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1. 怎麼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呢
1.審批條件:①經營者有出版物發行員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新聞出版類職業資格證書;②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 怎麼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特定證書,開書店以個體形式只能以個體戶的形式辦,如果是有限公司只能去地級市的文化局,需要新聞出版署等機構授權單位審查辦理
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一)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無數量限制(無)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單位名稱、地址、企業類型、資金來源及數額); 2、經營單位章程; 3、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 4、資金信用證明; 5、經營者的身份證明; 6、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3. 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到相關部門(所在地區行政大廳或文體局)提交申請報告,並提版供相應資料;
2、相關部門權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進行審核做出批准與否的決定,期間申請辦證人可查詢辦理進度;
3、相關部門批准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做出書面說明。申請辦證人領取證件,張貼在經營場所顯眼位置。
(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4. 重慶網上辦事大廳怎麼下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這個要進入相關欄目進入下載表格,如果你找不到可以到當地行政大廳進行咨詢下載相關表格
5.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怎麼寫
我們辦過,我可以給您提供幫助。
6. 怎麼寫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申情書
給你個大概把。你抄參考下哈!
申請書
XXX新聞出版局:
XX公司成立於XX年,注冊資金XX萬元,現法定代表人為XX,主要經營范圍包括:xxx。目前公司有員工XX名,其中大專以上人員XX人,佔比XX%。(主要介紹公司的一些基本情況)
現因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根據貴局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向貴局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以發展XXX業務。懇請貴局予以支持並批准為盼!謝謝!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申請日期:XX年XX月XX日
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什麼如何申請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的行為合法化、制度化百的一種法律許可形式。
出版度物經營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出版活動的管理, 保障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而設立的行政許可事項,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從事出版物零售、批發、出問租業務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網路進行出版物的銷售、出租,也需要辦理許可證,根據經營答形回式,分為批 發和零售兩種,分別到當地市文化xinwenchubanju和當地的文體局辦理。 只要是經營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答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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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8)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擴展閱讀: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第七條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於50平方米;
(四)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並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經營場所,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的住所。
第九條 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9. 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一、凡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須具備相應條件並向本局提交有關材料: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⑵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2、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列印或書寫):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行動電話號碼等;
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
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9)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申請的有效期5年。
2013年5月,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文)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3]27號文)的規定,「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和「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並、合並、分立審批」項目已經取消。
一、原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繼續有效,但限於按照原許可證登記事項開展經營活動,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再受理有關連鎖經營單位變更登記事項申請;原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於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
二、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條件的,可依法向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申請出版物總發行資質;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條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批發、零售資質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