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採伐許可證
A. 林木採伐許可證
一:先向你所在鎮(鄉)政府書面申請採伐指標,寫明你想要採伐的方數。(除非你有關系,一版下要百方是不可能權的)政府同意後會在上面批示蓋章。二:帶上它到你所在鎮(鄉)林業站做「採伐設計」他們會到你林地去測量。做出<<採伐設計書>>上面有林業局和林業站的章。三:帶上<<採伐設計書>>到你所在鎮(鄉)政府蓋章。四:帶上「採伐設計書」到你所在鎮(鄉)林業站開具<<林木採伐許可證>>。
B. 怎樣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經濟樹林採伐只要本人申請,林業局可辦理採伐許可證。生態林無法辦理採伐證。任何單位都沒權審批。
C. 怎樣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分別情況提交下列文件:①林業局、國有林場應提交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更新驗收證明;②其他單位應提交有採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的文件,部隊還應提交師級以上領導機關同意採伐的文件;③個人應提交包括採伐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
D. 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五章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除應當提交申請採伐林木的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其他有關證明文件:(1)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還應當提交採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採伐更新驗收證明;(2)其他單位還應當提交包括採伐林木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3)個人還應當提交包括採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
一、申請條件
1、重點國有林區森林經營單位;
2、具有調查資質的森林資源調查隊;
3、申請採伐量不超過年度森林採伐限額。
二、辦理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申請單位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單位的有效林權證;
2、林木採伐申請文件;
3、為本次採伐所完成的伐區調查設計文件;
4、駐林業局專員辦對本次採伐所設計的伐區抽檢情況報告;
5、其它特殊採伐需提供有關批文,如征佔用林地採伐,必須提供國家林業局征佔用林地審核同意書;臨時佔用林地採伐的,提供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決定書;
6、其他計劃外增加採伐,需要提供國家林業局增補指標批准文件,以及由有關部門出具的增加指標原因的認定報告;
7、前期伐區作業驗收報告,前期皆伐、更新採伐,需要提供更新造林驗收報告;
8、「兩個1%」檢查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的整改驗收情況報告;
9、森林資源管理部門審批下發並生成的採伐小班電子數據信息及紙質審批單。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依法、高效、規范核發林區林木採伐許可證。
E. 什麼是林木採伐許可證制度
《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林木採伐許可證制度,就是採伐林木必須向法律規定的機關申請採伐許可證,憑證採伐林木,林木採伐許可證是採伐林木的法律憑證。憑證採伐是執行年森林採伐限額,制止亂砍濫伐,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的有效措施。
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F. 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須提供哪些材料
一、個人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應提交下列資料
1、申請採伐林木的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
2、林木採伐申請書。主要包括採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項內容;
3、村民委員會及鄉鎮人民政府簽署的同意採伐林木的意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
1、採伐法律法規禁止採伐和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不允許採伐的森林和林木;
2、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進行非撫育或非更新性質的採伐;或者採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區內的林木;
3、提交有關的證明資料不全或提交證明資料與實際不符的;
4、權屬不清或存在權屬爭議的;
5、上年度採伐後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
6、上年度發生重大濫發案件、森林火災或者大面積嚴重森林病蟲害,未採取預防和改進措施的。
三、林木採伐許可證的辦理程序
1、個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報鄉鎮林業站,由林業站進行簡要採伐作業設計,經鄉鎮政府同意後轉報區縣林業主管部門;
2、區縣林業部門受理後,及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並說明理由;對符合要求的由2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到擬採伐現場進行調查核實,認為符合要求的簽署意見,報單位領導審核;
3、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後,進行採伐公示。對申請人、採伐地點、採伐時間、四至界線、林種、樹種、權屬、採伐類型、採伐方式、採伐強度、採伐面積、採伐蓄積(株)、出材量、採伐期限等內容進行5天公示。公示無異的,在公示期滿後向申請人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採伐許可證的辦理時限:從區縣林業主管部門受理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辦理完畢。
G. 哪些情況要辦理林木砍伐許可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 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採伐林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採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適用以上各款規定。
2、《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 用地單位需要採伐已經批准佔用或者徵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時,應當向林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第三十條 因撲救森林火災、防洪搶險等緊急情況需要採伐林木的,組織搶險的單位或者部門應當自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採伐林木的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
第三十二條除森林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外,林木採伐許可證按照下列規定許可權核發:
(一)縣屬國有林場,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所屬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第三十三條利用外資營造的用材林達到一定規模需要採伐的,應當在國務院批準的年森林採伐限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府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實行採伐限額單列。
3、《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經批准徵用、佔用林地需要採伐林木的,由用地單位或者個人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的林木納入當年的森林採伐限額。
第二十條 因埋設、架設輸電、通訊、廣播等管道、線路需要採伐林木的,應當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7)林木採伐許可證擴展閱讀:
林木採伐許可證,是指採伐林木者依法取得的准許採伐林木的證件。
其內容包括採伐的地點、面積、蓄積、樹種、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時間等。
實行林木採伐許可證制度是為了嚴格控制森林的年採伐量,保護森林資源。
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採伐林木和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照規定進行採伐。
H. 砍伐自己種植的林木也犯法如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根據《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細則》等行政法規的規定,除採伐竹子和不是以生產竹林為主要目的的竹材以及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房前屋後自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凡是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並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4.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林木,採伐許可證由哪裡審核發放?
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林木,根據《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是不需要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的。但是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就應當申請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這是因為,自留山上的林木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是國家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隨意採伐。因此,《森林法》規定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在需要採伐時,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5.採伐竹林需要辦理採伐許可證嗎?
竹林是我國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採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應當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各類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採伐,其採伐許可證的審核發放機關,適用根據《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森林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負責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部門和單位,在接到採伐林木申請後,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在一個月之內辦理完畢。
I. 樹木砍伐證怎麼辦理
按照規定,申請採伐證需要提交斗門區商品林砍伐審批申請表、權屬證明等材料,申請表上需加蓋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公章。如果沒有辦理採伐證就擅自砍伐自家種植的樹木,自己所有的林木雖然不能成為盜伐林木罪的對象,但可以成為濫伐林木罪的對象。
《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非林地上的林木採伐也要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但可不受採伐限額限制。
(9)林木採伐許可證擴展閱讀
在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時需要提供林木權屬證明,對於非規劃林地要提供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在林木權屬不清楚的情況下,是不能批准採伐的。林木採伐許可證有效期為1個月,如遇氣候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有效期內完成採伐的,應在有效期未結束之前到當地林業局辦理延長手續。
J. 如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林木採伐許可證的辦理方法如下:
1、辦理材料
①申請人自備資料:《縣集體、個人所有林木採伐審批表》原件2份;
②證明材料:林木採伐申請文件(原件1份),林權證(核原件、復印件1份)。
2、辦理流程
①申請人在縣政務中心導辦台抽號後,到林業局窗口遞交申報材料。窗口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初審合格後予以受理,發放受理通知書,但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②辦理人員審核申報材料,組織現場考評,提出擬辦意見;
③首席代表審核通過後,報局領導審定簽發;
④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在縣林業局窗口領取《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及《林木採伐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10)林木採伐許可證擴展閱讀
林木採伐證的相關明細
據了解,林木採伐許可證作為林木採伐方面一種既合法又重要的證件,用於批准採伐林木者在依法的基礎上取得採伐林木的許可權。其中的具體情況如下:
1、林木採伐證的內容包括採伐的地點、面積、蓄積、樹種、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時間等。
2、實行林木採伐許可證制度是為了嚴格控制森林的年採伐量,保護森林資源。
3、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採伐林木和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照規定進行採伐。