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代表人是指
『壹』 什麼是授權代表
假設我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辦理一些開基本戶、驗資戶什麼的。法人代表不能去。
然後就必須要簽署一份授權代表委託書委託別人幫我辦理。而那個人就是授權代表了。
我授予授權代表什麼權力授權代表就擁有了什麼權力。
拓展資料
公司授權代表的許可權則來自授權書或類似文件,關於授權代表需注意:
第一,授權有特定性。授權事項總有一定范圍,如特定事項的接洽,磋商,包括簽訂書面合同,也可能沒有修改合同或簽署合同的權力。
第二,授權有時間性,授權只在授權書規定時間范圍內有效。
第三,授權是可以隨時撤銷的。從這個意義上授權代表簽署合同的權力是有限和不穩定的。因此在與代表簽署合同時必須加強許可權審查,同時應取得授權文件原件作為合同附件。
關於法定代表人的常見問題:
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發生變更,需審查。
第二,大股東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第三,公司實際控制人也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也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參考鏈接網路 法人
『貳』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姓名,職務是什麼意思
法定代表人:
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
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授權委託人:指授權委託他人代理某項事務的人,亦即委託人,相對方為受委託人或代理人;(此處特指受法人代表委託的代理人)。
職務: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叄』 投標人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被授權人代表 簽字代表 它們都代表了什麼
授權代表:單位的領導不能親自前往時,委託另外一個人過去參與投標,並行使相關權利的人。
法人代表:單位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上登記的姓名的人。
被授權代表:被授予權利的那個人。
簽字代表:就是雙方達成意向後舉行簽字儀式,指定的簽字的那個人。
(3)授權代表人是指擴展閱讀:
投標的基本做法:
招標文件:
投標的基本做法:投標人首先取得招標文件,認真分析研究後(在現場實地考察),編制投標書。投標書實質上是一項有效期至規定開標日期為止的發盤或初步施組編寫,內容必須十分明確, 中標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內容應全部列入,並在有效期內不得撤回標書、變更標書報價或對標書內容作實質性修改。為防止投標人在投標後撤標或在中標後拒不簽訂合同,招標人通常都要求投標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額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決定中標人後,未中標的投標人已繳納的保證金即予退還。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須在簽訂合同後兩個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提交《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規定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投標書分為工程類投標書、服務類投標書、采購類投標書以及電子投標書
投標書寫法
1、封面,招標文件有要求,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寫即可,無特殊要求,則體現出投標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編制日期等(自定義填寫)。
2、目錄部分
3、正文。投標書正文由開頭和主體組成。
開頭,寫明投標的依據和主導思想。
主體,應把投標的經營思想和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措施、要求、外部條件等內容具體、完整、全面地表述出來,力求論證嚴密、層次清晰、文字簡練、體現出公司的綜合實力。
要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格式要求去編制投標文件,主要是根據招標文件的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文件的組成內容、投標文件的格式、評分要求去進行編制。
4、標書電子版確定無誤後,進行列印、膠裝、按照要求、簽字、蓋章、包封。
注意事項:
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
工程投標書通常分為技術標、商務標和資格證明文件三部分。
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施工工藝流程、技術規范。評標時,技術標一般佔30%。
商務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商務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70%。
資格證明文件: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資格證明文件主要是審查公司有無投標、中標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項目資格等。
注意問題
投標人在遞交標書應注意的問題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投標文件。投遞投標書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達或委託代理人送達,以便獲得招標機構已收到投標書的回執。
在招標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遞交投標書的時間和地點,投標人不能將投標文件送交招標文件規定地點以外地方,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書的地點發生錯誤,而延誤投標時間的,將被視為無效標而被拒收。
如果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投標人必須留出郵寄時間,保證投標文件能夠在截止日期之前送達招標人指定的地點。而不是以「郵戳為准」。在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即已經過了招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應當原封退回,不得進入開標階段。
招標文件的簽收保存。招標人收到標書以後應當簽收,不得開啟。為了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招標人必須履行完備的簽收、登記和備案手續。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遞交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密封狀況,簽收人簽名後應將所有遞交的投標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為了保證引起充分競爭,對於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應當重新招標。這種情況在國外稱之為「流標」。按照國際慣例,至少有三家投標者才能帶來有效競爭,因為兩家參加投標,缺乏競爭,投標人可能提高采購價格,損害招標人利益。
『肆』 簽章 以及授權代表是什麼意思 該怎麼填
此欄不用填寫。蓋章,是蓋刻有承諾人自己姓名的私人章。簽字,是指承諾人簽自己的名字。
簽章即簽名與蓋章。以及授權人代表,即獲得授權的代表人。完整理解即屬於本人(法定代表人)在場即本人簽名並蓋章;非當事人本人在場則要其授權的代表人簽名並蓋章,方為生效的文書。
(4)授權代表人是指擴展閱讀:
授權是完成目標責任的基礎。權力隨著責任者,用權是盡責的需要,權責對應或權責統一,才能保證責任者有效地實現目標。
授權是調動部屬積極性的需要。目標管理對人的激勵,是通過激發人員的 動機,將人們的行為引向目標來是實現的。目標是激發這種動機的誘因,而權力是條件。
授權是提高部屬能力的途徑。目標管理是一種能力開發體制,這主要是通過目標管理過程中的自我控制、自主管理實現的。
實行自我控制與自我管理,目標責任者必須有一定的自主權。在運用許可權自主的決定問題和控制中,將促使目標責任者對全盤工作進行總體規劃,改變靠上級指令行事的局面,有利於能力發揮並不斷提高。
『伍』 投標人代表簽字指的是法定代表人,還是被授權人
如果投標文件中有法定授權人這一頁,那就是被授權人簽字。
『陸』 授權人是什麼
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人。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
在法律中,授權人即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案例常常發生,越來越多的人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來幫自己處理事情,但是這個的許可權等要尤其注意,不注意打的話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來由華律網小編為您解疑釋惑。
一、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含義
委託訴訟代理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託代理人一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
二、委託代理人特點
委託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代理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託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代理人取得委託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依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註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委託代理人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委託代理是在訴訟上為當事人提供方便,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代理制度。在實際生活中,一些當事人因某些原因難以親自訴訟,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需要在訴訟上獲得他人的幫助,這就需要委託他人代理訴訟。當事人通過委託代理人進行訴訟,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關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不是同一個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並經工商行政部門登記、依法對外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人,是公司的法定的當然的代表人。
而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是指根據公司的臨時授權,在代理許可權內代表公司對外履行事務的人,其代表公司履行事務的權利來自於公司的授權而非法律規定。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不是同一個人。
『柒』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權代表、授權代表的定義
法人:
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內務的組織。簡容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作為口語,有時將法人代表也稱為法人。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
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總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 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法人授權代表:
即企業委託的辦理某項事宜的自然人.
『捌』 法人和授權人是指同一人嗎
法人作為公司的主體資格,對於該公司所做的公司事務或者職工行為來說,法人是授權人;但對於代理商等形式存在的公司來說,法人又是被授權人。
要看你指的授權時授什麼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