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
① 辦理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需准備什麼資料
辦理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需准備的資料:
1、《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生產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4、生產場所廠區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
5、生產工藝流程圖;
6、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
7、質量保證體系文件;
8、擬生產產品目錄;
9、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中科檢測可以做;
10、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1986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04上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各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二部法律的決定》修訂) 第二十九條 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飲用水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衛生規范。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生產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和生產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行政法規】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 附件《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 第200項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規章】 《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2004年11月17日衛生部令第38號發布) 《消毒管理辦法》(2002年3月28號部令第27號發布 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應當取得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消毒產品的生產。 第二十一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對不符合的,不予批准,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三條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每年復核一次。 第二十五條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生產類別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換發新證。新證延用原衛生許可證編號。 【規范性文件】 衛生部關於印發《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 第二條 在國內從事消毒產品生產、分裝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本規定要求申領《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個生產場所一證,一個集團或公司擁有多個生產場所的,應分別申請衛生許可證。
資料來源:淮安市衛計委
② 銷售消字型大小產品需要衛生許可證嗎
需要辦理來。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自許可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在國內從事消毒產品生產、分裝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本規定要求申領《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個生產場所一證,一個集團或公司擁有多個生產場所的,應分別申請衛生許可證。
(2)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審查並決定在應用程序提交的申請人按照時限、程序和要求規定的行政許可法律和行政措施對衛生行政許可,並發出衛生行政許可的相關文件。
接受應用程序之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審查申請材料,迅速超過兩個衛生監督員或衛生行政部門委託下一級符合本規定的要求和企業生產消毒產品的衛生標准。
第九條省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前,申請人可以書面提出撤回申請,經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可以終止衛生行政許可程序。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可以退還。
③ 如何辦理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國內從事消毒產品生產、分裝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申領《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個生產場所一證,一個集團或公司擁有多個生產場所的,應分別申請衛生許可證。
那麼,申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難不難?如何申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具有與消毒產品生產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具有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
生產經營的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具有合法的生產經營場地;
6.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衛生條件和衛生要求。
(3)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申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需要以下材料:
1.申請表(原件正本1份)
2.申請報告(原件正本1份)
3.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復印件1份)
4.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復印件1份)
5.衛生管理制度(原件正本1份)
6.生產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7.生產的產品目錄(原件正本1份)
8.生產工藝流程圖(原件正本1份)
9.主要生產設備清單(原件正本1份)
10.檢驗項目及質檢檢測儀器清單(原件正本1份)
11.產品配方(原件正本1份)
12.標簽、說明書(原件正本1份)
13.檢驗報告(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1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15.產品原材料索證資料(復印件1份)
16.消防部門相關意見(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17.四置圖(原件正本1份)
18.平面圖(原件正本1份)
19.設備布置圖(原件正本1份)
如果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委託書》(原件正本1份,復印件1份)。
④ 我公司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能從前事消毒服務嗎
根據《消毒管理辦來法》,只有符合以源下才可以從事消毒服務工作「:
第三十三條消毒服務機構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准和規定的消毒與滅菌設備;
(二)其消毒與滅菌工藝流程和工作環境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三)具有能對消毒與滅菌效果進行檢測的人員和條件,建立自檢制度;
(四)用環氧乙烷和電離輻射的方法進行消毒與滅菌的,其安全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消毒服務機構不得購置和使用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消毒產品。
第三十五條消毒服務機構應當接受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監督。
⑤ 辦理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
辦理事項:消毒產品衛生許可
審批形式:審核
辦事程序:受理現場監測審核上報
申報材料:
1、產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企業標准、工藝流程圖、配方(有效成分)、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申請報告;
2、產品生產區環境衛生質量檢驗報告書;
3、產品質量檢驗證書;
4、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衛生知識培訓證。
⑥ 衛生部關於消字型大小批件的規定
1、由於消字型大小產品存在著安全隱患,衛生部於2005年5月下發了《關於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和《關於調整消毒產品監管與衛生許可范圍的通知》。
2、《關於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四條規定:未列入消毒產品分類目錄的產品不得標注任何與消毒產品管理有關的衛生許可證明編號。
3、《關於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二十條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專用於人體眼睛等特定部位的抗(抑)菌制劑衛生行政部門不再納入消毒產品進行受理、審批和監管,同時對於已獲衛生用品備案憑證的該類產品不得再以消毒產品的名義銷售。
4、按照衛生部和葯監總局的有關規定:我國對醫葯保健品和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進口(特殊)化妝品實行衛生許可證、消毒用品、保健用品等實行部委審批制度,產品必須嚴格履行衛生部規定的一套檢測、報批程序,方可取得合法的衛生許可批件。
(6)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第一條 為保障公眾健康,規范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的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是指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綜合監督執法機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口消毒產品在華責任單位以及消毒產品的經營、使用單位進行衛生監督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 按照消毒產品用途、使用對象的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
第一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嚴格管理以保證安全、有效的消毒產品,包括用於醫療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劑和消毒器械、滅菌劑和滅菌器械、皮膚黏膜消毒劑,生物指示物和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加強管理以保證安全、有效的消毒產品,包括除第一類產品外的消毒劑、消毒器械,以及抗(抑)菌制劑。第三類是風險程度較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劑外的衛生用品。
同一個消毒產品涉及不同類別時,應當以較高風險類別進行管理。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消毒產品衛生監督能力建設,保障人員配備,合理配置工作裝備,並將監督抽檢等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管理。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在開展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時,適用本規范。
⑦ 為進一步深化消毒產品的衛生行政許可改革,我部決定取消以次氯酸鈉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劑和以戊二醛為主
是取消衛生行政許可證的申請和批復,還要按相關規定做評價和實驗 有了報告就能生產和銷售啦
⑧ 如何辦理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批准文號
根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
第五條 申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申請人)應向生產場所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生產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四)生產場所廠區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
(五)生產工藝流程圖。
(六)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
(七)質量保證體系文件。
(八)擬生產產品目錄。
(九)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
(十)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格式提供。
(8)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擴展閱讀:
根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
第十三條 衛生許可證上填寫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注冊地址應與工商部門核準的一致。
(二)生產方式填寫生產、分裝。
(三)生產項目填寫衛生用品、消毒劑、消毒器械。
(四)生產類別按照附3《生產類別分類目錄》填寫,不得註明具體產品的名稱。
第十四條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需要依法延續取得的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延續申請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延續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生產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四)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和生產工藝流程圖。
(五)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
(六)檢驗人員和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證明、生產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
(七)產品目錄和市售產品標簽說明書。
(八)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
(九)《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原件。
(十)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部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或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十一)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衛生監督意見(詳細列出近4年內對該企業所有檢查的結果和處理情況)。
(十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一、工商營業執照(以公司為主體申報)
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對生產場所的要求和核查)
三、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即「消字型大小」備案,這里是產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