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許可與排污許可
A. 排水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的區別在哪
1、依據不同:
城市排水許可證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
2、排放要求不同:
僅對於城市納管排水戶來說,城市排水許可證對其水量、入網水質做了規定;排污許可證還增加了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
3、發證單位不同:
城市排水許可證由城建部門負責發放;排污許可證由環保部門負責發放。
4、發放范圍不同:
城市排水許可證發放對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排污許可證原則上包括所有向環境直接排放或間接排放污水和廢氣污染物的點源排污單位。
B. 《城市排水許可證》跟《排污許可證》有什麼不同
排污許可證是環保局發的,排水許可證是水務局發的
C. 企業排污證和排水證區別分別什麼意思
兩者管轄的主體不同,分別是環保系統和建設系統
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環境排放各種污染物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事先向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申領排污許可證手續,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後獲得排污許可證後方能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排水許可證制度是依據建設部1994年頒發的《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對所有凡直接或者間接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單位、個體經營者(簡稱:排水戶)進行管理的制度。辦法所稱城市排水設施,是指接納、輸送城市污、廢水和雨水的管網、溝(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
D. 如何處理排水許可證與污水許可之間的關系
你說的是排污許可證吧,這個在當地環保局辦理
E. 自建排水設施審批和排污許可哪一個先哪一個後
環保審批包括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排污許可證辦理、續期、年審等等,
環評只是環保審批中的其中一項而已。
環境保護審批制度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范圍
根據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技改項目。
2、審批程序
(1)與有關審批部門聯合踏勘項目現場。
(2)建設單位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3) 審批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
3、審批要件(需要材料)
(1)建設單位提出環保審批申請。
(2)立項批准文件。
(3)規劃選址意見書。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審批時限
《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在正式受理後,分別在30日、15日和7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5、法規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在《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F. 排水許可證是什麼意思
一、排水戶許可證是城市排水管理部門,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對從事製造、建築、回電力和燃氣生答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頒發的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二、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三、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戶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6)排水許可與排污許可擴展閱讀
排水許可證申請步驟:
1、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城管窗口提出辦理申請;
2、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現場踏勘;
3、現場踏勘驗收合格後,提供相應資料;
4、由市政部門審核,行政服務中心城管窗口核發排水許可證。
5、排水戶未取得排水許可,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排水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可以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G. 請問排放污染物許可證與排污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一樣
H. 環保審批與排污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環保審批包括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排污許可證辦理、續期、年審等等,
環評只是環保審批中的其中一項而已。
環境保護審批制度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范圍
根據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技改項目。
2、審批程序
(1)與有關審批部門聯合踏勘項目現場。
(2)建設單位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3) 審批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
3、審批要件(需要材料)
(1)建設單位提出環保審批申請。
(2)立項批准文件。
(3)規劃選址意見書。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審批時限
《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在正式受理後,分別在30日、15日和7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5、法規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在《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I. 新實施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中要求「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與環保《排污許可證》有何區別
許可對象不同:排污許可針對向環境排污,排水許可針對向城鎮市政下水道;
許可依據不同:排污許可證依據《水污染防治法》,排水許可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許可目的不同:排污許可對環境負責,屬於誰污染誰治理;排水許可對排水設施安全負責,屬於有償使用市政設施;
許可標准不同:排污許可適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排水許可適用《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
發放主體不同:排污許可由環保部門發;排水許可由排水主管部門發;
發放范圍不同:排污許可針對向環境直接排污的工業企業,特別是環保部門認定的重點排污戶;排水許可主要針對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四類企業,以及地方確定的可能威脅排水設施安全的單位,對於可能排放第一類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的工業企業,可以發雙重許可。
一般來說,只要你是接入城鎮下水道的,就只需領排水許可,無需排污許可。
辦理排水許可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