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施工許可
❶ 如何辦理施工許可證
1.已經辦理該建設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版,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權證。
3.施工場地已經具備施工條件、需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履行相關的招投標備案手續或直接發包批准手續;合同已備案;已辦理施工意外傷害保險手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手續;需要實行履約擔保的已辦理履約擔保手續。
5.已具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通過審查,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及重大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也已通過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按規定辦理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手續。
7.按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提供建設資金審計意見書或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按規定提供第三方資金擔保或銀行資金保函。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需提交各種申報材料。
具體材料:
申請報告1份;
建設計劃及回發改委立項批復答1份;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圖(復印件)1份(招拍掛項目除外);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復印件)1份;
土地使用權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書(提供復印件並核對原件)1份;
經審定的規劃設計方案、單體設計方案(含審定立面效果圖)1份;
建築設計施工圖2套;
按批準的規劃方案標注的數字化地形圖(光碟)1份;
建築設計施工圖光碟1份;
概算或預算1份;
基建收費發票單據(復印件)1份;
涉及環境保護、道路交通、衛生、消防、國防、人防、地震、電力電訊、鐵路、水系江堤、園林、綠化等公共設施,建設單位應事先徵求有關主管單位書面意見。
❸ 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1、辦理:建設施工單位、建設單位;但是總包要配合。
《建築法》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施工許可證條件規定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准予建築工程開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就不能開工。同時,本條還規定了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辦理施工許可擴展閱讀:
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類型: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築。
(5)軍用房屋建築。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施工許可證
❹ 施工許可證備案怎麼辦理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3、《江西省建築管理條例》
4、《江西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二、審查范圍
工程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上或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三、審查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已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很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者由第三方提供支付擔保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