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路政
①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自7月1日實施,授權公路管理機構行政許可、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權。按照《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法》第來16條和自《行政許可法》第25條的規定,都是相對集中處罰權和許可權的規定,這與授權實施處罰和許可不一樣。
處罰法16條是相對集中,17條是授權,18條是委託。
許可法第23條是授權,24條是委託,25條是相對集中。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是行政法規,將行政許可、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權授權公路管理機構並無不妥。
② 路政是管哪一塊的,具體點說,詳細點說
路政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許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佔用公路的行為;
(二)許可超限運輸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三)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置和維護;
(四)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參與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項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七)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2)行政許可路政擴展閱讀
根據《路政文明執法管理工作規范》
第二十四條 路政執法人員依法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安全保護區、服務區、超限檢測站點、收費站、車輛停放場所、車輛所屬單位等進行檢查時,應當做到:
(一)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
(二)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和執法依據,要求當事人予以配合;
(三)檢查物品、場所時應當尊重當事人物權,輕拿輕放物品,不得亂翻亂扔,不得損壞當事人財物;
(四)詢問當事人時應當嚴肅認真,不得詢問與檢查無關的內容,不得採取誘導、壓制、強迫的方式進行;
(五)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書寫工整,表述准確,不得篡改;
(六)公正、平等對待所有被檢查的當事人,不得有歧視和差別待遇;
(七)堅持整改、指導和服務相結合的原則,注意宣傳教育,不得激化矛盾;
(八)檢查完畢,應當感謝當事人給予配合,及時反饋檢查結果。
③ 路政和運管是一回事嗎
路政和運管都是交通系統執法單位,兩者區別如下:
路政的職責是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依據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主抓超限運輸,道路污染也抓,可以暫扣行使證件,駕駛證件沒有權利扣除,而且要給你證件扣單
運管的職責是維護道路運營的秩序,依據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主要是維護運輸安全的,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行政許可,並對道路運輸管理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比如人員超載它會罰款,危化品運輸得有證就是它發放的。
(3)行政許可路政擴展閱讀:
路政管理是我國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公路路政管理是指路政管理機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路進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為了保障公路使用的質量,提高公路的社會經濟效益。路政管理的對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物質資助(路產)、時空資源(路權)和信息資源。
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檢查監督公路養護作業、道路施工,依法開展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檢查監督所轄路段公路標志標線設置情況等工作。路政執法隊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運管是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具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行政許可,並對道路運輸管理行業實施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管道路客貨運輸、運輸站場、汽車維修以及運輸服務;負責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
網路—路政
網路—運管所
④ 《路政管理規定》中行政許可的申請方式
第八條除公路防護、養護外,佔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根據《公路法》和本規定,事先報經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批准、同意。 第九條因修建鐵路、機場、電站、通信設施、水利工程和進行其他建設工程需要佔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及與公路邊坡外緣或者公路界樁的距離);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復、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補償數額。 第十條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桿)線、電纜等設施,應當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及與公路邊坡外緣或者公路界樁的距離);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復、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補償數額。 第十一條因搶險、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橋梁和渡口周圍二百米范圍內修築堤壩、壓縮或者拓寬河床,應當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及與公路邊坡外緣或者公路界樁的距離);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二條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駛的,應當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車輛或者機具的行駛證件。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行駛路線及時間; (三)行駛採取的防護措施; (四)補償數額。 第十三條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確需在公路上行駛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條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應當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標志的內容; (三)標志的顏色、外廓尺寸及結構; (四)標志設置地點(公路名稱、樁號); (五)標志設置時間及保持期限。 