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
⑹ 五大外資代理行是哪些,他們是干什麼的!!!!急求。。。。
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維斯,仲量聯行,高力,世邦魏理仕,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評估,房地產資產管理等
⑺ 海運代理利潤大概是多少
國際貨運代理利潤由來
羅明 原創 | 2007-08-30 20:44 | 投票 投票人
標簽: 國際貨運代理
國際貨運代理操作即充當貸主的代理人,為其貨物組織拼裝、安排貨物抵達轉運港集裝箱站,代向公共承運人租船或訂艙、辦理有關通關和單證手續、運費結算,代貨主領取由實際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並不對貸物的安全運輸承擔責任。
貨運代理操作貸代的盈利方式之一是向貨主收取代理費或勞務費。在傳統的外貿運輸輔助服務領域,由於大部分內地貸代企業未具備有效的國際網路,難以提供全程國際貨運代理等增值服務,因而准以從貸主那裡獲得收益;即便貸代能提供具有增值性質的延伸服務,貸主也往往認為這是貸代的一種攬貸手段,不付給貸代代理費。操作貨代的另一項經營收入來自承運入所支付的訂艙傭金。
在國際海運市場整體滑坡的大環境下,各船公司紛紛轉向依靠自己的貸代機構攬貸,能保持公共貨代從承運人那裡獲得數額相當於預付海運費4.25%傭金的口岸也越來越少。筆者以前服務於一家頗具實力的美商國際貸運服務公司,在從業的幾年裡,從未見由類似貸主代理費的進賬。就連在浙江省、福建省拿慣了的船公司退佣,到廣東省也每每遭道遇婉櫃;其後經多方努辦,最多也只能和船代五折對分。貸代企業如果僅僅作為操作貸代,以後將逐步難於維持生計。
訂艙代理
訂艙代理,即充當公共承運人的當地代理人:通過取得授權,以承運人名義攬貸、接受訂艙、代收運費,以代理的身份(ASAAGENT)簽發承運人提單。這種訂艙代理人往往實際上就是集裝箱班輪公司本身在各地的攬貨或代理機構,肥水當然不會外流;作為獨立的貨運代理人要想成為訂艙代理,除了得具備很強的操作實力外,還要費一番功夫。
訂艙代理人之所以搶[font=楷體_GB2312][/font]手,在於其一方面有公共承運人訂艙傭金和箱管代理傭金的支配權,細水長流、日日見財;另一方面當某一航線行情看好或艙位緊張之時,就有獲取厚利的機會,將訂艙傭金與運費差價雙雙歸於囊中。筆者所在公司在充當南美一家小船公司訂艙代理的兩年間,船東有否盈利不得而知,然而名利雙收的經歷卻成為入行新手崗位培訓教材的第一課。
無船承運人
無船承運入即以承運人身份接受貸主(托運人)的貨載。同時以托運人身份委託班輪公司完成國際海上貸物運輸,根據自己為貸主設計的方案路線開展全程運輸,簽發經過備案的無船承運人提單。無船承運人購買公共承運人的運輸服務,再以轉賣的形式將這些服務提供給包括貸主、其他運輸服務需求方。其按照海運公共承運人的運價本或其與海運公共承運人簽訂的服務合同支付運費,並根據自己運價本中公布的費率向托運人收取運費,從中賺取運費差價。在直達運輸的情況下,無船承運人還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並支付內陸運輸費用;在提供國際多式聯運服務中,國際貸代實際上以無船承運人的身份承運貨物。
此前,無船承運人在中國內地的經營活動主要通過在境內正式注冊的國際貸代企業,加上境外無船承運人在華代表處兩塊牌子共同在實際業務中體現,分別應對境內外兩套管理體系。特別對經營美國航線的公司,遵守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MC)的管轄自然含糊不得。無船承運人的經營收入來自向托運人所收取的運費和向遠洋公共承運人所支付的運費之差額。由於經營門檻較高,利潤空間也相應較大。與此同時在利益面前,不得從實際承運人處接受傭金的規定顯然缺乏約束力,只是人賬的戶頭換成貸代牌子。筆者所在公司曾在競爭激烈的華南市場,運用國際貸代加上無船承運入兩塊牌,成功地擠占原由幾大外資班輪公司壟斷的特種貸運輸市場份額,成為該區域市場的新興強勢力量。據業內權威人士估計,以各種名義經營的境外公司在中國大陸無船承運業務占據的市場份額在60%至70%。
此外,一些占據口岸優勢的國際貨代還兼營頗具挑戰性的公共或獨家支線船(駁船)業務,嘗試一番做船東的感覺,盡管船舶本身大多是租用的。這些經營者往往依靠其所掌握的某一方面的資源優勢,通常具有中遠、外代、外運或港口當局等深厚背景,一般的小公司奉陪不起,當然對其盈利方式也企望不及。貸運代理企業搖身變為公共承運入,這對行業管理確實是個新課題。
無論國際貨運輔助服務業者以什麼身份或名義介入市場,賺取運費差價和從提供公共承運服務的班輪公司或其代理人那裡獲取訂艙傭金始終是境內企業盈利的主要途徑,畢競靠提供高附加值的全程物流服務向貸主收取服務費或是經營駁船承運業務對絕大多數業者都還是個遙遠的夢。與此同時,這種現狀也意味著目前國際貸代和無船承運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與其有限的利潤空間。
收藏此文 | 內容舉報?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7/8/30/79105.html
⑻ 中國對外貿易現狀
中國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各位來賓,
女士們、先生們:
很榮幸能夠藉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
⑼ 中國工商銀行的股東是那幾個
中國工商銀行的大股東如下: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34.71持股總量(股):12371785295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持股比例(%):34.6 持股總量(股):123316451864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33 持股總量(股):86721570319 ;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3持股總量(股):3687330676 ;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66 持股總量(股):2362841594 ;
梧桐樹投資平台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0.4持股總量(股):1420781042 ;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0.28持股總量(股):1013921700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1持股總量(股):388570049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8持股總量(股):290882510;
以上數據來源於中國經濟網,截至日期為2018-10-15;數據公告日期2018-03-31 。
(9)外資代理行擴展閱讀
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聯交所同日掛牌上市。經過持續努力和穩健發展,已經邁入世界領先大銀行行列,擁有優質的客戶基礎、多元的業務結構、強勁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將服務作為立行之本,積極建設「客戶首選的銀行」,向全球627.1萬公司客戶和5.67億個人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⑽ 中國貿易的現狀和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很榮幸能夠藉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