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級別G
發布時間: 2020-12-31 03:35:47
1. 護照類型都哪些
我國政府頒發三種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
1、外交護照一般是頒發給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員使用的護照如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和到外國進行國事活動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國會或政府代表團成員等,都使用外交護照。根據國際慣例,上述人員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也發給外交護照。
2、公務護照是發給國家公務人員的護照,也有的國家稱這種供政府官員使用的護照為「官員護照」。此外,各國都把這種護照發給駐外使(領)館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3、普通護照是指發給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護照。在我國,普通護照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因公普通護照,一般發給國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學生、訪問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等,這種護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辦頒發。另一種是因私普通護照,由國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權的各地公安機關頒發給因私事前往外國或旅遊居住在國外的本國僑民使用的護照。
(1)授權級別G擴展閱讀:
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普通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0年,期滿後換發新照。香港特區護照的有效期一般為10年,簽發給16周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有效期為5年。澳門特區護照有效期一般為10年,簽發給16周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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