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銷售許可
⑴ 國外進口食品需要哪些相關的證明與許可證
從事食品進口工作時,有幾個方面必須加以注意:
一、企業應合法,業務要得到認可
代理商或經銷商必須要審查國外生產企業的資質,確保其合法性。
根據新出台的《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即國家認監委)統一管理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制定、公布《實施企業注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國外生產企業向中國輸出《目錄》中所列的食品時,除企業要向國家認監委申請???,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獸醫服務體系、植物保護體系、公共衛生管理體系也須經國家認監委評估合格。
二、進口食品收貨人要准備好相關的材料
包括貨物的品質證書、產地證、安全衛生證書、農葯及熏蒸劑、添加劑使用證明等單據。在貨物入境申報時,進口食品收貨人須將這些單據與其他貨運單據及商業單據一同提供給檢驗檢疫機關。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應提前印製中文標簽,其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准》(GB7718-94)之規定。
三、進口食品到港後的申報
進口食品進港後,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報,並提供相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衛生資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憑此單報關、提貨。貨物通關後,應存放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物進行現場衛生檢查和衛生監督,同時隨機抽取部分樣品。監督人員根據我國食品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參照輸出國(地區)食品衛生狀況,貨物在運輸、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檢驗,在此期間,貨物應封存,不得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合格,檢驗檢疫機構將出具衛生證書,該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批貨物將視不同情況,給予銷毀、退貨、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後食用的處理。
食品進口概況:
STEP1:申請「進出口食品標簽」約需90天,出口方要提供樣板,每種產品最少一件。標簽每種產品一張,需RMB300/張,有效期兩年。
STEP2:拿到進口標簽後即可安排進口,商檢會抽樣,化驗約需15天,此過程中,可以寫保函先報關出貨。貨從到港日至拖櫃到倉庫日,要控制7天內,以免發生櫃租.
STEP3:貨到倉庫後即可安排貼標簽。
出口方需提供的報關文件:
1/產地證。
2/衛生證。
3/invoice
4/裝箱單
如果是進口化妝品,則分 特殊用途化妝品 和 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
申請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三)產品配方;
(四)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五)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七)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
(八)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資料;
(九)申請育發、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據的科學文獻資料;
(十)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及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十一)化妝品使用原料及原料來源符合瘋牛病疫區高風險物質禁限用要求的承諾書;
(十二)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於行政許可的其他資料。
另附許可檢驗機構封樣並未啟封的市售樣品1件。
申請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三)產品配方;
(四)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翻譯
(六)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
(七)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材料;
(八)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及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九)化妝品使用原料及原料來源符合瘋牛病疫區高風險物質禁限用要求的承諾書;
(十)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於備案的其他資料。
另附許可檢驗機構封樣並未啟封的市售樣品1件。
⑵ 貿易公司銷售進口食品需要辦銷售衛生許可證嗎
