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代理許可 » 前置許可與行政許可

前置許可與行政許可

發布時間: 2021-01-16 11:15:28

A. 什麼是行政前置許可

前置許可證件是指當事人在辦理當前許可事項時,必須持有的上一環節的許可證件。例如,從事卷煙銷售經營的經營者,在辦理或者審驗《營業執照》這一行政許可時,必須持煙草專賣管理機關核發的有效的《煙草專賣許可證》,方能辦理或審驗。在這里,《煙草專賣許可證》就是前置許可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稱的前置行政許可,是指在申請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時候,應當在辦照環節,向辦照機關提供其他有關部門的前置審批手續,例如,從事飲食業,須事先取得防疫部門的衛生許可證,從事卷煙經營的,應先取得煙草專賣管理部門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等等。申請人憑事先取得的有關行政許可辦理營業執照,這就是工商指的「前置行政許可批准文件」的來由。

B. 什麼是前置許可,所有類型的公司都需要辦理前置許可證嗎

前置許可證件是指當事人在辦理當前許可事項時,必須持有的上一內環節的許可證件。例如,容從事卷煙銷售經營的經營者,在辦理或者審驗《營業執照》這一行政許可時,必須持煙草專賣管理機關核發的有效的《煙草專賣許可證》,方能辦理或審驗。同樣,如果從事食品銷售經營,就要首先取得工商部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後才能辦理《營業執照》,在這里,《煙草專賣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就是前置許可證件。

C. 行政許可是否一定要復議前置

不是的,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4、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就是審計行政復議前置的規定。5、治安管理處罰上級公安機關裁決前置。6、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前置。7、工傷保險案件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二)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三)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四)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8、對價格違法的處罰1999年7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 規定: 經營者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什麼叫前置性行政許可

前置許可證件是指當事人在辦理當前許可事項時,必須持有的上一環節的許可證件。例如,從事卷煙銷售經營的經營者,在辦理或者審驗《營業執照》這一行政許可時,必須持煙草專賣管理機關核發的有效的《煙草專賣許可證》,方能辦理或審驗。同樣,如果從事食品銷售經營,就要首先取得衛生部門核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才能辦理《營業執照》在這里,《煙草專賣許可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就是前置許可證件。

E. 行政處罰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許可的前置審批條件

前置審批條件一般指某一行政機關准予申請人從事特定活動所所核發的證明文件或申請人具備的資質和條件。沒有聽說過以行政處罰為前置審批條件的。除非你是已被處罰未履行義務上「黑名單」的。

F. 行政許可項目前置條件

不太明白你問題的意思,我的理解似乎應當是指不服行政許可決定而進行法律救濟的內前置程序。如果這樣,我的容答復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由此可以看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沒有法律規定的強制前置程序。可以在申請復議或直接提起訴訟間自由選擇。

G. 登記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前置項目

序號 項 目 許可形式 審批部門 規定文件 1 棉花加工 資格證書 市發改委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國發〈2001〉27號)
國務院辦公廳《棉花收購加工與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國辦發<2001>65號) 2 設立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 許可證 市公安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通知(國發<2000>25號) 3 設立境外就業中介機構 許可證 市商務委 4 設立自費留學中介機構 資格認定 國家教育部 5 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批發 批准證書 商務部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
商務部《原油市場管理辦法》
(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 6 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倉儲 7 成品油零售或設立加油站 市商務委 8 鮮蠶收購 資格證書 市商務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於深化蠶繭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38號) 9 對外勞務合作 資格證書 商務部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0 設立典當行 許可證 市商務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1 公章刻制業經營 許可證 區、縣公安分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2 設立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 許可證 市人事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3 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許可證 國家林業局
市農委 國務院批准 林業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1992、3、1林業部發布) 14 收購馴養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許可證 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 15 出售、收購國家一、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許可證 農業部(一級保護)
市農委(二級保護) 國務院批准 農業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3、9、17農業部發布) 16 設立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 核准證書 市商務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7 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 審 批 市民政局
市葯監局(同時屬於醫療器械項目)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18 汽車生產 核 准 國家發改委
(其中生產專用汽車:市發改委)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工業項目管理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4號)
國家發改委《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國家發改委令2004年第8號) 19 農用運輸車生產 20 車用發動機生產 21 境外廢物進口經營加工 審 批 國家環保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控制境外廢物向我國轉移和緊急通知(國辦發54號) 22 小轎車經營 資格核定 國家發改委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加強小轎車銷售管理的請示的通知
(國辦發3號) 23 設立煉油企業 批 准 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38號) 24 旅館業治安許可 簽署意見 區、縣公安分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批准、公安部發布《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1987、11、10發布) 25 設立職業介紹機構 審 批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26 弩的製造、銷售 審 批 市公安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27 設立跨省區或規模較大信用擔保機構 審 批 國家發改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6、29國務院令第412號) 28 設立保安公司(含金融護衛、保安押運) 批 准 市公安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
(國辦發62號) 29 新建鋼鐵聯合企業和煉鋼廠、煉鐵廠 批 准 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制止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盲目投資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03號) 30 電解鋁項目行業准入 批 准 國家發改委 31 殺鼠劑經營 定 點 市農委、市愛衛委、市安監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毒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63號) 四、國務院部門設定的前置項目 序號 項 目 許可形式 許可部門 規定文件 1 汽車品牌銷售 前置備案 國家工商總局 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2 黨旗、黨徽生產 定 點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央組織部、國家工商局關於加強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定點生產、內部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H. 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和前置性行政許可是什麼意思,最好舉例說明一下

企業設立登記也是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不得由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再自行設定

