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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1-08 04:39:42

① 鍋爐製造許可證是怎樣分級的

鍋爐製造許可證按照鍋爐的種類而劃分等級,共分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級別劃分如下:

A級鍋爐製造許可證包括超高壓容器、高壓容器;第三類低、中壓容器;球形儲罐現場組焊或球殼板製造;非金屬壓力容器;醫用氧艙等。

B級鍋爐製造許可證包括無縫氣瓶、焊接氣瓶、特種氣瓶。

C級鍋爐製造許可證包括鐵路罐車;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罐式集裝箱。

D包括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二類低、中壓容器。

不同的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不同,需要根據具體的等級進行申請。鑒定評審機構按評審要求制定評審計劃、組織評審組,並將評審日程安排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到申請企業。

(1)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

(一)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二)申請D級鍋爐、D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應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

(三)申請鍋爐、壓力容器或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外製造企業應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

②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什麼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
1、鍋爐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是兩個不同的許可證書,許可製造的范圍是不同的。
2、鍋爐除了是壓力容器,還是特種設備,所以擁有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不能生產鍋爐。
3、具有A級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可以生產D類壓力容器。
4、取得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才能生產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
5、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③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A、B、C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三者是根據用途不同劃分。

一、長輸管道為GA 類。GA類分為GA1和GA2。

1、GA1 級:

(1)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介質,最高工作壓力大於4.0MPa的長輸管道;

(2)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最高工作壓力大於等於6.4MPa,並且輸送距離≥200km的長輸管道。

2、GA1級以外的長輸(油氣)管道為GA2級。

二、公用管道為GB 類。GB類分為GB1和GB2。

(1)GB1、燃氣管道;

(2)GB2、熱力管道。

三、工業管道為GC 類。GC類分為GC1和GC2。

1、GC1 級:

(1)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2) 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4.0MPa 的管道;

(3)輸送可燃流體介質、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4.0MPa 且設計溫度大於等於400℃的管道;

(4)輸送流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10.0MPa 的管道。

2、GC2 級:

(1)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4.0MPa 的管道;

(2) 輸送可燃流體介質、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4.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3) 輸送非可燃流體介質、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10.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4)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10.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3)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從事特種設備製造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當地政府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

2、有與製造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3、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檢測手段;

4、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並能有效運轉;

5、有與製造范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

6、能夠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具體條件見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

