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生產許可證細則
❶ 食品生產許可證中QS與SC什麼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經營者銷售預包裝食品或者散裝食品的資格證明文件內, 食品生產許可證,容是經營者加工生產食品的資格證明文件。 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證件,前者是流通領域的證件,後者是生產領域的證件。
SC區別於QS之處,總結為「五取消」「四調整」
「五取消」指: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
四是取消委託加工備案;
五是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調整」指:
一是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一企一證;
二是調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由原來3年的有效期限延長至5年;
三是調整現場核查內容;
四是調整審批許可權,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餘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許可權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
❷ sc1143505240125生產許可證
第1位區分是食品,還是食品添加劑的。當此為1時,說明該產品是食品類,當此為2時,說明該產品是食品添加劑類;
第2-3位區分產品小類別;06指的是飲料
第4-5位區分生產企業所在的省級行政區域;
第6-7位區分生產企業所在省的市級行政區域;
第8-9位區分生產企業所在省市的縣級行政區域;
第10-13位區分生產企業所在省市縣行政區域內申報該食品小類別的次序;
第14位 校驗碼。
❸ 食品生產許可證中QS與SC什麼區別
SC是QS的進化版。以前的食品生產許可是用QS表示,也就是「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拼音縮寫,獲證企業會在包裝標簽上印刷那個藍色QS標志。2015年10月,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開始實施,就用SC替代了QS,SC許可沒有任何標志,只是會在包裝上印刷一串以SC開頭的生產許可證號。另外,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還規定,QS可以用到18年9月30日,再往後,必須換SC。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許可證管理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❹ 食品生產許可證sc認證怎樣辦理
以平江縣為例,食品生產許可證sc認證需要用原有的「QS」證更換「SC」證,流程如下:
一、受理
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標准,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於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按照《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在5日內開具加蓋專用印章的《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出具加蓋縣局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做好受理登記,將申請材。
6、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製作加蓋縣局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二、審核
縣局行政審批中心對材料予以審核,編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製作擬發證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名單匯總表,簽署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三、審批
1、對審核意見進行審批,在《食品生產許可呈報表》上簽署意見,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材料交縣局行政審批中心。
2、重大事項需要集體討論的,交由縣局行政許可審查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由主要領導簽署意見。
四、制證、告知、發證
1、根據審批意見,對准予許可的,由縣局行政審批中心按規定製作列印《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品種明細表,送達申請人。將證書復印件及許可資料一起立卷歸檔。
2、對不予許可的,由縣局行政審批中心製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送達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應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縣局行政審批中心製作縣級變更企業名單公告,上網公布審批結果。
(4)sc生產許可證細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並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生產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❺ 食品生產許可證中QS與SC什麼區別
sc是qs的進化版。
以前的食品生產許可是用qs表示,也就是「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拼音縮寫,獲證企業會在包裝標簽上印刷那個藍色qs標志。
2015年10月,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開始實施,就用sc替代了qs,sc許可沒有任何標志,只是會在包裝上印刷一串以sc開頭的生產許可證號。
另外,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還規定,qs可以用到18年9月30日,再往後,必須換sc。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許可證管理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❻ 食品生產許可證SC認證怎樣辦理
1、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類別進行調整。
2、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❼ sc生產許可證是什麼東西
新 的食品生產許可 管 理 辦 法 開始實 施
❽ 辦理sc生產許可證文件清單
親,主抄要有以下
頒布令
任命書
組織質量安全體系機構圖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崗位職責及任職要求
質量安全管理方針、目標
文件和資料控製程序
記錄控製程序
廠區環境、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培訓管理制度
檢驗管理制度
實驗室管理辦法
實驗室儀器管理辦法
監視和測量裝置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計量器具管理辦法
生產線設備維護保養管理程序
過程質量控制制度
質量考核作業辦法
原物料倉儲管理規定
成品倉儲、出貨管理制度
采購管理程序
采購管理作業辦法
供應商管理辦法
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收集制度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產品防護制度
客訴處理制度
不合格控製程序
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不合格產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設備清洗消毒作業標准書
異常處理作業辦法
❾ 食品生產許可證,QS和SC有什麼區別
QS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SC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