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和經營許可證
Ⅰ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哪些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以前,做食品批發、零售需要辦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包版括不需要拿食品生產許權可證的小作坊、餐館、糕點鋪和經營批發、零售的商店等。區別是以前的流通許可證不包括加工,而經營許可證是合並了衛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是范圍大小問題!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
Ⅱ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是一回事。2015年10月1日起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實施《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9號)規定: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未屆滿的繼續有效;食品經營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更換為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更換;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拓展資料: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Ⅲ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嗎
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停止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頒發。
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想開一家餐廳就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了。
食品流程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
現在是三證合一了
Ⅳ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一樣嗎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回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答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2015.10.1,國家頒布實施《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Ⅳ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1、2009版食安法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內,應當依容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2、新版食法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簡單的說,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新食安法實施之後將原食品流通許可證及餐飲服務許可證合二為一的產物。
Ⅵ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嗎
從本質上講沒有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版、發放條件、權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但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流通許可證已經廢止了,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流通許可證,現在做食品餐飲,需要辦的只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Ⅶ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從本質上講沒有區別。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但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流通許可證已經廢止了,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流通許可證,現在做食品餐飲,需要辦的只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1、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與餐飲許可證合並為了食品經營許可,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的區別在於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
2、《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都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食品流通許可證,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及發放程序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的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的原則,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Ⅷ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一個證嗎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一個證。只不過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廢止後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以前是,做食品批發、零售需要辦理的,不包括加工。而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小作坊、餐館、糕點鋪和經營批發、零售的商店等。經營許可證是合並了衛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是范圍大小問題。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
(8)食品流通和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