④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是否作廢

其實沒有失效,看看下面的文件,參考一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頒發《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管理規則(試行)》的通知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作者: 時間:2004/11/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鋼印的種類和式樣 第三章 鋼印的審批和發放 第四章 鋼印與其它標志的用法 第五章 鋼印的使用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為了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的管理,現頒發《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管理規則(試行)》,請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執行過程中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鋼印的種類和式樣
第三章 鋼印的審批和發放
第四章 鋼印與其它標志的用法
第五章 鋼印的使用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為了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的管理,現頒發《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管理規則(試行)》,請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告知我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管理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及檢驗工作的需要,統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標記和加強鋼印的使用管理,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下列情況:
1.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及其安全附件產品的監督檢驗。
2.鋼材製造單位鍋爐壓力容器用鋼產品認證
3.鍋爐壓力容器修理單位的資格認可。
4.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的監督檢驗。
在用氣瓶的檢驗鋼印管理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及《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鋼印(以下簡稱鋼印)的單位都必須遵守本規則。
第二章 鋼印的種類和式樣
第四條 鋼印的種類及式樣如下:
1.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監督檢驗鋼印為:CS
該鋼印授予以下單位:
(1)進行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單位。
(2)進行壓力容器(不含氣瓶)產品(含現場組裝)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單位。
(3)進行氣瓶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單位。
(4)進行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安全附件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單位。
(5)進行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單位。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認可鋼印為:A 和 R
該鋼印授予以下幾類業經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認可的單位:
(1)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用鋼製造單位,使用A鋼印。
(2)鍋爐、壓力容器(不含氣瓶)修理單位,使用R 鋼印。
第五條 同一類鋼印直徑分為5mm、10mm、20mm三種,持印單位可根據部件和產品大小選擇使用。
第三章 鋼印的審批和發放
第六條 欲取得CS鋼印或R 鋼印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分別經省級或省級以上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批授權或認可。
欲取得A 鋼印的單位,必須先取得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對其生產產品安全性能合格的認可,並持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頒發的《產品安全性能合格認可證書》。
第七條 監督檢驗鋼印或認可鋼印由資格認可審批機構發放。
第四章 鋼印與其它標志的用法
第八條 鋼印及標志包括:監督檢驗鋼印、認可鋼印、檢驗員標志及認可編號等。
1.監督檢驗鋼印及標志:
監督檢驗鋼印
檢驗員標志(有水壓試驗項目時)
2.認可鋼印及標志:
(1)產品安全質量認可鋼印及標志:
認可鋼印
認可編號
(2)修理認可鋼印及標志:
認可鋼印
第九條 持鋼印者必須在部件或產品的檢驗工作完成且合格後打鋼印及標志。
第十條 鋼印及標志的位置見附件。若按規定的位置列印確有困難,可以更動列印位置,但必須保證鋼印及標志易於觀看且不易被磨損和腐蝕。鋼印的刻印應不影響部件的強度。
第五章 鋼印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條 使用鋼印單位必須接受鋼印發放機構和單位所在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
第十二條 使用鋼印單位不得將所持鋼印轉借他人或擴大使用范圍。
第十三條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有權對違反本規則的使用鋼印單位提出批評、警告直至提請鋼印發放機構暫停或終止其鋼印使用權
第十四條 使用鋼印單位的資格被監察機構撤銷或自行取消時,應將所持鋼印交還原鋼印發放機構。
第十五條 鋼印使用權有效期應與相應資格認可有效期等同。超過有效期,且無特殊原因的,鋼印使用權自行失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鋼印由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安排製作,交由各級資格認可機構分別管理。
第十七條 使用鋼印單位在被授予鋼印使用權後,應向鋼印發放機構繳納工本費。
第十八條 本管理規則的解釋權屬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第十九條 本規則自199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⑤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改成什麼名了

你好,沒有改成。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國質檢鍋〔2003〕194號,沒有改名(沒有作廢),繼續有效。

只有《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徵求意見稿),還沒有正式的。

⑥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是否已經作廢

你好,《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國質檢鍋〔2003〕194號,沒有作廢,繼續有效。

只有《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徵求意見稿),還沒有正式的。

⑦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A、B、C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壓力管道類別、級別應該是:GA(GA1、GA2)長輸管道、GB(GB1、GB2)公用管道、GC(GC1、GC2、GC3)工業管道、GD動力管道。

⑧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什麼時候實施

國質檢鍋來[2003]194號

各省、自治區自、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鍋爐壓力容器的製造監督管理工作,保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22號),總局制定了《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和《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報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印發《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的通知_法律法規 - 法律搜索網
http://www.flssw.com/fagui/info/2755517/

⑨ 鍋爐生產單位有鍋爐製造許可證還需要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嗎

鍋爐生產單位有鍋爐製造許可證「需要」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因為:
鍋爐壓力內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容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
1、鍋爐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是兩個不同的許可證書,許可製造的范圍是不同的。
2、鍋爐除了是壓力容器,還是特種設備,所以擁有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不能生產鍋爐。
3、具有A級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可以生產D類壓力容器。
4、取得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才能生產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
5、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⑩ 怎樣辦理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你好,要取得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資格證,按如下辦理:
1、根據產品特點,申請制回造資格申請,可參答考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2、建立質量體系、組織機構
3、進行相應准備,包括硬體和軟體。製造示範產品
4、向第三方約請現場審核
5、審核通過,取證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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