第十五條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應當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或者平面布置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在公路兩側的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桿)線、電纜等設施,應當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和設計圖。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及與公路邊坡外緣或公路界樁的距離);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七條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書。 本條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點(公路名稱、樁號); (三)樹木的種類和數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時間; (六)補種措施。 第十八條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公路法》第八條第二款就國道、省道管理、監督職責作出決定外,路政管理許可的許可權如下: (一)屬於國道、省道的,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 (二)屬於縣道的,由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 (三)屬於鄉道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 路政管理許可事項涉及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批准或者同意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其中,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第十九條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自接到申請書之日起15日內應當作出決定。作出批准或者同意的決定的,應當簽發相應的許可證;作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⑤ 路政有權力單獨上路執法嗎
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檢查監督公路養護作業、道路施工,依法開展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檢查監督所轄路段公路標志標線設置情況等工作。路政執法隊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具有以下職責:
(一)許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佔用公路的行為;
(二)許可超限運輸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三)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置和維護;
(四)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參與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項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七)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執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6、《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7、《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
8、《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交通部1996年第7號令)》
9、《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16年第62號令)》
10、《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2003年第2號令)》
各地方地方法規及地方規章。
⑥ 路政的執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6、《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7、《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
8、《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交通部1996年第7號令)》
9、《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00年第2號令)》
10、《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2003年第2號令)》
各地方地方法規及地方規章。
⑦ 可實行統一聯合辦理行政許可的部門
首先,該律師的觀點可能存在一點問題。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許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兩個以上部門分別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可以確定一個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後統一辦理,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理、集中辦理。
第二,由於上述部門為政府的不同部門,所以應當按照第二款之規定,但是第二款是「可以」,而不是應當。
⑧ 路政執法人員與交警有什麼區別(具體點)
區別如下:
1、所屬部門不同:運政屬於行政部門,交警是公安編制內的執法部門。
2、職能不同:公路路政執法是指交通主管機關及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採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交通警察的職責是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負責機動車的登記管理等,簡稱「交警」。
3、適用條款不同:交警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路政執法適用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江蘇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8)行政許可路政擴展閱讀:
交警的職責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對傷殘程度進行重新評定、對車輛損失的程度進行重新鑒定。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⑨ 路政和交警有什麼區別和共同點
一、共同點:都是對對公路交通進行行政管理。
二、不同點:
1、性質不同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路政管理是我國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
2、職責不同
