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權與獲得報酬權的關系
A. 什麼是著作權中的獲得報酬權
獲得報酬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轉讓而獲得報酬的權利。什麼是著作權版中的獲得報酬權獲權得報酬權通常是從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中派生出來的財產權,是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必然包含的內容。但獲得報酬權有時又具有獨立存在的價值,並非完全屬於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的附屬權利。如在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他人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但必須按規定支付報酬。此時著作權人享有的獲得報酬權就是獨立存在的,與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沒有直接聯系。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
B. 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麼?有什麼區別?鄰接權的原意是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其確切含義應是作品傳播者所享有的權利。在我國《著作權法》中,鄰接權包括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制者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那麼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麼?有什麼區別?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麼有什麼區別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麼?有什麼區別?一、鄰接權與著作權有何關系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或者說,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著作鄰接權從本質上講,是作品傳播者對其賦予作品的傳播形式所享有的權利,雖然不是著作權,但是與著作權相鄰、相近或類似的權利。兩者同屬於知識產權范圍。鄰接權與著作權關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權衍變轉化而來的,是從屬於著作權的一種權利。鄰接權權與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一、權利主體不同著作權的主體是智力作品的創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其權利產生的依據是作者創作作品所付出的創造性勞動,或者是著作權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繼承人。鄰接權的主體是指作品的傳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製作者、廣播電視節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幾乎都是法人,其權利產生的依據是傳播者在傳播作品時所付出的不同於作者的創造性智力勞動。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二、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條件的文學、藝術和科學原作品;鄰接權保護的對象是經過傳播者藝術加工後的作品。前者體現了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後者主要體現了傳播者的創造性勞動。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三、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主要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和使用權、獲得報酬權等財產權利;鄰接權的內容主要是出版者對其出版的書刊的權利、表演者對表演的權利,音像製作者對其音像製品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電視節目的權利。鄰接權的內容因傳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等權利,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享有播放、許可他人播放並獲得報酬,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其製作的節目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對作品的修改權、出版物裝幀形式的專有使用權。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四、受保護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一經產生就可能獲得著作權保護;鄰接權的取得須以著作權人的授權及對作品的再利用為前提。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五、保護期限不同著作權保護期限除了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永遠歸作者所有以外,其餘權利保護期限的計算兼採用死亡起演算法和發行起演算法。而鄰接權的保護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不受限制外,其餘權利的保護期限均採用發行起演算法,即截止於表演發生後、首次出版或播放後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C. 物權法上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專有權與共有權的關系
業主的專有權
專有權是指業主就其專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權。所謂專有部分,是指在建築物中具有構造和使用上的獨立性的部分,它是構成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基礎。一般認為此種專有權在性質上屬於空間權。
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屬於不動產,其權利變更適用於不動產的規定。該專有部分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由業主自由使用、收益和處分,並得排除他人干涉,但是業主對專有部分的利用,不得妨害建築物正常使用或者違反業主共同利益。專有部分的修繕、管理和維護,由業主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業主的共有權
共有權是指業主按照法律或者管理規約的規定,對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沒有約定時,各個人的共用部分應依業主專有部分所佔的比例定之。
建築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市政建設的除外。會所、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建設單位等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外,屬於業主共有。
D. 什麼是專利收益權,它和專利權有什麼關系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都可以是多人。
2、專利權人為多人時,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專權利都一樣,有約定從其屬約定。
無約定的,舉例:專利權人A B C;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專利賺錢歸專利權人;比如,A自己生產專利產品,收益全部歸A。
三個專利權人都有普通許可他人生產的權利,比如B把專利普通許可給了Z,Z交納的專利使用費,要在A,B,C三人之間平均分配。有約定的除外。
轉讓專利所得利潤也應該在三人間平均分配。
3、發明人享有名譽權,對專利權本身沒有權利。但是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是職務發明,則有得到企業獎勵的權利。
E.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著作權法》第28條 不得侵犯作者的「獲得報酬權」是什麼意思既然已經取得了使用權那麼
《著作權法》第來二十八自條:取得他人著作權使用權者的權利限制。「獲得報酬權」與「使用權」並不沖突,《著作權法》是為了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利益。本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著作權人享有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並依照約定或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其實,很好理解。別人的作品一般是不會讓你白白使用的,獲得相應的報酬方將使用權授權行使是合情合理的。
F. 著作權獲得報酬權法規及處理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取得他人著作權使用權者的權利限制。獲得報酬權與使用權並不沖突,《著作權法》是為了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利益。本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著作權人享有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並依照約定或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其實,很好理解。別人的作品一般是不會讓你白白使用的,獲得相應的報酬方將使用權授權行使是合情合理的。著作權獲得報酬權法規及處理1、選用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為。根據《著作權行政行罰實施辦法》,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包括:(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6)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2、行政責任形式(1)警告。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人提出的先誡和譴責,主要適用於情節比較輕微的違法行為。(2)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這種處罰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權人不能繼續通過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營利,但沒有觸及侵權人通過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獲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權人已獲得收益的情況下,單獨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適的。(3)沒收非法所得。是指將侵權人通過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繳國庫。這種處罰形式是前一種處罰形式的補充,二者結合起來可使侵權人一無所有。(4)沒收侵權復製品。為防止侵權人將是否製作出來的侵權復製品發行,繼續對受害人造成損害,有必要沒收侵權復製品。(5)沒收侵權復製品的製作設備。對那些本可能繼續侵權的侵權人,為從根本上消除其繼續製作侵權復製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沒收其製作侵權復製品的設備。(6)罰款。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1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罰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術作品的,罰款1000元至5萬元。對其他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為,可以罰款一萬至10萬元或總定價的二至五倍。
G. 版權當中 人身權和財產權與錄音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麼聯系
音樂版權一般指音樂著作權,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1234是人身權,5是財產權。合理使用指他人依法律的明文規定,不必經著作權人許可而無償使用其作品的行為。著作權法22條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者新聞紀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H. 著作財產權的獲得報酬權
獲得報酬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轉讓而獲得報酬的權利。獲內得報酬權通常是從使用權容、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中派生出來的財產權,是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必然包含的內容。但獲得報酬權有時又具有獨立存在的價值,並非完全屬於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的附屬權利。如在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他人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但必須按規定支付報酬。此時著作權人享有的獲得報酬權就是獨立存在的,與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沒有直接聯系。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
I. 著作權獲得報酬權內容有哪些呢
著作權獲得報酬權內容有哪些呢?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具體包括: 著作權獲得報酬權內容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著作權獲得報酬權內容有哪些一、著作權人的種類有哪些著作權人又稱著作權主體,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原始著作權人指創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規定視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繼受著作權指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法律許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未參加作品創作而承受著作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著作權獲得報酬權內容包括哪些權利獲得報酬權中,廣義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和津貼三種收入形式。報酬權包括報酬協商權、報酬請求權和報酬支配權。報酬協商權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契約協商確定勞動報酬的形式和水平的權利。其核心是協商勞動報酬的水平,即協商確定自己勞動力的價格。在勞動法日益脫離民法之私法軌道,不斷融入公法因素而成為社會法的前提下,國家和社會團體的力量在勞動法上的作用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