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代理人
如果 你沒有時間夠買房屋 比如出國等 你可以委託他人來辦理購房。當然是要有公證處的公證書的
㈡ 買房可以讓代理人買嗎
可以代購房屋
去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由被委託人帶你簽署買賣協議,
留下身份證復印件(當然原件更好)交給代理人
㈢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共有人、代理人的解釋
買受人就是買房子的人
共有人就是買房子的人的配偶或子女,或房屋產權共有人、
代理人就是買房子的人委託第三方的人
上述三人應該有自己的身份證、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除代理人外
㈣ 買房借款合同上的授權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當事人因事不能直接處理此事而委託他人全權代理。
代理人具有以下權利
一、以委託人的名義與上述房屋的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續,與指定的按揭銀行簽訂貸款申請、扣款協議、提前還款及相關事宜;授權按揭貸款銀行查詢委託人的相關資信;同意將上述房屋抵押給該房屋的按揭貸款銀行;
二、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與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簽訂相關擔保與抵押登記等文件或合同;與相關公證部門辦理上述房屋貸款所需的一切公證事宜;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備案信息變更申請表」的內容到房管局修改、變更上述房屋的備案登記信息;
四、根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注銷備案申請表」的內容到房管局注銷上述房屋的備案登記信息;
五、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注銷上述房屋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手續等有關事宜,並領取相關證明文件;
六、辦理上述房屋的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及其相關的一切事宜;
七、辦理並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共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他項權證書》,並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的一切事宜;
八、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注銷、設立新的抵押登記及與其相關的一切事宜;
九、辦理抵押權人的設立、變更及與其相關的一切事宜,並領取已登記了抵押事項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共有權證書》及《房屋他項權證書》;
十、將《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付抵押權人收執;
十一、以及與辦理上述房屋產權及抵押登記相關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關的還貸催收通知書、交房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至受託人,視為委託人收到;
十三、簽署、簽收因辦理上述各類事項所需的全部文件;受託人辦理上述委託事項所簽署的文件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並同意承擔;
㈤ 房主委託代理人賣房子,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買房注意事項:
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某些中介以個人買房名義現金收購業主房屋,利用收購的形式賺取不正當差價;另外,業主名義上雖已出售了房屋,獲得房款,但實際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銷售中利用仍為業主名下的房產(尚未過戶)從事不法活動,業主仍然拖不了干係。
房屋本身狀況 。用於交易的房屋是否為非法建築或已被列入拆遷范圍;
房屋權屬是否存有爭議; 房屋是否為共有,出賣人未經共有權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依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屬轉讓。
維修基金余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傢具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傢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傢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採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戶口問題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於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對於這類情況,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由於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因此買方對戶口延遲問題應當採取慎重的態度。
評估狀況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環是需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在這個環節存在的風險就是房屋評估價偏高或偏低,偏離房屋的市場價值。高了賣不出去,低了將遭受損失。
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對上述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的發生,即使發生糾紛也有章可循。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時間位於交易流程的最後環節,買方可預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後再支付,這樣可以提高賣方履行交房義務的主動性。房屋交付後,雙方應簽訂一份房屋交接書,將交房中完成的事項寫入其中,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對於房屋交接事項的認可。特別是某些交房事項(如維修基金更名、戶口遷出等)無法按期完成時,更應當簽訂房屋交接書,將未完成事項以及何時完成寫入其中,以便將來如期如約履行。
㈥ 委託代理人 買房 公證處
完全可以的。來您要寫一個委託書,委源託人,受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之類信息寫清楚。然後委託辦理的內容,時效,多要寫清楚。
帶上身份證,去您現在呆的地方的公證處,辦理一個委託公證,然後把委託公證書寄回老家您親戚那裡,他拿上公證書就可以幫你辦理了。
㈦ 買房子本人不去,可以找律師代理嗎
如果夫妻雙方買房,一方不能到場的話,無法到場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授權書內容即是委託代為簽訂購房合同。這樣,到場一方便可憑授權書代未到場一方在購房合同上簽字了,其簽字的效力與本人到場簽字的效力是一樣的。當然,如果雙方都無法到場的話,可以共同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購房的相關事宜,代理人的行為法律效力直接作用於委託人。另外,如果是辦理銀行貸款手續或者房管部門的過戶登記手續時一方無法到場的話,根據銀行及房屋管理部門的要求,授權書還需要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而僅僅是簽訂購房合同的話,則沒有要求必須經過公證程序。如果大家對委託書的書寫方式不太熟悉的話,我的其他視頻有對委託書的書寫進行講解,大家可以搜索了解。最後,提醒大家,購房的法律程序相對繁瑣復雜,大家應當盡可能的親自完成相關手續的簽訂,以避免不可預估的法律風險。
㈧ 購房人從代理人那買房子,代理人要出示哪些材料我才有理由相信呢
有效的公證委託書、代理人有效個人證件及該房產有效證件
㈨ 什麼是賣房代理人
賣房代理人就是房多多推出的一項服務,專門幫你賣房子的。但是和中介不太一樣,賣房代理人只幫你把房子賣出去,不接買房業務的。房多多賣房代理人服務挺好的,而且會幫你掛很多家中介門店,賣的也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