一、進口配額與許可證 美國對商品的進口採取數量上的配額限制。進口配額實施的限制主要分為:全球性限制(對來自全球所有國家的某種商品採取普遍限制),雙邊性限制(對來自某一個國家的某種商品採取特定限制),以及斟酌裁定限制。雙邊性限制一般通過與某個國家簽訂雙邊條約或通過某一特定的國際性條約確定,如1978年美國與波蘭簽訂的關於紡織品進口的協定。斟酌裁定限制一般同時要求某種產品的進口必須事先獲取地方政府的有關許可,這是地方政府進行進口統計和提高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另外,還有一種稅率配額,指在一定數量內按優惠稅率徵收進口關稅,一旦進口產品的數量起過約定的限額,則開始徵收普通關稅。 通常,進口配額是由美國海關按照「先來先領」的原則進行分配的。在1979年東京回合《進口許可證協定》的談判中,各方對進口許可證進行了激烈爭論,當時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拒絕簽署文件,美國和其他一小部分國家簽署了該協定。根據該協定,當得到進口配額後才能獲得進口許可證,進口許可證是表明進口數量的許可文件,但許可證發放程序的煩瑣冗長實質上造成了對進口的阻礙。1994年,烏拉圭回合談判別中達成了《進口許可程序協議》。該協定對東京回合的守則進行了修改,簡化了許可證程序,保障許可證程序有關法令的合理頒行,同時避免因進口產品在數量、貨值、重量上與許可證規定的細小相異而受到拒絕進口等不適當的處罰。該協定防止許可證本身成為貿易和進口的阻礙,作為附在《WTO協議》後的多邊協議,該協議的義務適用於美國在辦的所有成員。 美國法律授權總統按照拍賣的方式公開發放進口許可證。1930年《美國關稅法案》曾指出,許可證發放要按照公平、效率和可操作的原則,總統要確保不讓一小部分大進口商獲得不公平的超額進口份額。但實際上,美國很少在進口商中間發放進口配額,配額更象是美國與外國政府之間關於市場安排的一種協議,是外國政府對出口美國市場的一種自願的自我約束。進口配額的談判主要是說服外國政府同意控制其產品向美國市場出口的數量,而不是對誰能使用這些配額做出限制。因此,美國一般不用拍賣方式發放配額,而是採取一種進口配額總統管理系統,這在農產品進口配額的發放上尤其如此。 二、美國進口限制 在進口配額中,稅率配額曾被用於乳製品、橄欖、金槍魚、掃帚、地中海鵜魚、糖、糖漿和糖蜜等產品。有一小部分配額是根據《農業調整法案》第22款制訂的,即當有必要維持本國農產品價格或試圖達到類似目標時,可以採取配額限制,這此配額曾經被用於動物飼料、乳製品、巧克力、棉花、花生、糖漿和糖等產品。有一些配額則是為對某些不公平貿易做法採取的制裁手段,例如對中國鎢礦實行的配額。另有一些配額則是根據國際商品協定的規定實施的,例如根據《國際多種纖維協定》,對紡織品的進口所採取的限制性措施。 美國有時候會因為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原因對進口商品採取進口限制。這是根據1962年《貿易發展法案》第232條的規定實行的,該法案授權總統在他認為對國家安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進口調整」措施。有時美國對那些在政治上敵對的國家採取貿易制裁(如古巴);對毒品、煽動反美的書籍等完全拒絕進口;對淫穢、墮落、有違道德的產品,即使是私用,也限制進口;通過暴力、犯罪獲得,或使用童工生產的產品也不允許進入美國市場。來自中國的部分產品就曾因這種原因受到過拒絕。 三、美國參與的多種纖維協定 《多種纖維協定》(MFA)是關貿總協定框架下紡織品貿易限制和市場保護的一人協定,根據1956年《美國農業法案》第204款的授權,美國主導了多種纖維協定的談判和制定,該協定於1974年生效並在隨後被多次續延。不同於其他國際商品協定,MFA只是為紡織品生產國和進口國進行雙邊紡織品談判提供了主要依據和指導原則。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與會各方經過努力達成協議,WTO成員國要在到2005年前的10年中逐步分階段取消多種纖維協定中對紡織品進口的限制。 根據多種纖維協定,當紡織品進口急劇而大量增加或存在這種增加的可能,或者這些產品在進口國市場上的銷價比同類同質量的其他國家現行價格要低得多時,就可以認定是「市場擾亂」。進口國需要同生產國協商,採取緊急限制措施,或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新的雙邊協議。否則,進口國可以單方面採取貿易限制措施。這點,在1974年《美國貿易法案》關於市場擾亂的內容中做了明確規定。 作為MFA的簽字國,美國與許多國家簽訂了紡織品雙邊協定。通過簽署這些雙邊協定,大致可以確定美國從相關國家進口紡織品的累計總數;在該累計總數內,可以確定分類產品的配額數量,如服裝或羊毛產品的進口數;在每個分類產品內,又可以確定具體產品或某種敏感產品的進口量。MFA要求逐步取消配額限制,規定在雙邊協議中不受配額限制的紡織品進口應以每年6%的幅度增長,目前,美國已經與50多個國家簽訂了這種雙邊協議。 根據MFA,美國海關制定了美國紡織品和服裝進口原產地規則的有關規定。目前,在MFA項下進口的紡織品和服裝已佔美國紡織品和服裝進口的75%。美國在執行這些雙邊紡織品協定的過程中,允許一定數量的配額由上一年自動轉入下一年,或者,允許一類產品的部分配額更換成另一類產品的配額。但只要美國認為過量紡織品進入已引起本國市場擾亂,它會與產品來源國進行協商,如果協商後雙方仍難以達成協議的話,則美國可以根據MFA第3和第4條的規定採取單方面的進口限制措施。
⑶ 我司是進口一批食品添加劑用於國內銷售,報關行說海關要食品流通許可證,但工商注冊時問說不用,求正解
企業注冊成立的話,辦不辦食品流通許可證都沒關系,但成立之後,一旦需要進行食品及回相關產品或輔助答材料的經營,是必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還是打個比方吧:我買一輛家用小車,在買的時候問人家是否需要辦客運營運證,人家說不用,你只要上牌就行了,事實也是如此,上路只需要牌照。可是後來我感覺偶爾被別人包下跑一下長途客運也挺劃算的,這時候就需要辦理營運證了,否則無證運營被抓就會重罰,畢竟客運市場需要政府調節,更重要的是關繫到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敬請採納。
⑷ 賣進口食品需要什麼手續
一、手續:
1、以個人名義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攜帶個人身份證件、房屋租賃合同、房東房產證復印件等去當地工商部門辦理即可;
2、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3、經營者辦理個人健康證;
二、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1、需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2、身份證復印2張 ,一寸照片5張.
