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授權書
『壹』 如何考取建造師證
一、考取方法:
參加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建造師的報名條件: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年底。
三、工具書
《建造師手冊》可以使您消除做出錯誤決斷,並因而避免發生潛在的危險。它在下列問題上對您提出容易尋找的專家解答:基礎要求及法規,荷載系數、力及撓度,固定類型及明細表,混凝土及磚石結構的數據和資料,木材強度、尺寸、使用及替代,鋼構件的比較,其他營造資料,供應商和行會組織,一般安全信息,其他。
《建造師手冊》在編寫過程中,力求理論上系統、技術上科學、管理上規范、知識上覆蓋面大,從而為讀者提供一本實用、通用的手冊,可作為建造師及相關項目管理人員必備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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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注意
注冊建造師報考分為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公用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等12個專業,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不過二級建造師大多數省份實行的是全國統考試卷,但是各個省的合格分數線由各省確定。
2、建造師注冊流程
規定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申請
行政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四條。
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3)達到繼續教育標准。
申請材料目錄
(1)建造師注冊申請表;
(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復印件。
行政許可程序
(1)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注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審批
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造師網,下載個人版信息填寫系統,填寫信息後保存至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