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內容
『壹』 代理人的忠實義務的內容
1、《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2、一般是委託代理,可以書面委託或口頭委託,代理人應當在委託代理的事項和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
3、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1)代理的內容擴展閱讀:
代理人應積極行使代理權,盡勤勉和謹慎的義務。代理人只有積極行使代理權,盡勤勉和謹慎的義務,才能實現和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應認真工作,盡相當的注意義務。
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託代理的無償代理中,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必須盡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注意義務;在有償代理中,代理人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其次,在委託代理中,代理人應根據被代理人的指示進行代理活動。
由於代理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據客觀情況隨時給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義務。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構成代理人過錯;由此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的,代理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再次,代理人應盡報告義務與保密的義務。若代理人未盡到職責,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依《民法通則》第66條的規定,代理人應承擔民事責任。
『貳』 招標代理工作內容
1.細心、用心、溝通!2.如何編寫招標文件。
1.1細心:剛入門招標代理,這是我和很多新來的同事一再強調的,招標代理做的是文字、玩的是法律的服務中介機構,比如說:招標文件里不能出現前後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地方;錯別字、和招標投標法、地方法不能沖突,當然良好的習慣是克服粗心大意的好辦法。
1.2用心:說到用心,我想這是做成功任何事的基礎,不花點心思,項目在進行的過程中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招標代理,應在圍繞如何編制招標文件來學習相關知識,比如:工程類: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標准施工招標文件、造價相關知識、識圖;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的18號令、19號令。
1.3溝通:再出去談項目之前應該有一套招標方案,結合業主的需求,把項目批復文件、概況、規模、招標范圍、工期、項目名稱、業主全稱、開標時間、開標地點、業主特殊的要求弄清楚,以便回來編制招標文件的時候用上。在項目洽談的時候,業主心中一般都會有人選,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結合法律給業主些建議。當然招標是中介服務,業主的意願很重要,如果中標單位不是業主想要的單位,你想,下次誰會給你項目做。當然法律程序也主要,你不按法律程序,萬一出現投訴,你沒有站得住腳的法律依據,那就必須重新招標,那就是流標了,對招標公司的形象影響很大的,老闆把你給炒魷魚了,同時你把業主的時間耽擱了,業主也不會再信任你。
2.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項目招標實施過程的操作性指導文件和綱領性文件,從發布公告到確定中標人,簽合同,招標文件都做了詳細的規定。房建、市政、水利、公路各部委都已有自己行業的標准施工招標文件的範本,結合項目特點當地情況編寫就可以了,認真的修改一般要10幾20遍,要有耐心哦。當地的法規很重要,一般當地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都有一些範本和相關規定,招標文件在公司內部審核完了之後,應送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審查,其中他們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你要好好的深入學習。
總結: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一定要熟悉甚至掌握然後細心,這是招標的開始,在做項目的過程中邊總結邊思考邊學習,主動思考並虛心向同事請教,很快就得心應手了!如果不清楚請繼續追問。
『叄』 代理理論的內容是什麼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一種法律制度.
代理關系的主體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對人)。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人;被代理人是代理人替自己實施法律行為的人;第三人是與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人。代理關系包括三種關系:一是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權關系;二是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實施法律行為的關系;三是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承受代理行為法律後果的關系。
特徵:1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為。2 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進行意思表示。3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地為意思表示。4 代理行為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適用范圍:代理適用於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同時也適用於法律行為之外的其他行為,如:申請行為、申報行為、訴訟行為。
但是,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或行為性質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則不能代理,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約稿、預約繪畫、演出等。此外,只有某些民事主體才能代理行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發行證券只能由有證券承銷資格的機構進行。違法行為也不得適用代理。
種類:1 委託代理:、這是基於被代理人的委託而發生的代理;2 法定代理:這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代理;3 指定代理:這是基於人民法院或者有關單位的指定行為而發生的代理。
代理的一般要求:代理人行使代理權必須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利用代理權為自己牟取私利,必須做到勤勉盡責、審慎周到、以實現和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
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包括:1 沒有代理權的代理;2 超越代理權的代理;3 代理權終止後而為的代理。
無權代理的後果: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如果經過本人追認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無全代理人所為代理行為的法律效果歸屬於被代理人,視為有權代理。此外,無全代理人所為的代理行為的代理行為,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在此種情況下,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後果。這主要是為了保護善意的無過失當事人的利益,學理界稱為」表見代理」.
除上述情況外,無權代理均不對代理人產生任何法律效力.無權代理行為視同為無效民事行為,並產生與之相同的法律後果.