3、到當地工商所申領表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進口食品銷售許可擴展閱讀: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將目光投向進口食品,認為國際大品牌食品一定安全可靠。其實,這是對進口食品的一種非理性「信任」。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進口食品時要擦亮眼睛,一般需要注意4點。
一是關注權威機構的公告和媒體頻道,列入問題產品名單或有風險警示的產品請勿購買。
二是查看進口食品包裝上有無合格的中文標簽。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應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中文標簽應同時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相關要求,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或原料、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
某些食品還應標注儲存方法、食用方法等特殊說明。進口保健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批准文號和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中文標簽應加註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內容。
⑸ 銷售進口酒水的公司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還需要食品流通許可證嗎
親,要抄銷售進口的酒水,需要襲提供生產商或貿易商的相關資質證件、衛生檢疫證明等,至於你的話,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之前是在工商局辦理,現在已經轉移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你就可以合法進行銷售了!順祝發財!
⑹ 我們公司是從西班牙進口紅酒,然後在國內銷售,辦理了食品流通許可證上面的許可范圍沒有說明進出口,請問
酒類需要有相關復的資質才可以進口制。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
一、進口紅酒檢驗檢疫需要的資料:
國外產地證;產品標簽樣張(食品成品,原材料類的一般不需要);標簽內容中文翻譯;國外出口商提供的出口檢驗檢疫文件;合同、箱單、發票、關單、海運提單。
經過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核發CIQ證書,大約需要15個工作日左右的時間,擁有這個證書後才可以進入國內市場。 食品類的貨物一律法檢,所以都是先報檢後報關,不同於非法檢類物品,可以先報關後報檢。
二、進口紅酒報關需要的資料:原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箱單、發票、報關單、提單、商檢通關單以及其它需要的資料。
我司擁有酒類的相關資質,需要的話可以聯系。
⑺ 經營范圍內有貨物進出口和銷售食品。要賣進口紅酒還需辦食品流通證嗎
需要。
如果有食品銷售的業務的話,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方可正常內銷售。 辦理的容話還需要一定的經營場所,由企業所在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審核查驗合格後,才能申領。
另外進口紅酒報關等事宜也可以咨詢我這。網路搜索巨暉胡昊天,或者看我ID。
因為進口紅酒進入商超等銷售場所還需要一定的進口單據,比如:通關單、商檢局檢測合格後的合格證書等資料都是需要提交的。
純手打,望採納,謝謝!
⑻ 進口食品有國內代理商出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海關的檢測報告能不能銷售
正規進口報關報檢流入的當然可以銷售
⑼ 銷售食品必須要食品流通許可證嗎需要每次進口都辦嗎還是只要有證就可以長期使用了
一定要辦理!法律依據如下:
1.食品安全法(節錄)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第六十二條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進口的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後,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第六十三條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並及時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第六十四條 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國務院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接到通報的部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十五條 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已經備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名單。
第六十六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第六十七條 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第六十八條 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監督、抽檢,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第六十九條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收集、匯總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建立進出口食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信譽記錄,並予以公布。對有不良記錄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其進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節錄)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第三十六條 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持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的憑證和相關批准文件,向海關報關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進口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第三十七條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口商應當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取得的許可證明文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檢驗。
第三十八條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在進口食品中發現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未規定且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三十九條 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進行注冊,其注冊有效期為4年。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境外食品生產企業的原因致使相關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撤銷注冊,並予以公告。
第四十條 進口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添加劑的原產地和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食品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第四十一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進口食品實施檢驗,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對出口食品實施監督、抽檢,具體辦法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制定。
第四十二條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建立信息收集網路,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收集、匯總、通報下列信息:
(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發現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行業協會、消費者反映的進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國際組織、境外政府機構發布的食品安全信息、風險預警信息,以及境外行業協會等組織、消費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接到通報的部門必要時應當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獲知的涉及進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通報。
hiboo08
⑽ 從國外進口的食品,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不能在國內銷售嗎
是的,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才可以銷售預包裝食品,請問您這個食品公司准備注冊在哪個省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