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運輸許可證
1. 辦食品安全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生產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三)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四)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產許可,還應當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關注冊和備案文件。
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具備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
(1)食品運輸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
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2. 食品流通許可證怎麼辦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申請人是指以下幾種情形: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並蓋章。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與登記注冊要求一致,申請人提交一份填寫好的包含《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的《登記申請書》及其他登記時要求提交的證明材料即可。 農村地址沒有門牌號的,應當提交方點陣圖示。多家企業使用同一門牌號的經營場所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建築物為平面圖的地址分割方點陣圖示。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有食品安全技術人員的,還需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是指擺放食品的貨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貨工具、用於散裝食品的包裝材料等。以及消毒設備(如紫外燈、消毒劑等)、更衣設備(更衣室、更衣間、衣櫃等)、盥洗設備(洗手池)、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氣物的設備和工具。貯存、運輸和裝卸設備。通過電話、網路銷售食品的,應當註明電話銷售網路和網址。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空間平面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 操作流程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而在從業人員衛生、設備安全衛生、環境衛生整潔等方面的一些具體工作流程。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內容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台帳)、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八、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一個證嗎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以前,做食品批發、零售需要辦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小作坊、餐館、糕點鋪和經營批發、零售的商店等。區別是以前的流通許可證不包括加工,而經營許可證是合並了衛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是范圍大小問題。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是衛生許可證的一個類別之一,是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對食品生產與經營者頒發的允許進行食品生產經營的法定證件。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衛生許可證的發放適用對象,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衛生許可證可適用的行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產(不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採集、收購、加工、儲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衛生許可證的使用主體,包括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其中也包括職工食堂、食品商販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許可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 食品配送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么
需要審批審批流通許可證的,此外還需要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在食品銷售的過程中,生產食品、運輸食品、最終的銷售食品都是需要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是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實際核查地址的。
5. 食品安全許可證怎麼辦
食品安全許可證辦理具體流程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自建房產的,提供產權證明,租賃的,提交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明或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多家企業使用同一門牌號的經營場所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建築物為平面圖的地址分割方點陣圖示;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3份;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復印件2份;
6.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非負責人的,另需提供僱工合同復印件1份);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等,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8.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健康證復印件(企業提交2人,個體提交1人)。有食品安全技術人員的,還需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9.與食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清單和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經營設備和工具包括紫外燈、更衣設備、盥洗設備、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氣物的設備和工具。貯存、運輸和裝卸設備。通過電話、網路銷售食品的,應當註明電話銷售網路和網址。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空間平面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
10.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經營許可證受理審核時限
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作出准予經營許可決定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程序
1.大廳咨詢或網上申請後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及提交相關材料;
2.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材料接收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3.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2.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
3.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期間需要變更或到期延續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4.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隱瞞,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該食品經營者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5.對於食品流通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願申請換證、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機關審核後,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6.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7.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者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經營者為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許可證編號、有效期、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簽發人、發證日期和二維碼。
在經營場所外設置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還應當在副本中載明倉庫具體地址。
6. 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料
1.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材料首先就是視頻流通許可通知書,這是申請前必須有的一項。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未設立的母體企業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未設立的分支機構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隸屬企業營業執照 復印件。已設立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的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這部分材料與提交注冊科的材料一致。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與復印件負責人任命書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聘用意向書。負責人任命書是指上級單位任命文件或者股東會決議。原有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任命書。
注意:這里的負責人包括(1)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2)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3)分支機構的負責人(4)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5)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不需要提供品應合同或意向書。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申請人提交文書需表明設備名稱、設備型號及設備數量。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包括經營場所的空間平面圖、供貨、銷售流程文件食品貿易需在文件中體現經營模式和流程圖,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內容包括進貨檢驗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車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退市制度、食品檢查、存放、運輸制度等規模較小注冊資本500萬以下的可以將上述制度合並指定。
8.其他材料
企業的實際聯系地址、權股東的居住地、聯系電話、身份證復印件
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應有健康證明在新設申請時可不必提供但在變更時要提供日常監管中也要檢查。
7.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7)食品運輸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