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專有權
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對於這個問題,大家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什麼是軟體專利,什麼是軟體著作權?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什麼是軟體專利?軟體專利,是指通過申請專利對軟體的設計思想進行保護的一種方式,而非對軟體本身進行的保護。什麼是軟體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體專利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一、兩者的法律依據不同1、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軟體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准參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若干問題二、保護原則不同1、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自動產生的,也是自願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登記的目的是體現公證的效力,主要用於聲明著作權權屬,同時使後續維權時的證據力度更大。2、軟體專利則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保護,因此必須要積極申請,且專利制度也是以用公開換保護為原則。三、申請通過率不同1、軟體著作權實行的是登記制,一般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只要形式審查時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並且不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即可獲權,登記通過率極高。2、軟體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核專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請要求,形式審查通過後就會公開,再進入實質審查,審核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並且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一般純軟體型的專利不易獲權,通過軟硬體結合的方式會提高其授權率四、保護期限和維護費用不同1、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相關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法人及其它組織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相關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費用方面只會繳納前期的申請費,後續不會有維護的費用。2、一般來說軟體專利只能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算20年。而發明專利每年都需要繳納年費,過期不繳納即視為放棄專利權。五、優缺點不同1、軟體著作權可以不用公開就受到保護,並且能夠讓創作者快速地獲得著作權保護,普通登記一般4個月左右授權,採用加急申請軟體著作權最快能一個工作日授權。能夠讓著作權人快速搶占市場,拿到政府相應的資助。2、軟體專利必須以公開換保護,發明專利申請時間是1~2年,一般不能採取加急形式。而軟體的進步相應來說是較快的,所以在申請的過程中的有可能就錯過了軟體市場。但是專利保護的是設計構思和方案,所以保護的力度更強,並且專利還可以提出一些現在不能實現的專利,等到技術發展了能夠實現該專利了,再以許可的方式去獲得收益,很多大公司的專利儲備就是按照這種方式來的。
Ⅱ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什麼權利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一)軟體著作人身權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二)軟體著作財產權
1.專有使用權。其具體包括:(1)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4)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5)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6)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專有使用權。
2.使用許可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許可他人行使軟體著作權的,應當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使用許可分為專有許可或非專有許可。沒有訂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
3.轉讓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軟體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Ⅲ 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著作權和抄專利是兩種不同的知識產襲權形式,區別很多,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產生的,也可以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以起到類似公證的效力。就是說,不登記理論上你也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著作權可以使你在別人對你的軟體盜版時,採取保護措施,制止別人的盜版。但是其他人可以研究你的構思思路重新編輯,因而著作權對你軟體的實質性保護會有一些漏洞
軟體專利則不同,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主動申請。
其次,軟體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出於保護你的勞動成果的目的,建議積極申請軟體專利。
Ⅳ 軟體著作權是什麼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4)軟體專有權擴展閱讀
權利:
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信息網路傳播: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其它權利: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Ⅳ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專利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2.法律依據不同:軟體著作權保護主要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專利的保護主要依據《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3.申請方式不同:軟體著作權寫完就自然受到保護,不需要經過審核,提交材料符合規范就可以獲得。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才能夠受到保護。
4.簡易程度不同:軟體著作權獲權簡單,維權簡單,保護力度弱,產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權費用。專利獲權困難,維權復雜,保護力度強,產生的效益大而且持久。
Ⅵ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專有許可是指什麼
指軟體著作權人就其所享有權利的一項或多項,在特定時期和地域范圍內,授權給被許可人專有使用的權利,即該項權利是獨占的,排它的,除了被許可人可以有權使用外,其它任何人包括許可人本人都不得使用的權利。
Ⅶ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軟體著作人來身權自
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
(二)軟體著作財產權1.專有使用權2.使用許可權3.轉讓權
計算機軟體的人身權包括了發表權、署名權以及修改權,而財產權則包括了專有使用權、使用許可權以及轉讓權等等。具體情況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你來電具體咨詢我們八戒知識財產權的在線顧問。
Ⅷ 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軟體著作權採取登記制,基本是100%可以通過的。專利採取審查制,必須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才行。對應的軟體是非常難授權的。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對於相同的軟體,著作權的價值遠小於專利的價值。
關於如何申請軟體專利的流程具體如下:
軟體技術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以保護軟體源代碼,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以保護軟體流程中的步驟執行方式。專利保護的是軟體解決問題的思想,而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軟體代碼(即軟體思想的表達形式)。例如,離線傳送文件,那發明專利保護是如何實現離線傳送文件。基於相同的軟體思想,但實現離線傳送的程序代碼有千千萬萬種,每種代碼都可以享有各自的軟體著作權。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直接提交專利局,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辦。
Ⅸ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的權利有哪些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的權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對計算機軟體所有權人的權利進行保護,那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的權利有哪些?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的權利一:軟體著作人身權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包括的權利二:軟體著作財產權1.專有使用權。其具體包括:(1)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4)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5)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6)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專有使用權。2.使用許可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許可他人行使軟體著作權的,應當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使用許可分為專有許可或非專有許可。沒有訂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3.轉讓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軟體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