路政職責主要是許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佔用公路的行為;許可超限運輸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置和維護;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公路施工秩序;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交警職責主要是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組織宣傳交通法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教育交通違章者,勘查處理交通事故,以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證交通運輸的暢通與安全。
3、執法依據不同
路政的執法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等。
交警的執法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各省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程序規定》、各省道路交通實施條例、各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賠償程序規定。
⑩ 路政行政許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強協調和溝通,現代行政系統是一個縱橫交織的體系,政府職能和結 構在不斷深化,又必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行政管理縱向分為許多層次,橫向分 為許多部門和系統,各個方面不可避免要從自身的視角出發,出現利益和要求的 多元化,如對利益交叉、權力交叉、管理范圍邊界上的問題、多重政策法規交錯 問題等等。必須通過有力的行政協調,解決各種矛盾,促進各方交流溝通,理解 信任增強凝聚力。對具體的事項採取靈活的行政協商方式,消除沖突減少內耗, 避免工作脫節和重復,減少人力、物力、財力、時間上的浪費,合理地開發和利 用資源,減少資源浪費,提高行政效率。醫療器械注冊工作不僅是一項行政許可 項目,更為顯著的特徵是技術性比較強,醫療器械產品種類繁多,涉及到診斷性 設備及試劑、治療性設備,簡單由簡至繁的手術器械、風險較高的植入物、生產 工藝較為單一但衛生要求較高的敷料類產品……,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審查審批 要求,同一產品的審批又分為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批兩個環節,審查審批側重的角 度也不相同,申報人員的素質差別也比較大,這就更要求我們各個部門及工作人 員加強協調和溝通,行政相對人對政府部門的政策、決定有各種各樣認識和反映, 要求及時准確地傳遞給有關部門。政府部門也需要及時了解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和 想法,以協調各種不同的社會利益和矛盾,不斷提高行政效率。
2、加強行政倫理道德建設,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 共之。」孟子說:「不以仁政,不能賓士天下,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善之走 壙也。」所以我們要特別強調行政倫理道德建設。 行政倫理可以促使行政領導和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道德人格的建立,良好的行政道德氛圍,有利於促使整個社會 風氣的好轉,使我們的社會建立良好的行政管理道德范圍。「門難進,人難見, 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就是老百姓對於缺乏道德人格行為的形容。對於直 接和企業注冊申報人員接觸的醫療器械注冊行政許可管理部門,尤其需要注重這 方面的修煉。要重視傳統行政道德的繼承和發揚,通過吸收傳統行政職業道德合 理的內核,取其精華。比如,傳統行政道德所講的「至公」、「天下為公」、「德政」、 「仁政」、「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等等。
3、完善良好的人際關系,人際關系的好壞直接影響行政機關工作效率的高 低,良好的人際關系能使行政人員的合理需要得到滿足,能調動其工作熱情和積 極性,有利於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能集思廣益,保證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 主化,保證行政執行的快速和准確。醫療器械注冊工作從過程來講,涉及到受理、 資料登記、技術審評、行政審批、催辦、列印證書、校對、核發簽收等諸多環節, 每個環節的工作人員各司其職。對於醫療器械的注冊審批,政府部門定的政策及 規范性文件,不可能把每項審批都框得很死板,更多的時候要從實際情況出發, 結合技術要求進行審批,存在著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而且對於同樣的技術性問題 不可能有唯一性的答案,不同人都可能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有了良好的人際關系, 很多問題就能做到集思廣益,得到盡量合理和完滿的解決方案,減少決策做出之 後引發新問題的概率,從某種意義上也能達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結果。
4、建立專業化隊伍,行政工作人員是管理國家事務的主體,作為主管醫療 器械准入的部門工作人員,應從單純型、執行型、保守型、資歷型向復合型、開 拓型、開放型、能力型轉變。行政管理現代化效率化,首先是人的現代化效率化, 尤其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知識素質和技能的現代化效率化。行政人員是行政管 理的主體和運作者,是行政效率的力量源泉。人是決定因素,工作人員素質提高 了,才能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高素質具有綜合能 力的工作人員,才能夠嫻熟地運用行政科學知識、法律知識、現代科技知識,懂 得國際規則和國際習慣,能夠開創性地為部門工作創造新的生機,注入新的活力, 創造新的發展環境,取得卓越的成就,提高行政效率。此外專業化提高了,行政 監督的力量也會相應加大,從一個側面提高監督執法的效率。
5、實現辦公自動化現代化,現代行政辦公需要愈來愈多、愈來愈精準的各 種渠道的大量信息,並且需要迅速地加以正確的處理,因此行政辦公自動化現代 化是必不可少的。辦公自動化現代化使管理事務不再以手工操作為主,提高了處 理事務的速度和質量,並且能很好地解決行政管理業務信息量劇增的尖銳矛盾, 從而大大地提高行政效率。政府部門已經在積極努力創造條件,不斷採用新技術、 新方法、新工具提高行政辦公自動化。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電子計算機、 無線電傳真設備、自動化顯示設備、計算機網路建設、電視電話等現代化手段的 應用,為實現辦公自動化提供了有利條件。硬體條件提高了,相應的軟體力量也 應該提高,硬體設備不是自主具有思維功能的,還需要人的操作,操作不規范或 者疏虞操作都有可能導致數據信息不全面,無法起到最後的正確處理和統計作 用,則硬體條件上的辦公自動化也只是一個沒有實質意義的外殼。
6、為行政相對人出謀劃策,強化服務理念。行政離不開法律,行政必須用 法律來規范和控制。但這並不意味著要用法律來捆住行政的手腳,從而否定行政 自由載量權。行政與法的關系應界定為:一方面,法律支配行政,約束行政;另 一方面,法律又配合行政,促進行政。由於工作人員接觸的面比較廣,對規章、 規范性文件、技術文件的理解比行政相對人要更為全面,如果我們及時為行政相 對人出謀劃策,講清注意事項,有利於他們改善企業的管理方法,提高辦事效率。 此文只是對於該主題的初步思考,這是一項有一定難度的工作。從某種程度 上來講這兩者之間不是完全同步的,在嚴格規范行政許可行為的同時,可能會減 少行政效能的提高,而行政效能的提高可能會引發有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許可行為 缺少一定的規范性。但是,在醫療器械注冊審批過程中,如何兼顧規范行政許可 行為與提高行政效能,將永遠是我們工作和奮斗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