『肆』 代理業務的代理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代理業務中應用范圍最廣的就是代收代付業務,此類業務幾乎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戶。代收代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結算的便利。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的業務。如代發工資業務、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還款業務、代收交通違章罰款等。
代收代付業務的種類繁多,涉及范圍廣泛。歸納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代繳費業務,就是銀行代理收費單位向其用戶收取費用的一種轉賬結算業務,如代收電話費、保險費、交通違章罰款、養路費等等。二是代發薪業務,就是銀行受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的委託,通過其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直接向職工發放工資的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就是指銀行接受委託辦理的代理發行、兌付、買賣各類有價證券的業務,同時還包括代辦債券還本付息、代發紅利、代理證券資金清算等業務。
有價證券主要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銀證通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等是銀行開辦的主要代理債券類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就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其辦理保險業務。屬於兼業代理。代理保險業務是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最為廣泛的種類。
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要符合中國保監會2000年《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兼業代理人的條件才可以進行兼業代理活動。 首先,代理業務的發展是社會分工深化的必然趨勢。若所有企業都按照社會分工的原則,巴克委託代理的業務均委託銀行代理,其規模經濟的效應不但能使其平均經營成本下降,而且能避免社會勞動的大量重復和消耗,這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顯然厚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其次,代理業務對穩定經濟秩序,促進單位和個人行為的規范化,也有其積極作用。
最後,開辦代理業務能充分發揮商業銀行電子化程度高,資金實力強,人員素質好,業務網點多的資源優勢,從而能在不改變銀行資產負債規模的條件下獲得更多的利潤,成為銀行新的效益增長點。
『伍』 獨家代理的主要內容
①代理商抄品的品種和質量標准;
②代理協議的生效期和撤約或續約辦法;
③代理商品銷售的地區;
④當事人(個人或法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國際慣例,委託方不得超越代理方在協議規定的時期和地區內經銷協議規定的商品,但委託方有權根據市場銷售情況調整價格並通知代理方參照執行;代理方則不得經銷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地區以及協議規定的委託方以外的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代理方必須按委託方所規定的銷售條件收集訂單,代理方必須經常就市場銷售情況向委託方提供咨詢或調查報告等,代理方按協議規定的計算方法收取傭金作為報酬。
⑤代理商品的價格條件和付款方式;
⑥廣告宣傳和費用負擔。
『陸』 一般代理許可權的內容是什麼
一般
代理就是有限的代理,僅僅是程序的代理,對於實際性的問題沒有決定權,需要請示授權人才可以。如代理起訴,提供證據等。
『柒』 代理理論的具體內容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內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容人承擔的一種法律制度。
代理關系的主體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對人)。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人;被代理人是代理人替自己實施法律行為的人;第三人是與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人。
『捌』 公司授權代理文件的內容
這個授權如果是對外的,外人如何判斷他簽字的文件是經過你答應的?
你的設想很難實現,需要的話可以保留一些特別重要決策事項在授權里明確他無權處理,另外通過其他工作人員的相互制約來實現監督。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准確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咨詢完畢請及時評價結束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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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法人制度的內容和代理制度的內容是什麼
《經濟法》一、法人制度 (一)法人的概念和條件 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擬制人 社會組織只有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成為法人: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比如有限責任公司3萬以上)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4.滿足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法人的種類 法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1.企業法人:一種營利性的社會經濟組織。(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2.機關法人: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公權力,並因行使職權的需要而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國家機關(如:行政機關) 3.事業單位法人:為了社會公益事業目的,由國家機關、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投資舉辦的,從事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新聞等公益事業的單位。(如:學校) 4.社會團體法人:自然人或法人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法人。(如:各種協會) (三)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能不能做,資格問題 指法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並且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1)自身性質的限制。專屬自然人的某些權利義務,法人不可能享有或負擔。(如: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受撫養權、撫養義務) 注意:法人能享有財產權、受遺贈權、名譽權 (2)法律、法規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活動范圍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規的限制(如:限制經營、經營范圍) 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的能力,水平問題 指法人以自己的獨立意志進行民事行為的能力。 (1)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同時終止。 起點:設立,終點:終止。--常見的是拿到營業執照開始 (2)法人的行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機關或法人機關委託的代理人來實現。(解釋:法定代表人從事活動即法人實施) (二)代理的種類根據代理權產生的根據不同委託代理基於被代理人的授權所發生的代理。法定代理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代理。(如:被代理人是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指定代理基於法院或有關機關的指定行為發生的代理。(前兩個不適用時)根據代理人代理權來源的不同本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權來源於被代理人直接授予代理權的行為,或來源於法律的規定以及有關機關的指定復代理
(再代理)代理人為了實施代理許可權內的全部或部分行為,以自己的名義選定他人擔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代理行為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代理人進行代理活動的方式直接代理代理人在進行代理活動時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制度間接代理代理人在進行代理活動時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法律效果間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制度。(如隱名代理)以代理人系代為意思表示,或僅代受意思表示主動代理
(積極代理)代為意思表示的代理被動代理
(消極代理)僅代受意思表示的代理以代理權是否被限定一般代理
(概括代理)代理權范圍無特別限定的代理特別代理
(限定代理)代理權范圍有特別限定的代理(如限定小於2萬元)在有數個代理人時單獨代理各代理人單獨行使代理權的共同代理數個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權(三)代理關系的終止 1.終止的原因(選擇題) 委託代理一般原因(1)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失去行為能力;
(5)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為法人時,因法人消滅而使代理關系消滅。特別原因(1)委託人的自動介入;
(2)委託人行使介入權或者第三人行使選擇權。(隱名代理P372頁)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1)被代理人已取得或恢復行為能力;
(2)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
(3)指定機關撤銷對指定代理人的指定;
(4)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2.終止的效力 (1)代理關系消滅後,代理權歸於消滅,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活動,否則即為無權代理。(無權代理並非當然無效) (2)代理關系消滅後,代理人在必要和可能的情況下,應向被代理人或其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清算人、新代理人等,就其代理事務及有關財產事宜作出報告和移交。 (3)委託代理人應向被代理人交回代理證書及其他證明代理權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