I. 前置性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前置審批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行政許可前置審批是行業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對市場經營主體所從事的經營項目中涉及專項審查、審批的事項,是否達到法定標准或符合法定條件的審查和評估,經過審查和評估行業管理部門所頒發的許可文件或證件既是對市場經營主體所從事的經營項目已達到法定標準的認可和允許,又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在辦理市場經營主體准入時申請人已具備某項經營資格的法定憑證。由於它具有行業性管理和專業性審查的法律特性,使它必須要有具備專業技術知識和專業技術技能條件的行業主管部門才能擔負起這一工作,履行好這一職能。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是不可能包含、包攬或包辦代替這一職能的。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市場經營主體准入時只有嚴格查驗前置審批的許可文件或證件,確認申請的經營項目已被行業管理部門所准許,才可作出是否頒發《營業執照》的最後決定。 在行政許可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上,絕大多數文件或證件都是有法定格式和標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市場經營主體准入時易於辨別或識別。但是,也有一些文件或證件沒有法定的統一格式和標准,存在著不規范的問題,主要表現為:1、行政許可文件不規范。一些行政許可文件由於沒有統一公文格式和標准要求,在文字表述上同一經營事項,在行政許可文件上可以以不同格式或文字來表述,諸如出現了「符合要求,同意建設」、「符合規定,同意使用」、「准予營業」、「已經批准」等多種批復語言表述。甚至極個別審批文件為了規避某一方面的責任,在語言表述上玩文字游戲,意思表達摸稜兩可,如:在出具的文件中出現了「情況屬實」,「同意辦理」,「請准予辦理執照」等字樣,究竟是什麼「情況屬實」?同意辦理什麼?具備了什麼條件「請准予辦理執照」,都無准確定義。2、行政許可方式不規范。一是不及時頒發許可證,只出具《受理通知書》,就讓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除個別法規規定可以以《受理通知書》登記外,絕大多數法規沒有此規定;二是直接以文件或公函代替許可證,對申請人的某一申請事項予以許可,請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3、在許可證上隨意簽署意見。主要是許可證到期後不能換發新證,只在到期許可證上簽署「已經審驗」、「同意續期」、「延期一年」等字樣,並加蓋發證機關公章以代替新證,既沒有「已經審驗」的年度標識,又沒有續期的具體時效,更沒有延期的起止期限,致使工商部門在辦理變更登記或年檢、驗照時十分被動,對申請人來說,說他無證他有證,說他有證又不符合登記要求,若辦理了變更登記或年檢、驗照手續,一旦在許可事項上發生了重大問題,這個責任究竟有誰來承擔。
以上問題,工商部門若以行政許可不符合要求為由駁回申請,申請人則認為你是吹毛求疵、姑意刁難,個別部門則以大帽子壓人,說你工商部門的服務環境不寬松,妨礙招商引資項目,阻礙地方經濟發展,使你處於兩難的境地。 1、未經名稱預先核准,就取得了行政許可文件或證件,主要情形有:一是由於申請人事前不了解辦事程序,不知應先到工商部門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取得預先核準的法定名稱後,再到有關部門去申請行政許可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個別審批部門也未因此向申請人索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就依申請人口頭提出的名稱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文件或證件,致使工商部門不能順利辦理核准登記;二是個別涉及行政許可項目審批的部門,明知應先取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才可依法定名稱辦理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但他卻置辦事程序於不顧,就頒發了自擬名稱的行政許可文件或證件,迫使工商部門依此辦理市場經營主體核准登記,由此引起企業名稱不符合法定要求,申請人領不到《營業執照》。2、不依預先核準的法定名稱頒發有關行政許可證件或文件,造成行政許可證件或文件上的名稱與法定名稱不一致,使工商部門不敢確認其行政許可證件或文件所指的名稱就是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具體問題有:一是在許可文件或證件上簡化法定名稱,或不列印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只列印企業字型大小和企業類型、或將大的行政區劃降格列印為小的行政區劃;二是與預核名稱音同字不同或出現錯別字;三是隨意改動預核名稱中的企業類型將「有限公司」列印為「廠」、「礦」、「部」等等,反之也一樣;四是隨意確定市場經營主體性質,將「集體」確定為「私營」,或將「私營」確定為「個體工商戶」,反之也一樣;五是行政許可文件或證件上的法定代表人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中上的負責人不一致;或將行政許可證件上的法人企業名稱列印為其分支機構的名稱,或將企業法定代表人列印為其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反之也一樣。
由於以上問題,必然造成行政許可文件或證件的登記事項與《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發生差異,由此就有可能引發相關的法律責任或行政責任,工商部門若以以上問題駁回登記,有人就認為工商部門是小題大作。 目前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有:一是直接涉及市場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後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事後是否應向工商等有關部門備案,《行政許可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甘政辦發(2005)38號文件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52項備案制管理項目予以保留,保留的目的只是向其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管理,並未要求向有關利害關系管理部門備案;二是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後置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是否備案也不明確。如: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都是重要的後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如不要求備案,一旦發生責任事故,企業不能提供這方面的有效證件時,包括工商部門在內的有關利害關系的管理部門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三是放任自流,只要是後置審批事項,哪怕是重要的後置審批事項也不得要求其在工商等有關部門備案,在辦理市場經營主體年檢、驗照時也無需要求查驗和提交。

J. 什麼叫前置性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分前置性來許可自和非前置性許可。
前置性許可是指:某一行政機關准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所核發的證明文件,作為其他行政機關核發相應行政許可的前提條件。
例如:國務院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設立娛樂場所(指向公眾開放的、自娛自樂的營業性歌舞廳、游藝等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對於公眾聚集的經營場所,經營單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時,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此外,金融保險、化學危險物品生產經營、食品生產經營等行業也需要辦理前置許可。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